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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法]带着“亲情”去田野


    ·《中国海洋大学报》:“田野采风”专栏系列文章·
    
 

    笔者与象溪镇村头村101岁畲族老人(拍摄时间:2011-01-02)
    很多时候,我会悄悄从宿舍或办公室离开,去一个我曾去过,但同学或同事不知道的地方。当我回来时,肯定会听到:“你又去田野了?今天又有什么收获呀!给我们说说呗!”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的我,总是会这样回答:“我去看我亲戚了!”而在我的教学活动中,我也经常告诉我的学生们,“带着‘亲情’去田野,是我们将自己融入他者群体的必要条件!”
    相信很多从事田野调查的民俗学者都有过以下经历,很多被调查对象早已进入古稀甚或耄耋之年,即便是知天命以下的乡野之民,对我们这些外乡人也有着本能的“抵触”心理,而众多走马观花似的田野拾遗很难一次性就能获得所需材料,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向同一群人寻找那些隐没于记忆深处的“古老”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而此时的我们已不是初到之时的陌生,相反应是像家人般的温暖。
    尽管民俗学对田野作业的要求没有人类学或民族学的严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俗学的田野工作仅是停留在“采风”上的观察,从而遗忘人际交往对“情”的追求。从事畲族研究已有五年的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走进丽水市沙溪村某位畲民家、令我倍感亲切的情景———进门前,一位身着畲族传统服饰的老妈妈为我端上三碗香气扑鼻的清茶,她说这是“山哈”人传承千年的待客之道。
    我时常在想,作为一名研究者,学理虽然要求我们能在主位与客位中找准自我,不能沉迷,但面对被调查者的热情,我们又怎能将自己置于“冷血”的行列,而他们在我们离开时的盛情挽留与再邀请,我们又怎能“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想,不论我们是以何种方式与被调查者取得联系,并进入他(们)所在的群体,但资料“获取”不能变为“榨取”的田野伦理则是我们每个田野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
    我之所以要带着“亲情”去田野,不是因为我重“情”,而是由于我不能将我的调查对象当作提升自我的 “工具”。我虽然不是他们的血缘至亲,但却可以和他们建立拟血缘的家人关系。人类学之所以通过一个农业周期的“驻村”过程加以学术研究,我想其核心价值就在于“亲情观”的构建。然而,这种期许似乎在当下的田野工作中成为奢望———大多数学者只是为了一纸论文。被调查者并不需要那点所谓的“礼物”,而是持续性的情感存在。
    在田野作业的发展史上,众多学者为我们作出“回馈”被调查者的榜样,而美国著名人类学家摩尔根 (LewisHenryMorgan,1818-1881)既是其中的一位,他以律师身份站在土著印第安人的角度为其争取应有之利益,进而成为鹰氏族的“养子”,并由此做出人类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的多种突破。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早已摆脱信息与交通的闭塞年代,但我还是要问,在田野过程中建立的“亲情感”何以得不到维系?
    我曾于闽、浙两省近百个畲族村落展开畲族民间信仰的调查,这其中尤以温州市文成县培头民族村最具代表性。自2012年底至今,我从未间断过与培头村民的联系,除了逢年过节与老房东钟金莲夫妇的电话问候,还于寒暑假亲赴培头村看望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村民。尽管我没有给他们带过什么礼物,但他们朴实无华的言语———“只要你能来,我们就很高兴,我们要的不是‘物’,而是那份‘情’”———却时时回荡在我耳畔。为了实现培头民族村的就地城镇化,我的导师之一、浙江师范大学王逍教授带着我甘当上传下达、出谋划策的“中介”,并将自己的一片深情融入畲民的血液。如今的培头民族村早已旧貌换新颜,而王逍教授与我也已成为这里的“荣誉村民”。
    总之,带着“亲情”去田野,不只是为了简单的“情”,而是将我们置于这片被调查者的热土上,让自己有“家”的归属感,并像对待我们的血缘至亲那样,将他们视作我们永远的家人,如此才能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实现作为社会科学家的人文使命。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博士研究生,中国民俗学会会员,重庆孔子儒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本文原载《中国海洋大学校报》第1916期 - 第04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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