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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2008:春节中的第二故乡


    内容提要:家乡观念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思想观念,它与春节民俗有着本质联系,并构成了现代国家观念的思想基础。2008年春节,由于一场罕见的雪灾,使中国政府开始重视农民工的春节生活和返乡问题,并采取了诸多政策举措来安抚在第二故乡过年的农民工。从2008年起,中国政府的农民工政策开始与春节民俗联系起来,由此促使中国人的家乡观念和春节民俗都发生了深刻嬗变,进而形塑了新的社会认同和集体意识。
    关键词: 2008年 春节 家乡观念 农民工
    

    这篇文章,究学科而言,可以归之于社会思想史。我在文中的主要想法是指出,中国人的家乡观念,中国政府的农民工政策,在2008年春节之际,由于一场意外的自然灾害——50年一遇的大雪,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我在本文的贡献,是提出了一个核心概念:家乡观念。我用大量事实来论证,这个观念是独立存在的,是古老的而又现代的,它对于有史以来的中国人尤其是当代亿万跨家乡流动的中国农民工们,对中国政府的施政行为和中国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其实,早自1994年起,当民工潮正式全面兴起之时,我就发现了这个思想观念。到了2010年5月,在一次国内的流动人口学术会议上,当与会学者们从经济角度争论农民工们能否居留在城市和第二故乡时,我当场的反应和表示是:这个问题,不能仅仅只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读,而是需要宗教学来研究的。恕我冒昧,至今为止,我对宗教的了解甚为浅薄,但是,长时期的田野作业使我觉得,农民工问题决不能只限于社会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的研究范畴,宗教学以及哲学、文学、民俗学等人文学科也应当给予关注;或者说,在农民工的问题从中,除了工薪、加班加点、劳资冲突等“外在事实”,还有着信仰、情感、归属等“内在事实”。而激励他们、困扰他们的家乡观念,就是一种具有宗教信仰意义的思想事实和主观问题,需要我们像韦伯、涂尔干等宗教社会学大师一样来加以研究。
    但是,农民工至今并未进入思想史的视野,当前中国学术界对于这一观念问题的研究,也几近于无。只有国外几位从事“中国学”研究的学者,例如裴宜理的《上海罢工》、韩起澜的《苏北人在上海》、顾德曼的《家乡、城市与国家》,才注意到了这一个观念。他们的研究是卓越的,但相对于这个极为复杂的观念这些仅有的研究在数量上仍然是单薄的,而且,他们研究的是晚清和民国时期的上海工人,而不是当代中国的农民工。于是,在思考了十多年之后,我终于开始了自己的研究,本文算是一个初步的开始,今后,我将继续深入下去。
    这篇文章涉及到了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春节。我们知道,中国民俗学从五四时代兴起直至现在,一以贯之的主要研究方法,就是回到各自的家乡进行田野作业。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文的知识基础除了社会学、政治学,还有民俗学,这不仅是因为我掌握了一点点民俗学知识,更因为我有意无意地像民俗学学者一样采用了“家乡研究”。首先,自1994年以来,我像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成为流动群体当中的一员;其次,我生于安徽,又先后在江苏、浙江等地工作生活多年,我的“家乡观念”中,也最起码有两个以上的家乡;再次,更重要的是, 2008年春节前夕,由于雪灾之故,我也没有回到安徽老家,而是留守在浙江余姚过年,这一年农历腊月底的一天中午,我受邀来到一个余姚企业老总的家里,与来自江西、湖南的打工者,还有一个来自阿拉伯国家的青年,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餐年夜饭。
    以上这些经历,为我提供了众多的第一手资料,这正是中国民俗学的家乡研究所特别注重的。稍有不同的是,民俗学是把家乡当作研究的场地,而我,既从这个场地来获取资料,更是将这个场地当作审视的对象。这一点,也许同祟尚以局外人身份进行异文化研究的人类学,和祟尚以局内人身份进行本土文化研究的中国民俗学,都追求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学术超越精神,在方法论上的不谋而合之处。
    一、“有钱无钱,回家过年”:中国人的家乡观念
    当我从学术上提出“家乡观念”这个概念之时,我认为它是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而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因为在古代汉语里,“家乡”肯定不是“天下”,在现代汉语里,与“家乡”相对应的词语应当是“社会”、“社区”,又相当于英语里的“community”,而绝对不是“国家”(state)。下面,通过历史与现实的对照,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观念的独立形态,及其在2008年系列重大事件中的影响。
    (一)古代中国人的家乡观念
    有史至今,我们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是生活在中央政府所在的首都,而是生活在地方。这个地方,我们称之为:家乡。从政治学角度来看,家乡当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相当于一个国家中的地方制度,例如,当今中国有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300左右个地市、2000左右个县、4万左右个乡镇和街道、50多万个行政村,我们往往依据这些制度来谈论和界定各自的家乡。
    从地理面积来看家乡,它最大是一个省,最小是一个村庄。在中国地方制度史上,县制是最稳定的,先秦至今的中国大多由2000个左右的县组成。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提及家乡,如果说是一个村庄或乡镇就未免太小,如果说是一个省又未免太大,而不大不小的县,在制度、情感、价值意义上都是最适当的。当然,我们也认识到,现代以来,村庄和乡镇更多地是承担了家乡的价值情感意义,而市和省越来越从制度上扩张了家乡的地理范围与社会认同,例如,清末民初,中国的上层精英开始产生了省籍意识,1920年前后由此而兴起了联省自治运动。改革开放后,跨省流动的农民工,省籍意识也非常强烈,如果你问他“老家在哪里” 时,他往往首先会回答是某某省,然后再回答是某省的某市某县,而一般很少回答是某镇和某村。
    家乡不仅是一个自然的地理区域,也是一个思想、文化、情感等意义上的观念系统。这种观念之于中国人,最起码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就已产生了,例如中国第一本诗集——《诗经》中,搜集了西周末至春秋初许多民间歌谣,其中就有很多思乡之作。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在五十岁时打算离开鲁国,周游列国,这时,个性平和的他却动了感情,说道:“‘迟迟吾行也,去父母之国也’”[1]。孔子的这种恋恋不舍的情感,决不是“天下观”,因为他只是离开了鲁国——确切地说是离开了鲁国的都城曲阜,而并没有离开“天下”,他后来足迹所到的几个诸候国,也大都是西周王朝的核心地区。他又是一个保守主义政治家,非常认同西周王室的统治,因此,他离开鲁国时所表露的感情,决不是挑战中央政府的地域主义,而是信仰、情感、价值意义上的家乡观念。
    到了战国时代,我们从楚国的贵族政治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诗人屈原所写的《离骚》、《招魂》等流传千古的诗作中,可以深切感受到家乡观念的存在。但奇怪的是,写这些诗作时的屈原,虽遭放逐,但仍身在楚国,因之,他所思念的对象,与其说是楚国,毋宁说是家乡。楚为秦所灭之后,屈原投江自尽,此举在现代意识形态中被诠释为“爱国主义”,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可这种“利他主义的自杀”也多少是由于家乡观念而使然,因为在春秋时代,天下只是君王的,诸候的国家不过是知识分子改变命运、施展抱负的一个工具而已,而家乡才是民众的,才是平民安身立命的所在。
    由此可见,家乡观念是一个独立的思想观念,它产生甚早,并与“天下观”、“国家观”等思想观念有着密切联系。可是,自古至今,这一个观念在政治学意义上并不是独立的,而是被包裹的、被吞并的,它不像“天下观”、“国家观”那样,经过一流思想家深入、全面和充分的论证,它一直只是一个日常语言,被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频繁提及,或者,它是一个艺术语言,在诗歌作品被表达。直至当代,家乡观念仍不如地域主义那样受到学术界的青睐,而得到众多的研究。
    天下观、国家观、地域主义这三者都是很单一的政治学概念,家乡观念则是一个多元的、复杂的、系统的观念,它当然具有政治的意义,但宗教、信仰、哲学、艺术、情感、民俗等等才更符合它的本质。在这个庞大的观念体系中,有两种基本的思想倾向,一是在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古代中国,不鼓励甚至禁止人们离开家乡,这是同祟尚向外冒险扩张的古希腊海洋文明相比所截然不同的;孔子就说过“父母在,不远游”,何柄棣认为,这种儒家孝道是让中国人形成了籍贯意识的重要原因[2]。二是在传统中国,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例如非正常的战乱和灾荒以及正常的科举和经商,使人离开了家乡,这当然也是允许并时常存在的,但中国人认为,离开家乡的人,终有一日要回到家乡,这是一种人之常情,是一种伦理道德,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因此,在中国人的家乡观念系统中,回家又是一个重要的观念。回家的方式有好多种,例如:衣锦还乡、叶落归根、告老还乡。生前返回是理所当然,如果不幸死于异乡,也必嘱咐将灵柩运回故土,这便是屈原所吟诵的“魂兮归来”。热爱家乡的屈原,其自沉汩罗江之日,后来居然成为一个风行几千年的民俗节日——端午节。如今,端午节已成为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有力维系了中国人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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