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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向春]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的视野与经验


    方兴未艾的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是近年来历史学视野拓展和范式转型的主要趋势,也是带动学界广泛参与“历史人类学”讨论的直接原因之一。对于这一趋势最终会给中国史学带来怎样的深刻影响,目前尚难作定论。不过,随着具体研究的开展和相关讨论的深化,学界逐渐形成了一个基本的共识:区域社会文化史并非所谓新兴的学科,而是一种方法取向,它主张历史书写与社会文化理论的融通,在方法上践行文献与田野的有机结合,注重历史过程与历史语言的交错互呈,强调从整体的角度分析社会、经济、文化、制度在具体时空的展开过程及其互动关系。笔者认为,近年来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所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对“时间与空间”、“历史与文化”、“国家与社会”、“文献与田野”等理论方法的思考和把握上。
    关于时间与空间。从聚落、村社、市镇到市场、流域、三角洲,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以多元的“区域”视角,来处理时间与空间的关系,但这种处理并非简单地把研究的起点置于既有的“区域”概念之上。除了意识到国家与王朝的一体化时空制度及其周期不能完全解释社会变迁的规律之外,“区域”研究的思考,更重要的是来自于研究者试图从中发现构成历史进程的各要素之间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空中所呈现出来的内在关联性。“区域”并非研究者为便于搜罗资料而划定的地域范围,更非为了时间进程而人为地框定空间的边界。与其说“区域”是一个可以在空间上划出明确边界的范围,不如说它指的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由包括从“个人”到“制度”、“国家”等诸多要素聚合而成的、使社会文化网络得以缔结或发生改变的条件、机制或原则。这一点决定了“区域”研究的视野必然是“超区域”的;同时,多元的“区域”正是使“历史时间”呈现出多元面相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区域”研究的取向下,历史的叙述和阐释在某种程度上会落足于不同的“区域”对于解答不同历史问题的有效性;而研究者要做的,实际上是去追问这些“区域”是如何被建立、被感知、被表达、被改变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将其作为视野框限或资料取舍的出发点。
    关于历史与文化。对历史与文化关系的解说和把握,使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体现出浓厚的“历史人类学”倾向。这一倾向的主要表现,不但在于把“文化史”拉回到具有人类学意义的“社会”、“族群”与“日常生活”的层面,还在于研究者在历史解释中,更自觉和更充分地考虑到“文化图式”对社会形貌及其变迁所带来的结构性影响。把文化当做历史过程中“结构”与“能动性”的统一体,而不仅仅是“教化”的过程及其结果,来重新考量地域社会与王朝历史的复杂关系,使人们对一些较经典的问题有了更多新的认识。例如唐宋以后的宗教、礼仪等象征系统的建立,明清时期卫所、户籍——赋役等王朝体制的推行,都不是单纯的宗教史、制度史过程,而是如何“嵌入”地方社会并与之展开“意义协商”的过程。这些过程既受制于既有的地域性传统,又改变了这一传统进而使之发生 “结构转型”,从而在塑造不同地域社会文化面貌与演变节奏的同时,也促成了一体化力量的持续推进。相对于人类学的“文化类型”解说,区域社会文化史通过发现不同时代的“国家”内在于不同地域社会文化体系之中的“碎片”,来窥视和重构“国家”在不同时代的具体形态,但这并非要寻找“历史类型”,而是试图在多元的文化与整体的历史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
    关于国家与社会。以历史的整体性思考为立足点,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另一个主要取向,就是主张“在民俗中发现历史”,致力在“日常”中探触涌动的历史潜流,强调保持对传统中国社会“多元结构”的清醒认识,并力图发现和利用典籍之外的民间文献来充分揭示这种“多元结构”的构造及其变迁机制。尽管这一取向在史料上重视对民间文献的解读,但其真正意图,则是通过在“地方”发现“国家”,来还原总体的政治体系与国家认同被建构的过程—— “国家”何以能够成为“国家”的内在逻辑与途径、方式、限度。而其对待“国家社会”关系的态度则相应表现为:在意识上,充分考虑到“国家”的“在场”; 在概念上,打破“国家”与“社会”的二分和对立;在方法上,强调对典章制度的准确把握,并以之作为解读民间文献的基本背景。在此视野之下,“地方”即不仅仅来自于帝国政体的制度架构设计,还来自于人们如何经由此来定位“自身”并想象和建立“自身”与“国家”之间的种种联系,而其结果则是,“地方”与“国家”相互“合理”、“合法”地建构了对方。在对这一过程的探讨中,士绅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群体性格与个体实践的辩证关系,正是其充当这种“中介” 角色的生动展示。同样,对宗族、民间信仰的探讨,也都是为了从不同侧面呈现出“国家”与“社会”相互“内在化”的丰富样态。
    关于文献与田野。与传统史学形成鲜明对照,区域社会文化史研究另一个最明显的做法,就是注重文献解读与田野调查的有机结合——不仅主张在田野中搜寻民间文献,以尽可能接近历史事实和历史表述的“整体性”;而且强调文字历史与“可观察”的社会文化实态之间的互参,并以此来恢复文献的活力及增添其信息量。从“技艺”上说,历史学者的“田野”除了是一种可以通过直接呈现多元历史叙事以表达“总体史”追求的有效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田野” 中各要素所构成的社会文化有机体,可以为洞察零碎、片段、甚至矛盾的史料之间的内在关联提供鲜活的“现场感”。“在地化”并非区域社会文化史的目的,而是其“在田野读”与“读田野”并重并举的一种方式或途径。秉持着这样的“田野”观,研究者们深入村社,是为了发现村落里的“皇帝”;寻访庙宇,是为了一睹神明背后的“官衙”;细读残契,是为了读出民俗中的制度;究问乡族,是为了辨析出社会生活中的政治格局;搜罗传说故事,是为了理解乡野百姓如何把自己置于 “大事件”之中来获得历史体验——显然,这些问题只有在田野中才能被“读出”;同时,这些问题也只有在对“大历史”的回应和追求中才能被真正“读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社会文化史的“田野”取向,并不单是一种“技艺”,而是深刻反映出研究者看待历史的本质及其认识论的基本态度和立场。(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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