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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旭]关于民俗学基本理论的几点思考(4)


    三
    界定民俗不仅是为了获得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概念工具,从而进行更高层次的理论建构,而且它本身也受特定的理论观念的支配并反过来影响理论的建构。
    以往民俗学从属性与形式的角度来界定民俗,显然是受到了特定的文学和历史理论的影响。虽然它得出的民俗定义还很难把众多民俗条目统摄起来,却意外地收获到了民俗特征论。民俗特征论所具有的理论潜力是不可忽视的。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它的理论意义并没有得到认真而深入的探讨,而是被不恰当地运用到民俗研究中。比如把它放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简单地用作区分“民俗”与“非民俗”的实用标准,而没有在理论指导的高度上挖掘其理论潜能。这种理论意识上的迟钝造成了民俗学在发展过程中的很多问题:“首先是无形之中限定了研究方向,把学者的注意力主要驱向了民俗的文化史研究一途中去。第二是民俗学内部沟通受到限制,研究神话的民俗学者与研究农具的民俗学者会发现彼此在学理上可资交流的不多,因为对象的异质性太显著了。第三,民俗学内部各分支研究不平衡,描述的或历史的民俗学相对发达,理论建设和方法论研究则很不充分,由于方法的自觉程度不够,研究时缺乏理论意向,使我们的历史民俗学研究多少显得盲目,得出了不是应由这一层面研究下得了的结论。第四,难于同相邻学科进行‘人观’意义上的对话。民俗的文化史研究侧重于‘民中之俗’,而非‘俗中之民’,因此在‘俗’对人的独特规定性上缺乏理论归纳,我们无从知道这些被称之为‘俗’的知识怎样‘造就’了人,从而面对各种关于人的认识,我们难于站在足够抽象的高度上与之争辩,只能一再地举例子来反驳我们不喜欢的学说……”⑥这些问题实际上也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很多研究者思考的问题,只是真正有见地的学术成果还不多见。
    基于对研究现状的不满,高丙中指出了传统民俗学最明显的要害,即单纯的民俗事象研究。这种研究“把民俗主体和发生情境悬置起来,把民俗事件抽象为民俗事象,把实际很复杂的语言、行为、物质等方面的民俗简化为文本、图式进行研究”。①然而,他并没有把这种批判进行到底,而是由此归纳出文化取向的和生活取向的研究模式。在高丙中看来,这两种研究取向应该并驾齐驱,从而肯定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与合法性。如此一来,民俗事象研究自身存在的谬误就在很大程度上被掩盖起来了。民俗事象研究是民俗形式论的具体体现和必然结果,它的致命缺陷在于把生动鲜活的民俗生活改造为空洞呆板的民俗图式。对于这种改造,事象研究者是不予理会的,似乎它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是天经地义的;殊不知这种对榨干了生活汁液的民俗事象进行的研究已经丢失了很多不可缺少的资源。这种缺失必然导致对民俗传承和行动者想象与判断的逻辑的忽略,从而使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要么是概化的民俗形式描述,要么是武断的价值判断或理论想像。
    与文化取向的研究相比,生活取向的研究模式无疑拓展了民俗学的视野。高丙中把这种研究取向概括为民俗整体研究。其与事象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关注的不是作为文化现象的民俗,而是作为生活事实的民俗,从民俗与生活、社会、人生的关系来讨论民俗的属性和意义;这就需要把被事象研究所遗留的民俗发生的情境找回来,把曾经备受冷落的活动主体找回来;它可以促成民俗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因为文化就意味着传统的、由历史积累的、已经完成的,而生活就意味着此时的、正在发生的;整体研究必须通过田野作业去获得相应的资料;整体研究特别关注民俗主体的问题。②在我看来,高丙中虽然看到了民俗学的要害,也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方向,但对这种方向的理解还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从整体上看,他仍然没有摆脱诸如文化与生活、传统与现代、文本与田野等二元对立观念的束缚,因此对整体研究的强调就会与事象研究形成各执一端的状态。实际上,这些二元对立项在对民俗而言并不存在清晰的界限,毋宁说是研究者主观建构的结果。研究者不是要强化这种界限而是要打通它们,其目的在于达成对民俗的清醒认识与深度理解。具体来说,民俗对于行动者而言就是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如果研究者建构出一种文化的面向,那么对它的研究必然要将其置于生活之中来加以探讨;而传统与现代的区分同样是人为建构的结果,民俗在时间上的连续性是其成为民俗的根本,因此过于强调传统与现代的断裂实在是对民俗的片面理解。文本与田野都可作为民俗学搜集资料的手段,但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只不过从理解民俗的角度来看,田野的优势是无可替代的,因而它对理解文本的帮助作用是极为明显的。
    如此看来,所谓的民俗事象研究融入到所谓的民俗整体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也就是说,二者之间并不矛盾,研究者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把它们融会贯通的问题。高丙中用了整整一章对民俗整体研究加以论述,其中也不乏创见。但这种论述更像是民俗形式论与民俗特征论的加长版,它对生活取向这种研究模式的理论阐发还没有真正展开,因此对具体的民俗研究所具有的指导意义还很有限。至于如何把历史造就的两种研究取向融会贯通、提出更为深入而完整的理论体系,那将是今后民俗学研究的一项重大历史课题。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4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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