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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母题和功能:学科经典概念与新的理论可能性(5)


    这就是“叙事的自由”。
    有这样一部电影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一名死刑犯人,电影一开始就是这名犯人被处决,而电影结尾的镜头是一个婴儿的出生,这个婴儿是那么美丽、纯洁,就像一位天使,当然,这个婴儿就是影片开始被枪毙的那个人。影片的寓言性质毋庸置疑,但影片的叙事逻辑至少在形式上是与生活的节奏正相反的。对于这种“叙事的自由”,普罗普的功能理论显然就无能为力了。当然,普罗普本来就声明过,他的功能理论只适合于分析传统的神奇故事。
    “叙事的自由”是说叙事是主体的自由的行动,因而,对于主体的自由,我们很难用科学的方法予以把握,即使你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普罗普把他的理论限定在形式研究的范围之内,不能说不是明智之举,因为就内容所反映的主体价值和意义来说,没有认识的必然性可言,而只有实践的必然性。这样说来,即使我的假说是严格按照了科学程序,我也仍然无法获得对他者的主体意义和价值的必然性理解和普遍性解释。在这方面,弗洛伊德倒也聪明,他对象征符号的解读永远依赖于经验,而经验的偶然性恰恰就包含着主体性的自由,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因而能随时调整自己对经验的把握。
    五
    在对我自己当年的假说进行了一番“先验的演绎”之后,现在重新回到母题研究和功能研究的题目上来,我们就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看待汤普森和普罗普之间的异同。无疑,普罗普更科学,更具有主体自由地为客体立法的性质;而汤普森的母题则蕴涵着更易于接近他者的途径。这是我以前没有想到的。母题索引暗示于我们的是:“重复律”只是我们对故事讲述人自己主观地所使用的方法的客观性描述。
    而这就意味着,尽管我们不可能确切地理解他者之所想,但我们能够确切地把握他者如何想,而这正是传统的、经典的民间文学研究,主要是汤普森的母题研究所提示于我们的。对于汤普森来说,母题只是意味着他者自己的叙事方法和思想方法,由此我们的确可以明证地说,民间就是这样诉说他们对自己、对世界的看法的。这是纯粹形式化的母题研究的局限性,但也是它的开放性。相反,任何对文本的主观切分,都是依据研究者自己的先天知性和先验范畴,这样做固然能够提供对于他者的科学见解,但也必定遮蔽了他者自己的言说方式。
    如今,母题研究尽管在民间文学界、民俗学界早已不吃香,但在学界以外的其他学科比如古典文学(小说、戏剧)研究中却大行其道,各种母题分析、主题分析比比皆是,乱人眼目,但都与汤普森的“重复律”母题相去甚远。学者们任意切割能得到的任何文本,从中解读出独到意义的母题和主题。我不能说这些母题或主题没有意义,而是说这样的意义既不具有科学的必然性,也不具有主位的主体性,尽管不乏研究者自己的先验的幻想性。 
    最近读了一本美国人写的《屠猫记:法国文化史钩沉》,其中用到阿尔奈的类型方法和汤普森的母题方法来研究民间故事,作者企图用最传统的方法把握他者如何构造其主观的世界并且赋予这个世界以意义。读了以后深受启发,也许我们真的应该回到我们学科的传统当中去,学科传统的资源宝库还远远没有被挖尽,还有待于我们继续在里面探宝,这些宝贝是我们真正接近他者世界的有效工具。想当年,汤普森为了对世界各国的民间故事进行比较研究,于无意之间发明了这种主位的主观性即主体间的客观性的研究方法,如今我们意识到,这也许正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一条接近他者、走进他者的道路,尽管不是唯一的道路,但一定是诸多道路中的一条。
    但是,无论怎么说,《神话何为》记录了我在思考生活意义的道路上所留下的足迹,因此,即使我今天怎样否定自己的过去,那是我曾经吃过的馒头,我不能说,当我吃饱了以后,就说以前吃的馒头都可以一笔抹杀,过去吃的馒头还在我的肚子里,仍然是我今天正在消化的营养,因此我珍惜这些馒头。
    2006年10月25日
    【高丙中】核心传统与民俗学界的自觉意识
    吕微兄:
    庆幸你那天到我办公室碰见了龚建华。他向你请教关于“母题”的概念问题,触动了你的写作欲望。
    你通过案例辨析被研究对象“之所想(想什么)”与“如何想”在学术上的不同路径。我以为,除了具体内容的知识价值,同样重要的是它所体现的思想方式的指标意义。我们圈内对此是否有足够的自觉意识,是同行的研究在整体上是否能够更上一层楼的关键。过去的民间文学研究所擅长而在今天能够新生的思路是探索民间“如何想”,这是我们今天可以借此发展学科的一个非常有潜力的方向。学界过去对于“之所想(想什么)”的大量阐发并不能看做文本的纯粹产物,其实是靠意识形态支撑而可能的。也就是说,是在外在的意识形态的参照下才现出那些意思来的。当我们今天对有意或无意的意识形态参照总是抱有警惕的态度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认真地把文本的主体与文本结合起来进行阐释。文本本身可以做更复杂的形式研究,但是,就“意义”来说,没有对“民”做深入、系统的观察与研究,不把文本置于它的context,单从民间文学作品文本本身怎么得出那些“思想”、“意义”呢?
    民俗学要定位于一门当代学术,它的从业者就要浸润在当代的思想和学术里,最好是主流的思想和学术里(哪怕部分如此)。这样的格局跨度很宽(其实每个活跃的学科都是如此),包含着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民俗学的核心构成部分在从业者队伍的学术构成里失去应有的份额的危险性。解决这个疑问的路子就是这个从业者队伍有能力激活民间文学(民俗学)的核心传统,特别是让那些被认为是民俗学的根底的要素重新焕发生命力,例如我的“遗留物”案子(《日常生活的现代与后现代遭遇》一文)和你的这个案子。这样造成的局面就是,无论大家走多远,仍然像是这个学科的根底延伸出来的。有点像是民族的认同逻辑的翻版:若有一定的基本指标被认同,或在社会中延续,再怎么开放,再怎么吸收异族的东西,“我”依然相信保有本真的我,而且“我”是一个更佳的我。明确地建立延续的东西,才能自由地开放;自觉地建立延续的东西本身就是因为已经在开放才产生的意向。学科史上,可能有一个时段是要借助“轻视”学科传统带来更多的开放,但是有人斗胆开放一段之后,重建对于学科根底的信心的需要和能力都会自然形成。这就是我近年认为“激活学科传统”应该在当前成为民俗学界的自觉意识的主要考虑。
    所谓民俗学的学科危机,有两种相反的因由。早先是封闭造成的危机,近些年是开放造成的危机。封闭的危机是不断边缘化的危险,是活力弱化导致衰亡的危险,但是在最后的结果发生之前尚能固守自我。开放的危机是太多作为异质的新质湮没自我的危险,但好处是开放带来的活力提供了大发展的机会。民俗学已经相当开放,在一定的意义上已经是一个“置身于当代哲学社会科学的殿堂之中,置身于当代社会的田野之中”的学科。此时此地,一些同仁提出“民俗学是否还是民俗学”的疑问,可谓正当其时。既然开放已经形成大势,那么自觉寻找开放条件下的认同基础就成为了迫切的课题。我们在倡导开放的同时,就要强调学术传统的价值,最好是能够在开放性的研究中体现传统的活力与魅力。如果如此重新激活传统的努力达到一定的水准,学科认同的功课做到位了,开放的危机就解除了。开放在“封闭性危机期”的功能已经完成,为学科自身带来了活力。如此一来,开放在“开放性危机期”的功能也完全是为自身带来活力,避免了负面的危险,甚至得陇望蜀,正在为学科带来向外的扩展力。中国当前的民俗学大概处在这个状态。我是比较乐观一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题和节假日的课题所引起的社会和学界反响、民俗学核心概念的跨学科采用,都在刺激我们乐观起来。
    丙中
    2006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