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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与史家(5)

毛泽东说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目的全在于应用。那么,我们应怎样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透视中国的历史呢?我认为:
    首先应取消人为地按五种生产方式划分中国历史发展过程的方法,也不要按朝代划分中国历史,如什么先秦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宋元明清史,等等。怎么划分呢?按中国历史自然形成的发展阶段来划分。具体地说,人类起源时期,即从生物人到社会人的演进过程,可划分为一个阶段。我称这个阶段为洪荒时代,称人类起源时代亦可。不要再用什么原始群、旧石器时代之类的说法。如果从社会进程来说,则这个阶段应从生物人社会到氏族社会为止。原来我们说的氏族社会或原始社会只是从洪荒时代向族邦时代的转变期,不能视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故此类名称也可弃之不用。
    其次是族邦时代,这是根据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提出来的。世界历史上的古代社会都是城邦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由族邦构成。这个问题,我写了不少文章,也有专著问世。现在我还没有看到对此持异议者,见到比较多的是引用或发挥我的看法。
    应当指出,所谓奴隶制社会的说法是不确切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均无此说。他们用的是古典古代或亚细亚古代。这个时代虽有奴隶,但整个社会并非由奴隶和奴隶主构成。所以,中国族邦时代虽有奴隶制,但不能称为奴隶制社会,古典古代社会亦然。如果用奴隶制社会的说法,则这种奴隶制是哪个时代、何种社会的奴隶制?何种样式的奴隶制?就说不清楚了。我们过去讨论古史分期问题,长期聚讼不决,就是因为只在奴隶制上做文章的缘故。所谓奴隶制社会或奴隶社会之说,偶见于列宁著作,而足成其说者为斯大林。现在看来,这个名称是不能成立的。我的几本书都不以此命名,而是以古代社会名之。如《古代社会形态研究》、《古代社会形态析论》、《古代社会断代新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史论》,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而发的。
    在中国历史上,继族邦时代之后,则是封建帝制时代。为什么我不直称其为封建社会呢?我认为,这种说法只适用于欧洲中世纪和斯拉夫人。对中国封建帝制时代的历史来说,是不适用的。为什么呢?欧洲封建社会是单程性的,即只经过一个历史过程。中国封建帝制时代的历史是多程性的,经过大致雷同的三个历史过程。所以不能以一个历史过程论之,迳称之谓封建社会。如然,这三个大致雷同的历史过程就变成同一历史过程的三个阶段了。由于我们视三程为一程,所以许多问题说不清,道不明,现在应当如实地还其本来面貌了。我提出的封建帝制时代历史发展的大循环论,就是据此而言的。有些人感到奇怪,这不是历史循环论吗?我不想讨论循环论的问题,如要绞汁,我可以举出中外历史上许多循环式的例子,进行讨论。我只想证明,中国封建帝制时代的历史确有三个大致雷同的过程。按三程说,许多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也有人建议,要我改用螺旋式发展,我想来想去,好像不行。因为螺旋式是就一程而言的,三程怎么是螺旋式发展呢?如果一定要找这三程的联系,恐怕只有绝而复续一语可以当之。
    总的来说,原来我们确定的社会发展程序,只适用于欧洲历史。中国历史远较欧洲历史为长,应当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我提出如上五个阶段,而且每个阶段都有一个从前者到后者的转折时期。经过近代的转折,我国历史开始走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对我所划分的阶段可以讨论,但按历史的自然发展过程划分历史阶段的方法,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符合马克思主义长时段划分的原则。
    按历史的自然发展阶段划定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段研究了。怎么研究呢?我的意见是:首先要抓到两个历史阶段之间的转折时期,如洪荒时代到族邦时代的转变。过去我们习惯上是按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两段处理的,而且一再移动上下限。经我对各地考古资料的研究,结合古代传说,实际并不如此。此说原出于摩尔根《古代社会》,恩格斯在《起源》中赞同此说。我们食而不化,照搬到上述转折时期,结果在考古资料面前老吃败仗。例如,我们原来称仰韶文化为母系氏族社会,龙山文化为父系氏族社会。结果如何呢?现在谁都同意我提出的龙山文化已进入铜器时代早期说,再也不谈什么父系氏族了。龙山文化时期实即中国历史上的万邦时期,还谈什么父系氏族呢?龙山文化而上如仰韶文化,裴里岗文化等,也说不上是什么完全的氏族社会,因为当时的社会,除少数例外,都是以家庭为生活单位的。而氏族则是以相互群婚为特征的。据此,我将这个期间的社会分为前后两个小段:前段为家庭、家族、氏族、部落;后段为家庭、家族、宗族、姓族。上接氏族社会,下接族邦时代。现在有些人又出花招,把族邦时代的萌生阶段单砍下来,作为酋邦期,不知令人说什么好。
    其次说族邦时代到封建帝制时代的转变。我们认为,这里有一次社会结构的大变动,应从各方面予以说明。象过去那样,仅仅抓个奴隶制,或按个别材料凑个封建租佃关系,是说不明白的。怎么研究,我和藏知非写了一本书,题曰《周秦社会结构研究》,共约40万字。有兴趣者,读一读此书。这里就不再说了。
    在封建帝制时代的三次历史大循环中,每一次都是从土地再分配开始的。我称之为土地关系的三次大循环。如此等等,说明这个时代的历史是呈周期性循回发展的。最近我应《学术月刊》之约写了一篇文章,从10个方面谈了这个问题,可以参看。也不在这里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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