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文史百科 > 中国文化史 >

《三十六计》:第三计 借刀杀人是怎么样的计策 案例说明

导读:借刀杀人,原文是“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意思就是当敌方动向已明,就千方百计诱导态度不明的友方迅速出兵攻击敌方,自己的主力即可避免遭受损失。此“借刀杀人”的计谋在古代和现代都出现了不少案例,以下便举例说明与评析。
    
     敌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②推演。
     ①友未定:“友”指军事上的盟者,也即除敌、我两方之外的第三者中,可以一时结盟而借力的人、集团或国家。友未定,就是说盟友对主战的双方,尚持徘徊、观望的态度,其主意不明不定的情况。
     ②《损》:出自《易经·损》卦:“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孚,信用。元大。贞,正。意即,取抑省之道去行事,只要有诚心,就会有大的吉利,没有错失,合于正道,这样行事就可一切如意。又卦有:《象》损: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意指“损”与“益”的转化关系,借用盟友的力量去打击敌人,势必要使盟友受到损失,但盟友的损失正可以换得自己的利益。
     “借刀杀人”乃是三十六计中的第三计,此计策充分体现出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权谋,即便自己不出面,也能巧借他人之力达到害人的目的,不可不谓之高明。
     古人按语说:故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将有所为,便应借此力以毁敌人。如:郑桓公将欲袭郐,先向郐之豪杰、良臣、辨智、果敢之士,尽书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处而埋之,衅之以鸡缎,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韩非子,内储说下》)。诸葛亮之和吴拒魏,及关羽围樊、裹,曹欲徙都,懿及蒋济说曹曰:“刘备、孙权外亲内疏,关羽得志,权心不愿也。可遣人蹑其后,许割江南以封权,则樊围自释。”曹从之,羽遂见擒。(《长知经》卷九《格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