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中国则与之相反,其社会结构的个性如下: 首先,在经济上,生产关系的“二元结构”,限制劳动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严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使之长期处于停滞之中。 这里所说的生产关系的“二元结构”,指的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和在人类自身生产中所结成的“生产关系”(血缘亲属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作了具体的说明:“在人类文化初期,在狩猎民族中,或者例如在印度的农业公社中,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民族和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⑦在马克思的这一论述中,第一种“基础”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以公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关系,第二种“基础”是指在人类自身生产中逐渐形成的血缘亲属关系。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概括:“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产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⑧ 传统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有着深刻的影响,其小农个体家庭经济仍然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长期地被包裹在血亲关系之中,脱离不了血缘亲属关系的“脐带”。一家一户是以血缘关系为基本单位的生产单位,同时又是自我消费单位;家庭手工业附属于农业;周而复始的简单再生产,使之稳定性存在于其保守的停滞性中。马克思认为,在这种以血缘家庭为社会经济生产的基础的单位中,“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⑨可见,独立完成生产、消费、再生产循环的血缘家庭,限制了小农发展生产的视野和能力,产生了极大的封闭性;反之,小农又执著地依恋自己的血缘家庭经济,在其上面寄托着自己的理想境界,这又极大地强化了这种封闭性。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所以,中国封建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和血缘亲属关系长期合二而一的生产关系“二元结构”,不能不使经济关系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产生强烈的封闭倾向,最终极大地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之长期处于停滞之中。 其次,在政治上,中央专制集权超常发展,官僚政治控制一切,决定经济,从而极大地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之产生强烈的封闭倾向,处于长期停滞之中。 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使中国的封建中央专制集权统治获得了最强大的经济支持,表现出不同于一般的上层建筑(政治法律制度)对其经济基础反作用的超常干预上,从而使之产生强烈的封闭倾向,能够在停滞中长期生存下去。虽然国家承认个体农民对土地拥有相对的所有权,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国家拥有最高的所有权。马克思在谈到非西方的东方土地国家所有制时认为,“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⑩这突出地表现在按地租和人丁向每个编户农民征取与地租合一的赋税和劳役。这就是中国所谓的“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马克思认为,在亚洲,“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末,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11) 小生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超常发展,反常地决定经济,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这是因为,小生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把农民限制在小块土地上,局限其视野,使之“鸡犬之间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它不是促进人们之间的交往,而是促使他们互相隔离和处于封闭状态;不是力求摆脱由耕种小块土地所形成的社会生存条件,而是力求巩固这种生存条件;最终使之成为一个个孤立封闭的“原子”。这种农民小生产的封闭性,又使之无法形成任何一种有力量的政治组织,他们有如一袋马铃薯中一个个马铃薯一样,无法形成有机整体。因而他们自己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代表自己,而这种代表一定要同时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主宰和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或专制君立权力,这种权力从上而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这就决定了受制性这样一个重要重点。由小生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决定的农民的封闭和受制性,又导致了农民的盲从性,使之头脑局限在极为狭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小生产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受制性、盲从性的特点,在中国生产关系的“二元结构”下得到了恶性的发展。这就为中央专制集权的超常发展并在封闭停滞中长期生存下去,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此外,需要单独作出专门论述的,是中国的官僚政治。在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和矗立在最高层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君主之间,是依照品级和人数的反比构成的一座上下相承和左右相连的金字塔式的官僚政治网络。这一网络所形成的官僚政治,按照著名学者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的研究,具有三种“性格”:“延续性”,指中国官僚政治延续时间的悠久,几乎同中国传统文化史相始终。“包容性”,指中国官僚政治所包摄范围的广阔,即同中国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如伦理、宗教、法律、财产、艺术等的方面,发生了异常密切而协调的关系。“贯彻性”,指中国官僚政治的支配作用有深入的影响,中国人的一切都拘因锢蔽在官僚政治所设定的樊笼中。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底层和专制皇帝中介的官僚政治网络,自身没有独立性,它只有维护封闭的中国封建社会,自身才能生存下去,同时它的中介身份,又使之在社会两极的对立中缓和或化解相当大的一部分矛盾。所以,在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停滞性时,不能不考虑到这个因素。 再次,在社会意识形态上,“政教合一”,儒学定于一尊,并逐渐蜕变为儒教,严重地窒息新思想的产生,使之长期处于封闭停滞之中。 中国与西欧封建社会一个明显不同之处在于,西欧的主权势力和教会势力一般处于对抗之中,而在中国二者则在主权的基础上合二为一。虽然西欧的专制君主一般都取得了对本国教会的控制权,然而他们从未获得“神人同格”的绝对权威的地位,而且基督教教义本身不承认和坚决反对世俗君权教权的控制。恩格斯指出:“国家不承认还有什么权力比自己高,它总是自命为绝对权力。但是,天主教徒则认为上帝和上帝的设施(教会)是绝对的,因此他永远不会心服口服地接受国家的观点。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12)王权与教权的对抗,迫使西欧的封建君主一般都不得不在某种限度内承认和容忍不同教派的信仰自由,使与封建专制君权与专制神权相对立的启蒙主义思潮不仅能够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一直存在下去,而且能够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尚未取得统治地位之前,获取新的发展,从而在西欧封建社会的内部结构中孕育出一批封建社会的理性批判者。封建中国,由于中央高度集权,专制政权不但操纵着经济运动和政治机构,而且皇帝作为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使政教完全合一。早在夏、商、西周,皇帝就已拥有了“神人同格”的地位和权威。封建社会从秦始皇始,到清朝末代皇帝,都以他之前的“三皇”、“五帝”和历史君主权威的集大成者和继承者自居。 还有就是不能低估儒学定于一尊及其逐渐蜕变为儒教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以儒、墨、法、道为主流,儒、墨并称显学,其余各家先后登台。以后法家思想和黄老之学虽也曾起过一时的主导作用。但是,为了巩固刚刚诞生不久的封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自汉朝董仲舒为发端,儒家学说被定于一尊,抬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开始蜕化为宗教化的儒教,出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万马齐喑的局面。使之成为漫长而又停滞的中国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存在下去的“思想凝固剂”,主要是指:大一统思想,皇权神授思想和纲常伦理思想。 不可否认的是,明清之际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也曾出现过一些新思想的闪光,如徐光启、宋应星、李时珍、方以智等人的科学思想,黄宗羲、唐甄、戴震等人的民主思想,再加上后来的《癸巳类稿》、《红楼梦》等,但其在总体上是异常微弱的,只能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不能突破宗教化的儒学的黑暗,给中国的思想文化带来真正的黎明。 政教合一和儒学宗教化,使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黑暗的专制主义神权思想统治的严酷程度,与西欧中世纪黑暗“冬眠”相比较,既超出其专制君主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统治,又超出其基督教神学的统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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