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符作为东汉著名的政论家,在历史上主要是以讥评时政著称的。不过,由于王符之论政并不限于当时当世,而是纵览古今,以考其为政之要,这就使他的政论同时也具有了一定的史论价值,或者说,他的史论也应成为其全部学说的一个有机部分。这一点往往为许多论者忽视或不察。因此,重视对王符史论的研究,应当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在王符的思想理论中,属于史论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于人类社会起源和发展过程的基本看法;(二)有关社会本质及其内部诸因素相互关系的理论;(三)人物观。下面我们就分别予以评述。 1 王符对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基本看法,是建立在他的宇宙元气论之上的。首先,关于人类和人类社会的起源,他作了如下描述:世界万物在形成之前,宇宙间充满了混沌的元气,尔后,元气一分为三,分别生成天、地、人①。有了人,便开始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在人类社会之初,人们只是过着原始平等的生活,“太古之时,蒸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人们自己管理自己,没有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绝对权威。然而,“后稍矫虔,或相凌虐,侵渔不止,为萌巨害,天命圣人使司牧之”②。 这样,王符便描绘了一个由元气生成宇宙万物进而形成人类社会的过程。这种思路显然遵循了两汉时期普遍所持的“宇宙生成论”的模式③。然而王符的不同则在于:第一,它是一种比较彻底的宇宙物质发生论。两汉时期一些关于宇宙生成的理论,尽管也承认天地万物的起源与物质性的气之间有着直接联系,但同时认为“有形生于无形”,这实际上已承认了在气之前存在一个神秘的气的创造者。而王符的元气论不仅肯定在万物产生之前,宇宙间只有一种状态即混沌的元气,还十分强调元气在生成万物过程中处于“莫制莫御”“翻然自化”的自动和主动的地位,这就自始至终坚持了元气作为世界本原和决定其发生、发展的意义;第二,历史观与自然观的统一。王符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它的形成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人不仅因“和气”而生,人类社会的法令制度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需要而逐步设立的。在这里,他虽然逻辑上借助了“天”的概念,却陈述了一个全新的思想,即君主制度,包括阶级社会的纲常名教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就进一步在社会的起源上也力图摆脱天命的主宰。 此外,在如何对待人类社会的历史上,王符仍然根据他的元气论,指出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无止境的过程。他认为,气有“和气”和“乖气”之别,二气交感产生变化,因此凡气所生之万事万物,包括人类社会就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物有盛衰,时有推移,事有激会,人有变化”④;“五代不同礼,三家不同教,非苟其相反也,盖世推移而俗化异也”⑤。 当然,承认事物有变化、历史有变迁并非难事。因为大千世界的枯荣兴衰是人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的,它可以基于经验而形成。早在殷周时代,人们就从四时更替和政权鼎革的现象中得出了“天命靡常”的思想。两汉官方学说的首倡者董仲舒也认为“三王之道”之所以不同,是由于“所遭之变然也”⑥。所以,承不承认变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认识变化,在这里,王符的历史观开始与宿命论分道扬镳。 对于变化的原因,正统历史观认为,宇宙间所有的变化都是天意的表现,人的全部活动的意义就是体察天意,以顺天命。于是,东汉初年大起明堂、辟雍、灵台,专门设置感通神明的场所,凡事皆以谶决之。然而王符认为,社会的一切变化都是由人的活动引起的与天地鬼神没有关系,“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贫富”⑦,人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达到期望的目的。 由于对待历史主体的看法不同,在对待历史变化的态度上也发生了分歧。正统学说认为,“天不变,道亦不变”⑧,“王者有改道之文,无改道之实”⑨。而在王符看来,既然人是历史的主动者,历史的变化就不仅仅表现在时世的推移,人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条件修改社会的制度、法令,“三家符世,皆革定法”,原则是“文罪之法,轻重无常,各随时宜,要取足用劝善消恶而已。”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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