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河东一传”究竟指谁? 欧阳修《与尹师鲁第二书》中,说到“师鲁素以史笔自负,果然河东一传大妙。”韩淲因在《涧泉日记》中,对此提出“不知谓作何传耳”的问题,千百年来无人解答,《献疑》认为“河东一传”就是指《新五代史》中的《裴皞传》,并且举出四点理由:一、“裴皞为河东人,以郡望为称谓,这是古人的习惯。”二、裴皞为唐、晋间“名仕重臣”,而唐、晋则为尹洙分工范围。三、《裴皞传》“语简词约,符合尹洙的文风。”四、欧阳修“信中所讨论的是《新五代史》而绝非《十国志》,”所以“河东一传”必然属于《新五代史》中的列传。《献疑》勇于立说的精神非常可贵,但这些论据却难以令人信服。 在这里,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的是《献疑》所举的第四点理由,那就是“河东一传”所指的究竟是属于《十国志》,还是属于《新五代史》中的篇章?为了澄清事实,我们还是先看一看欧阳修信件的原文吧: 开正以来,始似无事,治旧史。前岁所作《十国志》,盖是进本,务要卷多。今若便为正史,尽宜删削,存其大要。至如细小之事,虽有可纪,非干大体,自可存之小说,不足以累正史。数日检旧本,因尽删去矣。十亦去其三四。师鲁所撰,在京师时不曾细看,路中昨来细读,乃大好。师鲁素以史笔自负,果然河东一传大妙,修本所取法此传。为此外亦有繁简未中,愿师鲁亦删之,则尽妙也⑦。 以上引文,一气贯通,全是说的有关《十国志》的问题。欧阳修首先讲到因治旧史(即《五代史》)而修改《十国志》;因修改《十国志》而“细读”尹洙所写的《十国志》篇章,由此发现“河东一传大妙。”这就明确无误地交代了“河东一传”就是《十国志》中的篇章。《献疑》对此避而不谈,却引下文涉及《五代史》问题的一些与此毫无关系的话语,来证明“信中所讨论的是《新五代史》而绝非《十国志》”,这种逻辑实在令人费解。 其次,古代以郡望相称者,其人在政治上或文化上必有过人之处,如柳宗元被称为柳河东即是。裴皞身居乱世,官止尚书,也没有什么特别事功,说不上是“名仕重臣”。何况《新五代史》将他列入《杂传》,而《杂传》所载乃是“历事数朝,为君子之所羞”的人物⑧。这样的人欧阳修怎么会讳言其名,而以郡望尊称呢? 再次,欧阳修此信作于景祐四年,前已指出,那时《五代史》尚在经始之际,并无成稿;《献疑》也认为“讨论时书(指《五代史》)尚在编撰之中”,既然如此,又哪来《裴皞传》可以“细看”呢?而且“河东一传”既然属于《十国志》篇章,与后来尹洙编写唐、晋纪传的分工,又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说《裴皞传》“语简词约”,试问《新五代史》中哪一篇不语简词约?这一点怎么能够作为尹洙所撰的特别证明呢?由此可见,欧阳修所说的“河东一传”决不是指《裴皞传》,这是十分明显的。 基于以上所述,“河东一传”既然出于《十国志》,既然不是指《裴皞传》,那么究竟是指谁呢?按照《新五代史》的体例,《十国志》中的列传必然要列入《五代史》中的《十国世家》。在《十国世家》中,《东汉刘旻世家》最有可能是“河东一传”的化身。 欧阳修为什么称《十国志》中的《刘旻传》为“河东一传”呢?原因就在于刘旻与河东镇结下了不解之缘。河东在唐、五代既是道名,又是方镇的名称。自唐开元十八年,“更太原府以北诸军州节度为河东节度”,始有河东节度使之名,从此历五代不变,一直是当时的军事重镇。唐中和三年(883),李克用为河东节度使。传子李存勗,遂以灭梁。后来石敬瑭、刘知远都以河东节度使夺取政权。刘知远镇河东时,以从弟刘旻为河东马步军都指挥使。及建后汉,又以刘旻为太原尹、北京留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周灭后汉,刘旻便占据河东称帝,与后周相抗衡,是为北汉(欧史作东汉)。由于北汉据有河东,故史家记事,皆以河东称北汉。《旧五代史》中此例甚多,略举如下: 广顺元年正月乙酉,潞州奏:“河东刘崇(即刘旻)于正月十六日僭号。” 同年七月己丑,镇州奏:“破河东贼军于平山县西。” 广顺二年二月癸卯,诏:“先获河东乡军一百余人各给钱鞋,放归乡里⑨。” 显德元年二月庚戌,潞州奏:“河东刘崇与契丹大将军扬衮举兵南指。” 同年三月癸巳,“王师与河东刘崇、契丹杨衮大战于高平,贼军败绩。” 同年三月甲午诏:“赐河东降军二千余人各绢三匹,并给其衣装。” 同年六月庚午,“帝至自河东⑩。” 这些记载,无论是奏报或诏令,都以河东称北汉或刘崇,有的还直称“河东刘崇”,刘崇就是刘旻。欧阳修把《十国志》中的刘旻传称为“河东一传”,不过是沿用旧日流行的称呼罢了。 至于说“河东一传大妙”,妙在何处?看来并不是像《裴皞传》中那种门生故吏之间的小小故事,而是指刘旻发动的高平之战这样关系国家兴亡的大事。高平之战,周世宗打败北汉,进围太原。刘旻因此忧病以卒,而周世宗则从此整军经武,国势大盛。传文对世宗亲冒矢石,转败为胜的战争场面,写得有声有色。《通鉴》叙高平之战,即以欧史为蓝本。而欧史此篇当即依据尹洙《十国志》原稿熔铸而成。这倒是史学上一桩饶有兴味的佚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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