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中国史 >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

治史泛议(2)

(三)史料与理论
    史料是史学的基础,是进行历史研究的根据和前提。任何雄伟壮丽的史学殿堂,都是由信实可靠的史料砖石建成的。离开了史料,历史研究便成了无米之炊。因此,任何忽视甚至轻视史料的态度,都是不对的。
    但同时还要指出,对史料的重要性,不能无限制地片面夸大,甚至说成是“解决重大历史问题的决定因素”。更不能用史料代替史学,从而忽视、甚至轻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对此,任何模糊认识,不仅会把历史研究引入歧途,而且单就解决历史问题来说,除了对一些微观具体问题的考证外,也不可起到“决定因素”的作用。相反,倒是常常出现根据相同史料却得出不同结论而引出绝然相反意见、争执不下以至造成混乱的情况。
    例如,在论证李自成大顺政权性质问题上,有人根据起义军在山东诸城“以割富济贫之说,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远,许业主认耕,故有百年之宅,千金之产,忽有一二穷棍认为祖产者”,及“贫儿陡成富室”的史料,得出它是“农民政权”的结论,并认为史料确凿,不容置辩。但是,大顺军的告示,只允许原“业主”认耕自己的“祖产”,并非平分土地。而且,即使确有众多起义军将士分到了土地和财物,这种现象,也只能说是封建制度范围内部财产占有的转移,而不是财产关系的改变。原因是,在封建社会里,决定土地关系性质的,并不是谁占有土地,而是土地的社会使用方式。因而,虽然发生了表面看来那样巨大的变动,但只要土地的社会使用方式不变,那么,从总体来看,那个社会的土地关系以及为这种土地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也就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如果再看看那些分到大量土地财产的起义军领袖和将士大都“衣裳车马,饰都雅之容;甲第田园,肆兼并之策”,就更可以清楚不过地说明,在明末以及历史上历次单纯农民战争中,尽管有一些甚至大批封建官僚和地主被镇压,但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这个阶级的总人数,暂时可能有所削减,但这个阶级却依然存在,并在经济、政治上一如既往地处于统治的地位。同样,尽管有一些农民领袖甚至大批起义军将士的经济、政治地位起了很大的变化,但在封建生产关系未发生变革的情况下,也只能意味着他们的阶级立场的变化,即他们已经从原来的阶级中游离出来,成为新的贵族、官僚或地主,上升到统治阶级中去。而他们所由游离出来的那个阶级,则依然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显而易见,维护这样生产关系的政权的性质,是不能说成是“农民阶级专政的农民政权”的。
    上面两种认识存在明显差距,结论绝然相反,究其原因,并非史料掌握的多寡,而是理论水平的高下。因此,必须摆正史料与理论的关系,一方面,尽可能多地继续搜集发现新史料,同时,却不能只“凭史料说话”,更不能用史料代替史学。而是要用理论来驾驭史料,剖析史料,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从史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来。
    (四)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
    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和方法,是指导历史研究的有力理论武器。任何社会现象,都是具体历史条件下一定物质生产发展水平和社会关系的产物。因此,研究任何社会现象,必须“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研究人类历史的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现象,又“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阶级划分的事实,阶级统治形式改变的事实,把它作为基本的指导线索,并用这个观点去分析一切社会问题,即经济、政治、精神和宗教等等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并非如有人所说是互不相关,甚至是彼此对立的。而是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是因为,任何社会现象,不仅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在人类划分为阶级的社会里,又必然打上阶级的烙印。以封建社会的单纯农民战争为例,一方面,它是封建社会特定的大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分散的个体小生产这种内在固有矛盾激化的产物,是打击封建统治、推动封建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同时,作为一种特定的阶级斗争,它又必然有着自己的历史的形态,既不同于奴隶起义,也不同于资产阶级革命,更不同于无产阶级革命。因而,这就要求我们从事研究的时候,不仅要严格遵循历史主义和阶级的观点,而且还要善于把握两者之间固有的、必然的内在联系,把两者结合起来,从而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论断。
    弄清楚了这些,就可以明白在五十年代末到“文革”期间为什么会出现强调阶级观点,而批判、否定、甚至攻击历史主义的情况。这除了政治性的原因外,主要是割裂了两者的内在联系,并加以对立起来。认为历史主义是排斥和否定阶级观点的,是“阶级调和论”,甚至是“贬低、诬蔑劳动人民,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其实,这不仅明显歪曲了历史主义,也错误理解了阶级观点。因为,从理论上说,历史主义既然与阶级观点具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它就不会、也不可能与后者相对立。从事实来看,五、六十年代特定时期历史主义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当时那种非历史主义的倾向,它包括了历史类比、借古说今、特别是通过贴阶级标签,全盘否定统治阶级、无限美化拔高劳动人民,以至把历史上的农民阶级无产阶级化,把单纯的农民战争现代化等等。到十年浩劫期间,更进一步恶性发展,炮制成“影射史学”,被林彪、四人帮利用为迫害异己、篡党夺权的手段。由此可见,这种所谓的“阶级观点”,绝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而是庸俗的实用主义和机械的唯成分论,以此为据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经过六十年代的深入讨论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实践,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相互关系及其对历史研究的重要作用,已经被人们看得越来越清楚了。但是,也还有必要指出,前几年一度出现过走向另一个极端的倾向,认为阶级观点是“错误的”,“过时了”,应该加以抛弃。这同样也是一种误解:第一,如果说阶级观点是“错误的”,那只能是指被歪曲了的所谓的“阶级观点”,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本身;其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和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阶级斗争已经退到次要的地位。但这只是对我国现阶段的阶级关系而言,它与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理论方法的阶级观点并不是一回事。因此,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过时了”和“错误”是对的。但由此引伸说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也“过时了”和“错误”就不对了。相反,即使在今天,对史学工作者来说,它仍然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和指导史学研究的重要的科学方法,必须深刻理解,正确运用,并同历史主义密切结合起来。当然,说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是重要的科学方法,是为了强调它在诸多科学方法中的主导地位,并非说它是唯一的科学方法,这一点就无须赘论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