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钱大昕治学以考据见长,考据是他治学的主要方法和手段。在十八岁才步入知识的大门时,就已初步掌握了考据的方法,“读东坡戏作贾梁道诗,辄援晋书以纠其失”,其考据方法“已有与前辈合者矣”(18)。他考据的特点是:既考订经、史、子、集诸典籍,又主要考订历朝史书;既校文字、音韵,又校作者、版本和史料;既纠正作者,史实错漏,也纠正释者的谬误;既作全面的考证,又进行重点考证。他的考据方法,笔者认为有以下八种: 1、列出典籍的标题,抄录待考证的原文,再列举证据以订正原文。 这是他考证的一般方法,所列举的证据,少则二、三条,多则一、二十条。如《献帝纪》有建安“二十二年,丞相军师华歆为御史大夫”。他考证这条史料说:“按、魏志歆传云:魏国初建,为御史大夫,非汉廷之御史大夫也”。又引刘昭注《百官志说》“建安十三年,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得补,……则郗虑以后,汉廷无真授御史大夫”,认为“其说信矣”。再以《魏志·太祖纪》“书华歆为御史大夫,而不书郗虑,虑为汉臣,歆为魏臣故也”。因此订正说“歆之除授,不当书于汉纪”。他举三个证据来说明华歆是魏国的御史大夫,不应载于汉《献帝纪》中。又指出范“蔚宗未达官制,因有此误。”(19)这是以史证史。 2、用分析的方法来评论历史人物。 如晁错被杀的原因的他指出:晁错以“好杀而不信其臣”的术数教景帝,“而景帝乃即以此术杀错,何也”?而分析说:“帝之所忌者唯吴,而错欲因以谋楚赵国,则非帝本意也。……帝之排众议而任错,将以制七国也,七国反,错无以制,帝知错不足任也,而诛错之谋成也”,这是其一;其二,晁错建议“兵数百万,独属群臣,不可信,陛下不如自出临兵,使错居守”。既然“将兵者不可信,居守者又可信乎”?因此“景帝固疑错之有异志矣”,才将他处死。他又进一步分析了景帝“何忍加以腰斩,且并其父母妻子同产,尽置之重辟”的原因,是“错谓群臣不可信,故诛错安军中诸将之心”(20)。他用分析的方法,来论证景帝杀晁错并处以腰斩的酷刑之原因,既补充了史料的不足,又有新颖的见解,以理服人,这是他新创的一种考证方法。 3、用比较的方法来考证世系。 在《后汉》的本纪和列传中,关于世系的计算多不一致,他用一些纪、传进行比较。如《光武帝纪》载:“高祖九世之孙也”。他认为“自高祖至光武九世,实八世孙也”。并指出“皇后纪伏后为大司徒湛八世孙”的记载也是错误的,“实七世孙也”。他用《刘永传》和《汉书》诸表与之比较说:刘永“称梁孝王八世孙,自孝王至永没,立已八世矣,如依二纪之例,亦当云九世孙也”。他又“考班史诸表,自始封至子、孙、曾孙、元孙之子,即为六世”,这是“以封爵之之世次言,故合始封”。他又与《孔光传》进行比较,该传称孔光为“孔子十四世孙,自孔子至光实十五世”。他对以上二纪、二传进行比较后,而得出结论说:“当以永传为是。”(21)即应该封爵来计算世系才是正确的。 4、用推理的方法对史书版本和字进行考证。 如考证“史记旧本”,“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曰旸谷。索隐云:史记旧本作汤谷”他指出:“按,太史公多识古文,所引诸经,与今本多异者,皆出先秦古书,后人校改,渐失其真,即汤谷一条推之,知旧本为小司马辈窜者不少矣。”(22) 又如《曹褒传》云“父充持庆氏礼”。他指出“持本是治宇,章怀避讳改之”。他又以“隗嚣传,申屠刚、杜林为持书”,“侍御史龚调、蔡邕传注:太伯端委以持周礼”两条史实为例,而得出“皆本治宇,唐人改为持也”(23)的结论。 由此二例说明,钱大昕用“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的推理方法,对史书的版本和史料有关字进行考证,是合乎逻辑而又科学的,既有说服力,又可省略文字和篇幅。 5、用综合考证的方法来订正《汉书》之误。 他撰《汉书考异》指出《汉书》中的错误说:“哀帝纪,元寿二年春正月,元寿二字衍文。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孝成五人,成乡当作成都,乐成下衍龙字。……地理志,逢山长谷诸水所出,诸当作渚;博水东北至钷定,博当作时。张良传,景驹自立为楚假王,在陈留,陈字衍;……佞幸传,龙雒思侯夫人,雒当作頟”。后来他才见到《汉书》的北宋景佑本,与之对照,证明他所考证的“此十数处,皆与予说合。”(24)可见他考证后所校正的史实是正确的。他用综合考证的方法对《汉书》的纪、表、志及列传中的年号、爵名、文字、姓名、水名等,进行全面校正,是他创造的一种新的考据方法,使读者对此书的史实,能够得以全面正确的了解。 6、用金石铭文来校正经史。 他考证诸史,不仅以史证史,还以经校史,更以金石铭文来考史。如《崔駰传》说崔是“涿郡安平人”。他考证说:“安平县本属涿,章帝建初四年,改隶乐成国;顺帝改乐成国为安平,因县以名也。桓、灵之世、安平改隶博陵郡”。又以《孔彪碑》为证,碑载:“阴故吏名有博陵安平崔烈,而程夫人亦称烈为冀州名士也”。从而证明“涿郡属幽州,乐成、博陵则属冀州。”(25)纠正了安平属涿郡的错误。 又如《论语》中的“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今人读斯已而已两已皆如以”。他用唐代的石经进行考证说:“考唐石经,莫己斯己,皆作人己之已,而已作已止之已”。他还以其它经史作对校说:“释文,莫己音纪,下斯己同,与石经正合。集解,此硁硁者徒信己而已。皇氏义疏申之云,言孔子硁硁不宜随世变,唯自信己而已矣”。指出这“是唐以前论语,斯己字皆不作止解,由于经文作己,不作已也”。从而证明“己与已绝非一字,宋儒误读斯己为以,未免改经文以就己说矣。”(26)考证出了宋代《论语》中将“己”改为“已”的缘由。 他用石刻铭文和经文,来校正经、史记载地名、文字等有关史料的错误,又是一种创新,更具有权威性,而且比以史考史或以经证史,更前进了一大步。 7、用史书来考证金石铭文的方法。 他既创造了用金石铭文考证的方法来校正某些经、史记载的错误;他对某些有怀疑的金石文字,也用史书与之对校的方法进行验证。如他考证《睢陵家丞印》,在“翁氏两汉金石记载此印,文云睢陵家丞,无印字。汉郡国志,睢陵不言侯国,翁亦疑而未决”。于是他对此印进行考证说:“予考晋书,王祥封睢陵公,公国有家丞一一人,则此印必是晋时物”。(27)他不但考证出此印的朝代,而且还明确了《后汉书·郡国志》所载睢陵非侯国。 又如考证《王颜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碑》,他说:“予向得此碑,考晋书纪传,无司空王卓名”,他还以为是此碑之误。后来他阅读了《后汉书·顺帝纪》,其中有“阳嘉三年十一月,光禄勋河东王卓为司空。章怀太子注:卓字仲辽,河东解人。乃知颜所称十八代祖者,盖即其人”。并明确指出王卓是“后汉之司空,非晋之司空也”。而且还告诉读者:“晋亦有王卓,袭祖爵京陵公,官止给事中,未尝任三公,其祖父名亦与碑不同。”(28)从而校正了此碑错将东汉刻成西晋之误,又使读者明了西晋之王卓为另一人。 这两种方法不但新颖而有说服力,也反映了“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 8、用专题考证的方法来辨证史实。 大昕先生还以“论”、“考”、“答问”等形式,列了许多专题来考证经、史书籍中的史实。在《潜研堂文集》这部五十卷的著作中,卷二《论》有论《春秋》、《大学》等经书,论人物有皋陶、晁错、梁武帝、王安石、张浚等;卷四至十五为《答问》、对易、礼、诗、书、《论语》、《尔雅》、诸史、历算、音韵等进行研究;卷十六为《辨考》,有“太阴太岁辨”、“汉百三郡考”、“嘉靖七子考”等。《二十二史考异》卷九还有西汉的《侯国考》。 如在《侯国考》中指出:《汉书·地理志》“称侯国二百四十一,今数之止百九十有四”。他从汉书诸表和其它史书中,又查出了一些侯国名,共“列了在各郡的侯国名共二百二十八个,其中补志之失注之二十六人,……志未见者八人”。从而使“后之读班史者庶有取焉。”(29) 又如“问:伊洛{K1B505.jpg}涧,皆八河之水,说文水部有洛涧,而无{K1B505.jpg},不审此字何从”?他回答说:“古书从系与从水之字,多相混,汉周憬碑有曲红长,即曲江也。王稚子阙云:河内缊令,即温也。春秋传有酒如渑,淮南子本作绳”。他以这三个例子为证,来说明“{K1B505.jpg}本作缠,以水回曲得名”,这是因“俗师转写作水旁尔。”(30)使读者弄清了“缠”字的含义。 他对需考证但内容繁多的史实,设专题进行论证,方能说清问题:各专题又能独立成篇,也方便读者查阅。此种考据方法,在清代的考据学家中,确为独树一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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