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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何炳松对史学史的贡献(2)


    何炳松有志编写一部《中国史学史》始于1928年,只是觉得这是一件大事,一时难以成功,才先转而译介西方史学名著以资借鉴。但他对这一课题已作了部分准备工作,陆续提出不少真知灼见。他的中国史学史研究方法是由宏观到微观,再由微观到宏观。具体地说,就是将史学史放到学术史的大范围中观察,以确定其位置;再通过对难点如浙东学派的研究,来取得史学史研究的关键性突破。他将中国史学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孔子作《春秋》以迄荀悦述《汉纪》,前后凡七百余年,实为吾国史学上两种主要体裁--纪传与编年--由创造而达于成熟之时代”。(11)第二阶段“荀悦而后以迄于北宋末年,其间约千年,吾国史家除继续发挥编年与纪传二体外颇能致力于通史之编纂……可称为旧式通史之发挥时代”。(12)第三阶段自南宋至清代,“为吾国史学形成派别并大有进步之时代”。(13)这是关于中国史学史分期的最早观点,其合理性在于根据史学本身发展的特点断限。关于史学史编纂及其有关问题,不妨作一历史的回顾及比较,以明各家之长短。梁启超最早提出编纂中国史学史,但未涉及分期,仅指出应由史官、史家、史学的成立及发展、最近史学的趋势四部分组成该书。(14)三、四十年代出版的这方面著作,大多不出他创立的框架,或略有损益,如金毓黻及魏应麒的《中国史学史》、王玉璋《中国史学史概论》等。他们多数按历史朝代分期。梁氏提出的史学史内容,深受刘知几《史通》影响,前三部分不出《史官建置》、《古今正史》范围;而史家与史官“多未分离”,“实为一体”,(15)前人已言之,但筚路蓝缕,其功仍不可没。至于按朝代分期,爰至今日,类多如此。这种分期法虽较容易,但未必尽当。一个朝代的兴亡,很难使学术发展随之突然转折,即使产生影响,也需要有一个发生作用的过程。如传统史著体裁被编年、纪传“二体”统治了整个封建社会,并未因朝代更迭而产生质的变化。又如,东汉以后史书以断代为主,原因在于《汉书》包举一代的体例较易成功;而通史则需融汇贯通,搞不好容易陷入抄袭成文泥淖,画虎类犬,故史家多不敢为,这是由史书体裁与史家是否具有别识心裁即史学本身发展特点决定的,与政权的变化并无直接关系。当然,这并非否定政治的作用。如两宋多编年体史书,因其体明于治乱,有助于改变积贫积弱状况;南宋多涉外史书,盖有亡国之痛。然而,这种外部因素毕竟只在特殊条件下起作用,并不具有普遍性。总之,何炳松的分期法是否合理可以探讨,但他依据史学本身发展特点划分阶段的思路是正确的。
    何炳松对浙东学派的高度评价,与新史学派反对将历史著作作为褒贬或殷鉴的工具是一致的。他认为,中国史书之所以成为帝王殷鉴工具,完全是因为“以经驾史”的缘故,使史学成为经学附庸,成为维护封建伦理纲常的工具,这也是史书范围狭窄的原因所在。他指出,南宋以前,史学无独立地位,而“自南宋以后,浙东史学大兴,当时道学家至诟浙学为知有史迁而不知有孔子。”(16)浙东学派“讲究经济,最切实用”,(17)与新史学强调历史的社会功用是一致的。中国史学确实有过一个经学婢女的时代。经过漫长的一段时间,终于由附庸蔚为大国。反映在目录学上,则是从汉代《七略》史书附于经书之后到晋代《中经新簿》史部的独立。因此,史学的独立远在南宋之前,但就其为帝王提供统治术而言,南宋以后仍在继续,即使浙东学派的一些大家也不能幸免。
    何炳松还认为浙东学派的观点在很多方面与新史学派相近,足以与之比美且时在其上。新史学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史观。何炳松甚至将“产生一部‘尽善尽美的’全国国民都应该也都能够阅读的通史”作为“新史学的最后目的”。(18)当他发现浙东学派集大成者章学诚亦力主通史时,自然要引为知己了。但是,两者的通史内涵其实是不同的。章氏之通史,不出传统概念。传统通史有两类:空间联系之横通,时间连贯之纵通。前者指在同一时期内不同地区发生之事的互相影响,见于分裂割据时期,如记载南北朝史事的《南史》、《北史》;纵通指时间上延续不断,如《史记》、《资治通鉴》。一般意义上的通史指后者。新史学派之通史,不但包含纵通与横通两者,更主要的是研究范围大大拓宽,从政治扩展到经济、教育、艺术、宗教等方面,而且注重它们的“浑沦”即整体研究。在表现形式上也不相同。传统通史仍以纪传、编年二体为主,新史学派通史则用章节体。何炳松注意到了这种不同,曾指出,传统通史“与现代西洋学者所主张之综合史相去仍甚远。”(19)在中国史书中,他对《史通》和《通鉴纪事本末》评价最高。称前者“隐为吾国旧式之史学树一完美之圭臬”,后者“实为吾国史籍中最得通意之著作”。(20)这无非因为《史通》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史学批评著作,所提出的一系列史学理论问题比新史学派的同类观点要早得多,如通史观,撰述与记注有别等;而纪事本末体依主题汇辑事实,首尾完备,又与西方资产阶级史学的主题研究法接近之故。何炳松的通史观建立在他史学思想的理论基石--进化史观之上,所以他强调研究历史“对于演化问题当然要特别注意”,(21)“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要研究活的和动的人类史,不是死的和静的人类史”。(22)只有这样,历史研究才能达到“推求过去以谋现在而测将来”的目的。(23)这种注重历史发展变化,主张历史研究贴近生活、参与现实的观点,是对长期垄断西方史坛的兰克学派将史学等同于史料学,奉行客观主义史学的反动,具有积极意义。
    何炳松对历史编纂法作了详细论述。他认为要写好一部史书,首先必须分清文史界限,不可将史著写成文学作品,应尊重事实,受史料严格制约。这个观点,继承了我国“文人不著史”的传统。至于供一般人浏览,则可另著“通俗之本”,不可一书两用。(24)这是讲史著有严肃、通俗两类,以供不同层次之需要。其次,著作要一线贯串,提纲挈领,范围明确。还要秉笔直书,落笔慎重。由于“史贵征实,不尚浮谈”,(25)因此“要尽量利用成文”。这样就要“附有注脚”,以“革除剽窃恶习”,并可显示作者功力及心术,以“合于现代学术公开的精神”。(26)上述原则,基本上是正确的,至今仍适用。除了文史分家、秉笔直书等为史学界熟知并经常引用外,著作要有注脚看似小事,实则颇能反映作者学术态度及胸襟。今天,资料封锁、剽窃恶习等并未绝迹。
    至于史书具体编写法有两种:一种“为并时事实之编比,以描述一个社会之浑仑”;另一种“为连续事实之编比,以研究一个社会之演化”。(27)要产生一部好的通史,自然须二者完美结合,既注意空间联系,又注意时间连续,这就必须通史家与专门家密切合作才能成功。何炳松所说的专门家有两个涵义:一指专史家;一指记注家,即排比、考证史料者。(28)史料经过专家考订、编次;专史家著有各自范围内之专史;再由具别识心裁的通史家综合--这幅分工蓝图应当说是完美的。值得一提的是,何炳松曾将这个理论付诸实践。他利用在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工作的便利,“拟了一个中国通史的计划,预定请国内若干历史学者们通力合作;那计划是很新颖的,把全书分作了二百多章,每章自成一书”。(29)可惜的是,仅出版了三四十本便因“一·二八”事变,商务毁于战火而作罢。更为可惜的是,已出版之书具体情况不明。
    为备撰史采撷,何炳松还论述了史料学诸问题。他依据形式将史料分成遗物与传说两类。后者包括文字材料、歌谣、图画,它们根据内容又可分为原始、孳生两类,因此,对所得史料要辨别真伪。为了避免偏颇,搜集史料必须赅备无遗。从史学角度出发,何炳松对《二十四史》评价不高,认为“名为正史,仅同史材……几同伦理之书,初非切实之学”。(30)但就史料价值而言,评价极高,主张采撷史料“非先从正史入手不可”,否则即为“舍正路而不由”。(31)表示了对史学遗产的高度重视与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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