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古代社会结构和阶级斗争的探讨 在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古史学家看来,对研究古代希腊罗马史来说,重要的不是马克思等人所提出的个别结论,而是马克思所提供的理论分析框架,特别是他的阶级斗争理论。在分析古代社会的阶级结构时,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把马克思的阶级定义视为基础。维尔南把希腊城邦的发展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他认为,公元前5世纪以前,城邦实行的是公私并存的双重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与公民的政治权利紧密结合,工商业的发展水平低下且多在外邦人手中,富裕公民所获利润以公益捐献形式消耗在城邦公民身上而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就其主要社会矛盾来说,城邦形成初期体现为城乡对立,富有贵族住在城市中,剥削广大的农村居民。后来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城乡在城邦中合为一体,公民、士兵、土地所有者三位一体是古典城邦的基本特征。从公元前5世纪末开始,伴随着战争的职业化、经济的理性化、奴隶制的发展,城邦内部出现了富有与贫穷公民之间严重对立的情形。穷人力图运用现存的城邦结构从富人手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富人则拼死抵抗,二者之间的矛盾成为城邦瓦解时期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维尔南承认,促使这一冲突发生的是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但由于城邦独具的特点,物质利益冲突必须经过政治权利这个中间层次表现,所以社会政治意义上的阶级冲突主要发生在公民的两个阶层之间。至于奴隶,从未作为一个统一的阶级提出他们的要求,在城邦的社会政治冲突中发挥任何积极的作用,因为除了语言、文化背景的差异外,奴隶的实际地位存在很大的差别,使他们无法组成一个统一、独立的阶级提出自己的要求。此外,奴隶并非新的社会生产力的代表。但这并不意味着奴隶在古代社会的发展中未起关键作用。相反,由于生产水平的低下,技术的落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当时只有通过奴隶制的推广来实现。当奴隶数量扩大到极限时,主奴之间的冲突变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奴隶通过各种形式与主人展开斗争,尽管这种斗争最终未能表现在社会政治层次上,成为社会主要矛盾。(注:维尔南:《阶级斗争》,收入其论文集《古代希腊的神话与社会》,苏萨克斯,1980,第1-18页。) 加兰的看法与维尔南稍有不同。他认为阶级在马克思那里有广狭之分。狭义的社会经济意义的阶级只存在于近代,广义的阶级类似于等级。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奴隶可称为阶级。但与维尔南不同的是,加兰承认奴隶主对奴隶怀有极大的恐惧。他援引色诺芬等提供的史料,证明在古代希腊社会,奴隶并不象某些西方学者所说,满足于自己悲惨的处境,他们以逃亡、破坏工具、甚至杀死主人等各种形式与奴隶主展开斗争。(注:加兰:《古代希腊的奴隶制》,第191-200页。) 德圣克罗阿反对法国学者不把奴隶视为一个阶级的观点。他认为阶级是一种关系,一种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在古代世界,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和非自由劳动。有产者正是通过控制土地和非自由劳动来剥削奴隶、依附者和其他自由民,所以阶级斗争便是有产者对其他劳动者的剥削及被剥削者的反抗,它并不要求某一阶级的成员具有特定的阶级意识,也勿需某一阶级集体的政治行动,只要存在剥削及其对剥削的反抗,便存在阶级斗争,所以阶级斗争普遍存在于从古代到当代所有的阶级社会中。在古代,阶级斗争不仅普遍存在于主人和奴隶之间,而且发生于有产者和小土地所有者之间。因此,奴隶不仅是一个阶级,而且是古代希腊一个十分重要的阶级。他援引色诺芬和柏拉图所提供的史料,证明奴隶主对奴隶的恐惧始终存在。(注:德圣克罗阿:《古代希腊世界的阶级斗争》,第31-68、283-300页。)他的学生卡特里奇是一位斯巴达史专家,也主张用阶级斗争理论解释斯巴达历史上的许多现象。他强调斯巴达制度的根本是黑劳士制度,黑劳士与斯巴达公民之间的矛盾及斗争是理解斯巴达历史的关键。在他看来,镇压黑劳士的反抗和维持公民内部不平等的双重需要产生了斯巴达独特的政治、经济与教育体制。(注:卡特里奇:《试论斯巴达革命》,载(美国)《阿瑞图萨》,1975;并参看卡特里奇:《斯巴达与拉哥尼亚》,伦敦,1979。)针对多数西方学者有意无意地降低奴隶制作用的企图,卡特里奇指出,希腊人的所谓自由,恰是以奴隶的不自由为前提的。他借用美国学者日内瓦斯有关奴隶起义的理论,深入研究了古代希腊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强调古代希腊无奴隶起义,并不意味着奴隶满足于可悲的命运,而是奴隶主们长期不懈地、有意地坚持压制奴隶反抗的斗争,事实说明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对抗长期存在。(注:参看卡特里奇和哈维主编:《关键问题》,苏塞克斯,1986年版中卡特里奇的文章。)这些看法较德圣克罗阿的观点更为深入细致,也更具说服力。 在罗马史领域,马克思主义学派也十分活跃。德圣克罗阿对古代罗马史上的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在关于晚期罗马共和国社会冲突的论述中,他承认那些参与争夺政权的领袖人物都出身贵族,而且都有个人的目的。但他同时指出,对历史学家来说,弄清这些领袖的家庭背景及其参与动机固然重要,但我们应该看到他们采取的实际措施所代表的社会阶层的利益。事实上,就参与斗争的社会普通劳动者来说,他们的目标十分明确,那就是改善自己的处境。所以,共和国末期的政治斗争,乃是阶级斗争的表现。罗马帝国所以灭亡,主要的原因是:罗马帝国建立后,有产阶级日益在政治和社会上取得优势。他们利用政权的力量,剥削广大的社会生产者,使他们完全丧失了对罗马帝国的信心,而宁愿与蛮族入侵者合作。因此,应对古典文明的毁灭负责的不是社会大众,而是那些只顾自己享乐的有产阶级。(注:德圣克罗阿:《古代希腊世界的阶级斗争》,第409-487页。)另一学者汤普逊也指出,帝国只有在相当一部分人想让它灭亡时才会走向末日,在研究罗马帝国衰亡时不考虑这一点是令人奇怪的。汤普逊认为,有关晚期罗马帝国人民起义和反抗斗争的可靠记载确实很少,但这些记载的广泛流行和当时人们对这些事情的津津乐道就耐人寻味。虽然巴高达运动或其他类似的人民运动并未创造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改变社会结构,但运动的经久不止说明罗马帝国的人们已不再愿意接受罗马帝国的统治。蛮族入侵所以成功,正应从这一角度理解。巴高达运动和蛮族入侵的意义在于它们改变了统治阶级的成份,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转型。(注:汤普逊:《晚期罗马高卢与西班牙的农民起义》,载芬利主编:《古代社会研究》,伦敦,1972,第304-320页。)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似乎在阶级定义的使用上更为灵活。德马丁诺认为,在早期罗马共和国,正是平民与贵族及其依附者的斗争才促使其政治体制向民主方向转变;在晚期罗马共和国,即使没有现代意义的政党,所谓的人民领袖也大多是些失意的贵族,其目的不过是想借平民的力量取得政治上的升迁,但运动仍有自己的阶级基础,人民的目标是推翻元老贵族的统治。晚期罗马帝国所以灭亡,也是由于统治阶级对占社会多数的劳动者压迫过重,使后者不堪忍受而造成的。(注:德马丁诺:《罗马宪法史》,5卷,那不勒斯,1972-1990。)配雷里的观点更为激进,他声称共和国晚期的人民运动有其政治目的,而人民领袖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试图把人民从贵族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注:配雷里:《晚期罗马共和国的人民运动》,都灵,1982。)不过,我们很难相信在晚期罗马共和国存在现代意义的政党和政治纲领。配雷里的这种解释,与其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不如说是现代化式的,至少过于拔高了运动参加者的政治觉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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