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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争与焚书坑儒(3)

三、高唱师今、师古之争结果是肯定秦始皇的暴政而否定人民反抗的正义性
    李斯“焚书”的主要借口是“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简言之,是禁止诸生“以古非今”。不少学者至今不能忘怀者,正是这一点。《中国古代史》教科书之所以把焚书坑儒作为“巩固统一的措施”来叙述,大概亦本于此。认为焚书坑儒的动机是好的,性质是革命的,是出于对“以古非今”的反动活动而采取的革命措施。议及此,笔者顿感沉重,这是要认真分析的。
    在咸阳宫的辩论中,博士淳于越主张分封诸子,希望效法三代统治的历史经验,提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见解,李斯则用“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的法家理论去驳他,认为“三代之事,何足法也!”这实际上是表达了两种不同的古今观。有的人认为今不如古,往往发伤时之慨叹,动怀古之幽情,甚至以古非今,这是不对的;有的人把古今对立起来,割断古今的历史联系,也不正确;也有的人是历史发展的辩证论者,既看到古今的联系,又看到古今的区别,今是古的历史的发展,古是今的历史的前提。这看法就比较全面。
    对待“以古非今”要进行具体分析。古、今之中都有个是非问题,并非是凡“古”皆坏,凡“今”皆好;反之亦然。以较为正确之“古”非议错误之“今”应该是“非”得有理;反之,以错误之“古”非正确之“今”,便是一个错误。淳于越用分封制之“古”反对郡县制之“今”,显然是一种错误意见。但是他没有把古今对立起来,所谓“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强调学习历史经验,即“师古”,有一定的合理性,他不同意“以诸侯为郡县”的郡县制,这只能说是一种政治主张,并不意味着他反对秦政权,他也为秦王朝的长治着想。如果用孔孟思想学说中的某些积极成果,诸如省刑罚、薄赋敛等主张去批评秦代的严刑酷法、繁重徭役,这个“以古非今”倒是应该肯定。当然我们不是说儒家的“仁政”学说如何进步,但在当时这样提出问题便表达了人民的愿望。李斯的主张片面得很,他认为凡是秦的(即“今”)都是好的,批评不得,谁要批评,就扣上“以古非今”的帽子,杀头灭族。
    诚然,一般说来,今比古总要好些,因为历史在发展,在进步。但历史发展总是有曲折的,甚至有倒退。这里的关键是要弄清楚秦政之“今”,如果这个“今”无限美好,人们无须非议,也不应该非议。问题是这个秦政之“今”,已经成了劳动人民的牢狱。试问:在“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情景下,骂一声秦始皇“以刑杀为威”有何不可?在“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的残酷剥削面前,骂一声秦始皇“贪于权势”有何不对?有些学者严守着古劣今优的准则,不问具体情况,以秦政为尺度,反对它的便是复辟,便是反动,以法学为尺度,反对它的便是复古。殊不知在这个“今”下,农民感受的是杀头灭族的牢笼、深渊。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知识分子,就说是儒生吧,由于他们多少读过些《诗》、《书》,知道些朝代兴亡的历史,便从古书中找出某些论述或人事以寄托当时人们的某些愿望,这难道一定是复古吗?秦代社会的矛盾,其主要的,是农民同地主的阶级矛盾。在秦始皇搞“焚书坑儒”的时候,这个阶级矛盾应当说已达到激化的程度,社会处在农民大起义的前夕。整个社会犹如一堆干柴,一经点燃,便会成通天大火。与此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斗争也尖锐化了。坑儒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1年(秦始皇三十六年)有人在石上刻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秦始皇派人查讯,找不到刻者,便把刻石附近的居民一律杀死。同年秋,有人对秦始皇的使臣说:“今年祖龙死。”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于出巡途中。次年,大泽乡点起反秦烈火。在这种情况下,看一个人,一种主张,应当首先检验他对地主和农民的态度。农民不堪剥削与压迫之苦,奋起造反,要推翻秦王朝,我们却不加分析地强调“师今”,牧师般的告诫他们要“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其实质就是肯定秦始皇的残暴统治,否定农民反对剥削压迫的革命性质。因此,不加分析地高唱“师今”、“师古”之争,结果是肯定秦始皇的暴政而否定人民反抗的正义性。
    四、法家古今观的理论缺陷断送了秦王朝
    焚书之后,接着是坑儒。从焚书演化到坑儒,矛头都是儒生,而儒生的“罪状”就是“以古非今”。师今、师古的问题,也是两种古今观的争论,这里需要再加以分析。
    法家的历史观是一个历史进化观。他们曾反复强调三代不同礼,五帝不同法,认为“古今异俗,新旧异备”,时代变,事情变,办法亦随之而变。他们肯定历史的进步,是真正的历史进化论者。这种历史观有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实践意义,它适应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要求,是这种社会大变革的思想武器。法家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派,他们满腔热情地欢迎这场大变动,肯定战国时代政治经济地位的变动和财富权力的转移是合理的、进步的,批判儒家守旧的观点。他们的思想主张体现出新兴地主阶级批判旧制度、创建新制度的进取精神。而主张变革,正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
    主张变革,反对复古,势必要在思想领域展开斗争,势必要对“法先王”的观点展开批判。锋芒所向,主要指向道尧舜、法先王的儒墨显学。侯外庐先生说:“西周氏族贵族的维新活动,虽然在客观上促进了新社会的成立,但是在主观上却自以为是挽救旧社会的危机。这一挽救危机的‘维新’思想,也作为传统而直接影响了孔、墨、更通过孔墨而影响于古代诸子。这就是说,先秦主要学派,除了法家(例如韩非)以外,大都以春秋、战国为危机时代。”(注: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5页。)孔子把春秋视为“礼坏乐崩”或“天下无道”的时代,墨子把春秋称为“别君”、“别士”的时代。孟子说春秋“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他们以危机为退化,以为今不如古。所以他们诉说先王,歌颂先王之道,以为尧舜禹汤文武之世才是太平盛世。他们并非要回到古代去,而是去追求自己的理想社会。但是,他们追求理想社会的途径而是托始于“古之圣王”之世,这就是称尧舜、法先王的实质。韩非子说:“孔墨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韩非子·显学》)所谓“俱道尧舜”,是说他们都摆脱不了“道尧舜”、“法先王”的立言方法;所谓“取舍不同”,是说各家有各家对历史经验的弃取。但不管怎么说,这种道尧舜、法先王的先王观点是对变革的一种思想阻碍。不批判这种复古观念,变法革新就难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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