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中国史 >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

20世纪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回顾与评说(4)

    与此类似的还有用作大学教材的杨鸿烈著《史学通论》(注:杨鸿烈:《史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出版。)。本书以“导言”论述历史与史学的本义,然后分论史学是否科学、史学的今昔、史学的目的、史学的功能、史学的分类、史学与各门学科的关系,无论从结构的严整还是从分析的细密来说,都更加成熟。其论史学是否科学的问题,是当时世界上比较领先的历史哲学话题。在论及史学与各学科关系这样的“老”问题时,将其置于史学的多学科研究的意义上--强调“博学淹通”、“凡百学问无绝对独立者”,颇见新意;而且在论及具体学科时,也多涉及具体的理论问题,如讲到与地理学的关系时,涉及到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等历史理论问题的看法,而并不在史学概论性著作中单独列出若干历史理论问题,从而既保持其论述的一致性,又未全然放弃对一些历史理论问题的讨论。其结构安排还是颇具匠心的。
        其它类似的著作还有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注:朱希祖:《中国史学通论》,独立出版社(重庆)1943年出版。)、蒋祖怡的《史学纂要》(注:蒋祖怡:《史学纂要》,正中书局(重庆)1944年出版。)等书,此二书均以中国史学发展为基本叙述线索,与前述各书有所不同,这里不再赘述,但由此仍可见史学界对“史学”问题的高度重视,这是在旧的历史编纂传统下从未有过的新现象。
        (三)可贵的探索
        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在中国的大量出现,应该说是20世纪以后的新生事物,是五四运动以来各种新的学术思潮涌入、意识形态领域比较开放的结果,因此它们所反映的学术思想是基本上与国际学术发展同步的,即使有些生吞活剥,有些不完整、不系统,但与前后的一段时间相比,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称道的可贵探索;又由于这类著述的建设处在草创阶段,许多认识还比较粗浅,对国外理论的了解和判断也有相当的错讹,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总结。
        探讨历史学的问题,首先就应该回答“历史是什么”(同时,“历史学是什么”)以及“历史学是一门科学吗”这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历史学科的基本问题。不能对此提供答案的,历史学习的成绩就不合格,尤其不能称为史学家。这里,我们便以此为例,对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成就与不足做一番审视。
        实际上,中国的传统史学对这些问题并非完全没有答案,《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意思是说,各国的史书名目虽不同,但都是同样的东西,说到齐桓公、晋文公等等的事迹,就是“事”,也就是客观存在过的历史;用文字把“事”记述下来的,就是“史”,也就是史书;而“义”,即孔子使乱臣贼子惧的关键,便是史学家赋予历史的一种意义或价值观,是比较主观的部分,也即史观。所以说,孟子称客观历史为“事”,称史书为“史”,称史观为“义”,可见历史与史学是有区别的。
        不过一般的史家对历史与史学的区别是不很在意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写的史书是绝对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的,因此历史与史学是完全统一的,读史书的人也确信他们通过史书所了解到的就是真实完整的历史。20世纪初的思想革命浪潮,极大地动摇了此种认识,曾鲲化便大胆指陈:“所谓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等书,皆数千年王家年谱、军人战纪,非我国民全部历代竞争进化之国史也。”(注:横阳翼天氏:《中国历史》,“总叙”第一章,“历史之要质”。东新译社1903年出版。)许多人开始认识到,“吾国旧学界思想,视历史为传古信今之述作,而不知为现在社会生活之原因;研究历史者,亦不过出于钩稽史实、发明体例二途,而不知考求民族进化之原则。”(注:见《游学译编》1903年第4册广告,转引自俞旦初前引文,第57页。)
        因此,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最有价值之处,在于它们大多开宗明义,对历史和史学的概念问题进行了探索。从今天的眼光看,当时的一些解释还是很粗浅、不完善的,传统的认识上的模糊也依然存在。徐敬修《史学常识》说到“史”的发展阶段,是“自口碑而史歌而说部而史鉴,惟史学最为晚出”,这里的“史”还是指历史认识活动,而非客观历史事实。“盖史学者,于群史之中,抽其条理,以示法则者也:如辨其体统,别其旨归,殚明其因果,会通其精神,皆史学之事也。”这实际是说,“史学”是历史认识活动(即“史”)中的高级层次,即理论层次,或可称为历史理论,或即指历史“科学”(注:第2页。)。
        这样的认识在当时相当普遍。罗元鲲《史学概要》认为,“史”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史官或修史者,二是指史书或历史记载,这基本是也是历史认识层面上的东西;“史学”则是重在阐明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注:第2-4页。)。前引胡哲敷《史学概论》说“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史学,是指导如何记载此成绩的方向路径……”,基本上也是此意(注:“自序”第1-2页。)。杨鸿烈《史学通论》深感“中外一般的学者们都很随便的把‘历史’和‘史学’两个名词混为一谈”,因此着力对此二者进行梳理,认为“‘历史’为文章(广义的)的一种,‘史学’为学问的一种”;“‘历史’尚不过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或材料,并非可以说史籍的自身即成为史学”。具体的定义是:“历史是一种很客观而有系统的叙述人类在过去所有的行动的记录。”同时,“研究与‘历史’有关系的种种‘理论’和搜辑鉴别整理史料的最可靠的‘方法’与必需的的学问,就叫做‘史学’。”(注:第1、2、16、30页。)在这里,历史是史料或史籍,史学则是历史理论和历史研究法。
        造成这种认识的,在于当时相当一些人相信史料或史籍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事实,因此二者相等。另一些人开始意识到客观史实与历史的差别,但思想一时还无法理清。如卢绍稷参考诸说,认同历史的定义为:“历史是一种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重要事实及状况之记忆,而为吾人明了现代问题及推测将来所必需之知识。”这里说的还是对客观历史事实的“记忆”,即历史认识活动;而“史学者,研究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迹象,以寻求其因果关系之学也”。在他说到“历史之目的”在于增进知识、提高修养、认识现实等时,实际上是在说“史学”的功能;在讲“历史之起源”时,从古代史官记言记事讲起,也是在讲“史学”;而讲到“历史之进化”、“历史之分期”时,这个“历史”又是在指客观历史(注:《史学要论》第3、14、5-9页。)。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