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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历史观的唯物史观胚芽(4)

从孔孟到荀子,他们的“先富后教”思想显然已经触及到了道德的功利性质。然而,孔孟 更强调道德超功利的内在价值,因此具有“重义轻利”的思想倾向。墨家以“兼相爱、交相 利”的原则反对重义轻利,认为道德行为必须是能够满足人们的利益需求的。墨子再三 指出,仁爱就是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这可以说是“先富后教”思想的另一种 形式的表达。不过,墨家把道德完全等同于功利,具有忽视道德的超功利的内在价值的片面 性。这种片面性被法家的韩非发展到了极端,他说:“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 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韩非子·五蠹》)把人的行为看成完全是由财富多寡决定的 ,不存在善(道德)和恶(不道德)之分。这就变成了取消道德和道德教育,因此也不存在先富 后教的问题了。
    与法家的这种极端正相反对的,是汉代独尊儒术后,正统儒学把孔孟的“重义轻利”也发 展 到极端,提出了“正其谊不谋其利”、“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把道德规范、道德教育 和功利(尤其是物质利益)绝对对立起来,完全否认了前者的物质利益基础和物质利益内容。 在批评正统儒学的这种观点时,先富后教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扬。
    汉代王充不同意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指出“为善恶之行,不在人之质性,在于 岁之饥穰。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谷足也”(《论衡·治期》)。他强调衣食等物质生活需 求的基本满足,是“礼义之行”即道德行为的起点。这里的语言和韩非类似,但王充认为行 为是有善恶之分的,不同于韩非取消行为之善恶的非道德主义。宋代的陈亮、叶适在批评“ 存天理、灭人欲”时,强调道德不能脱离社会功利和物质利益;“功到成处,便是有德”( 《致陈同甫书》)“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乃无用之虚语耳”(《习学记 言》卷二十三)。认为道德必须达到一定的功效,实现一定的物质利益,否则就是无用的空 虚之言。这可以说是继承和延续了先富后教的思想,但也显示出和墨家相似的片面性,即把 道德行为等同于满足物质需求。这种片面性有可能导向否认在物质生活相对贫困时也有仁义 道德的歧途。
    王夫之看到了这种危险。他认为片面地讲“衣食足而后廉耻兴,财物阜而后礼乐作”,就 会“待其足而后有廉耻,待其阜而后有礼乐,则先乎此者无有矣。无有之始且置之,可以得 利者,无不为也”(《诗广传·小雅》)。如果认为非要等到物质生活富裕了才会有道德,那 么,在此之前为了追求物质生活利益,就可以无所不为了。这就是说,不能因为讲先富后教 而忽视了物质生活和道德水准的提高是应当同步的。他把这两者的同步提高叫做“裕民之衣 食,必以廉耻之心裕之”(《诗广传·小雅》),比较辩证地看待“食足”和“知礼”的关系 。
    “民惟邦本”的民本思想,就历史观而言是以人本为前提的,即意识到历史的主体力量是 人 类自身而不是天帝鬼神。
    殷商以前的宗教天命论认为,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都是由上帝天命主宰的。然而人类在日 益走向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越来越意识到了自身的力量。西周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 听”(《孟子·万章上》引《泰誓》语)、“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昭公元年引《 泰誓》语)都表达了一个意思:天神必须重视人(民)的意愿,而不能独断专行。这种思想的 进 一步发展,就是提出了“民为神主”的命题。春秋时的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 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传》桓公六年)到春秋时期已经涌动起了一股重人轻神的思 潮。先秦诸子的历史观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形成的,都程度不同地表现出了以人事为本 、为主的倾向。
    孔孟的历史观虽然没有完全否定天命,但他们的思想以“仁”为核心,其价值取向是肯定 人的价值,因而“敬鬼神而远之”,强调人类社会历史是以人的现实活动为主而构成的,所 谓的“命”是人力发挥到极点而无可奈何的东西。孔孟之后的荀子,则否弃了孔孟的天命论 ,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这一命题就其历史观的意义而言,是把人类历史发展过 程看作是改造自然而为人类服务的过程,也是人的主体力量充分展示的过程,一个“制”字 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
    墨子一方面讲非命,一方面又讲天志、明鬼,但他认为天志以爱人、利人为内容,而爱人 、利人则以人人参加生产劳动为基础。因此,墨子把人类社会历史看作通过人自身的劳动而 与命相抗衡的过程,“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墨子·非命上》)。这里 的“强”,就是指人自身的力量。
    道家主张“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表现在历史观上,虽然有否定人类文明的倾向, 但他们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看作是合乎自然的发展过程,而不是由天神操纵的。这仍然 包含着以人事为主看待社会历史的态度。
    法家的历史进化观点,非常明确地把历史地进化看作是人类自身活动的结果。韩非说:“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这里把上古、中世、 当今的历史进化过程,看作是人类从比道德、赛智谋到争气力的显示自身力量的过程。
    先秦诸子历史观的主流方面,是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人自身的活动。汉代以后,儒家 肯定人为天地万物最尊贵者的价值取向,一直支配着人们的历史观。即使是具有神学色彩的 董仲舒,仍然肯定了人的价值以及人的活动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影响:“人之超然万物之 上而最为天下贵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另外还有许多思想家都从不同方面来阐述 了以人事为本的思想。汉末仲长统明确提出了“人事为本,天道为末”(《昌言·理乱》)的 观 点;唐代刘禹锡指出,人的力量就表现在能够建立法制以判定是非,“人之道在法制,其用 在是非”(《天论》上)。明清时期的王艮、吕坤、王夫之、颜元等思想家都提出了“造命” 、“自造”的观点,更加鲜明地突出了人类社会历史是自己造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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