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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敬: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动态(2017年第一期)


    作者简介: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孔敬
    近期,少数民族人口研究领域主要探讨了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问题与解决路径等内容。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张志泽、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永久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一文中,阐述了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已经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建构新型民族关系的主要场域,也成为各种民族问题、民族互嵌型社会关系生成和扩散的主要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障碍和不适应,探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机理,将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清其融入过程中的阻力因素和不适应,厘清"族际互嵌"社会空间格局结构的功能限度,探求"族际互嵌"社会网络资本的拓展机理,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有序推进。作者认为快速城镇化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流动载体,对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正当性认同基础上的城市融入,只有具备了中华民族共同的心理文化基础,同时“流入地”城市通过调适实行更具包容性、开放性的发展政策,才能在更高的层次和水平上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作者提出快速城镇化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应当充分考虑这一群体自身禀赋的特殊性,在现代国家治理框架下,围绕民族认同合理归附从属于国家认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治理机制协同,以及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价值正当性的文化整合建设,才能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序城市融入,提升现代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中央民族大学、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左岫仙等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认同困境及治理》(《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一文中,阐述了我国城市流动人口已经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活跃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居住、生活中,由于生存境遇相对弱势性、先赋身份功能的特殊性、城市融入机制的排斥性、城市文化适应的艰难性等原因,使他们的身份认同呈现先赋身份认同的归属性较强、城市居民身份的归属性较弱、身份认同的利益性凸显等特征。这种身份认同困境,已经对民族关系、社会稳定、国家认同造成了实质性伤害。作者提出了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身份认同困境的治理思路如下:一是科学认知先赋身份认同的嬗变规律,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先赋身份认同而言,他们普遍在城市中生活的时间相对短暂,这种原生性的认同在短期内难以消亡是必然的,而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要在科学认知先赋身份认同长期存在的基础上,用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为指导,科学、合理地调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先赋身份认同,做到既急不得,也慢不得,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二是坚持“心新结合”的治理理念,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要“心”字当头,城市管理者对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有爱心、耐心和决心,在原有城市工作、民族工作治理模式、治理手段、治理政策基础上,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制度、方法上实现全方位的创新。通过创新,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使他们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才能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城市有恒久认同之心。三是构建全方位的城市居民身份认同形成机制,包括以下4个方面,1、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融入氛围。持续、全方位在城市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普及工作,消除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排斥与歧视心理。2、是要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快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要对他们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城市管理政策的普及工作,使他们具备在城市中生活具备相关知识;政府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展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更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一技之长。3、要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增加他们对城市中各项社会生活参与机会,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面临的餐饮、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宗教信仰等突出问题及时合理解决。4、要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法治化。通过制定《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有充分的法制保障。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张旭东、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葛燕林在《漂泊的异乡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缺失及路径探讨》(《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一文中,阐述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与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少数民族人口逐渐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由于政府支持、社区支持、个人支持的缺失,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社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的缺失会降低政府公信力、激发民族矛盾、影响家庭维系。针对上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支持缺失的问题,作者探讨了以下解决路径:一是在政府层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中央政府要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流入地政府要提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关注,积极落实中央政府关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在生活、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他们提供服务和支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消除他们对城市社会的不满情绪。同时,流出地政府也应该自觉承担起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帮助的重要职责。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向城市之前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开展职业培训,在他们流动到城市之后对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进行适时追踪。二是在社区层面,营造和谐环境,提供社区支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区支持,是以城市社区为基本单位,利用各种资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和帮助,主要包括物质帮助、精神慰藉以及心理关怀等,以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并融入城市社会。如城市社区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渠道,使他们与社区其他居民一样能够共享城市社区发展成果,又如在社区设立专门的心理疏导室,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传授减压、抗压方面的心理知识。三是在个体层面,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融入能力。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需要巩固、强化与家人、亲戚、老乡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应该转换观念逐步扩大自己的交往圈,增加与政府、媒体、城市居民的交往从而获得更多的支持,不断提高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朱荟、郑林如在《困境与调适:少数民族流动家庭的城市适应与社工介入》(《贵州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一文中,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少数民族家庭在城市适应过程中表现出了家庭经济抗风险能力差、构建新型"异质"社会资本能力较强、对城市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较高等特征,同时表现出了对城市户口和住房以及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针对少数民族流动家庭在城市社会中的适应情况,本文从个案、小组、社区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的途径。一是个案工作方面:作为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的个案工作,目的在于帮助个人和家庭减轻压力、解决问题、达到个人的良好福利状态。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收入的提高是他们进入城市的首要目的和驱动力,同时也是他们融入城市的首要条件,而家庭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弱也恰恰成为他们无法融入城市的关键。教育培训作为最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方式,是提高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主要手段,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获取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保障。二是小组工作方面:通过小组成员之间有目的的互动互助,使参与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形式从以往的“个体”流动转变为“家庭”流动,这不但牵涉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自身也同样影响到他们的子女,少数民族流动儿童大多处于接受教育和发育身体的关键时期,如果他们在这一关键时期能够在身心上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就能够促进家庭在城市社会中的适应与融入,也能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建设者。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从事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适应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针对流动人口自身提供社会服务,还需要针对随迁的家庭成员展开服务。三是社区工作方面: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案主,通过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确定社区的问题与需求,加强社区的凝聚力,提高社区的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区的进步。少数民族流动家庭居住“边缘化”、“隔离化”的特征明显,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导致他们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阶层,难以实现实物资本、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变现、升值。因此,以社区为平台,开展社区民族工作成为社会工作介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