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戎]如何认识“跨境民族”(4)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7:11:16 中国民俗学网 马戎 参加讨论
七、从“族群的‘民族’模式”中衍生出“跨境民族” 正因为在“族群的‘民族’模式”中,人们通常以“族群”的内涵(血缘、语言等)来理解及使用具有现代政治意涵的“民族”一词,所以在东欧(如俄国、南斯拉夫)和亚洲国家(如中国),很容易把境内的各类“族群”也称作“民族”。而在现代西方国家,无论是土著群体还是移民群体,当他们具有与主流社会成员明显不同的“血缘共同体和特定文化”特征时,这些群体被称作“族群”,如果其成员跨界而居,也称为“跨境族群”。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引进西方“民族”概念的国家,“族群的‘民族’模式”很容易在舆论和学术界占据主导地位,便有可能把本国具有“血缘共同体和特定文化”的群体如哈萨克人、蒙古人、朝鲜人等群体理解为“民族”并冠之以“民族”的称呼。一旦这些“民族”成员出现跨境而居的现象时,也就连带地出现了“跨境民族”的提法,这是话语生产中“路径依赖”的一个典型例子。中国近些年出现有关“跨境民族”的提法和相关研究,其思想根源正在于此。 我们不可能完全脱离国际政治体系和话语,也必须考虑其他国家对相关话语的解读与反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把中国那些跨界居住的群体称为“跨境民族”,这个提法和概念在现代世界的国家体系里是有问题的,也会对这些跨境群体成员的国家认同带来负面影响。在今天的中国,只有中华民族这个层次才应当视为当今国际上通用概念的“民族”,译成英文是“Chinese nation”,中国内部的蒙古族在汉文中应当称作“族群”,译成英文应当是“ethnic group”。在这个逻辑框架中,中国蒙古族是中华民族内部的蒙古族群(ethnic Mongolians of Chinese nation)。不管历史上的分分合合,今天的蒙古国是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蒙古国的国民是蒙古民族(Mongolian nation)。中亚的哈萨克斯坦是“哈萨克民族”,中国和蒙古国境内的哈萨克人应当被称为中华民族内部、蒙古民族内部的“哈萨克族群”。 如果我们说中国的蒙古族属于“跨境民族”,那就表示中国的蒙古族和蒙古国的蒙古族属于同一个民族。有的文章写道: 蒙古国的蒙古族与哈萨克族均是与我国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跨境而居的同一民族。蒙古族虽然在历史上曾被分为漠南蒙古(今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和漠北蒙古(今蒙古国)和卫拉特蒙古等,但都属于同种同源的一个民族。在语言、文化、宗教、经济、生活方式、服饰、饮食习惯等物质与精神文化的诸多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点。由于历史命运的不同,现今分属于几个不同的国家。不同国度里300余年的生活经历,使蒙古国的蒙古族和我国的蒙古族之间也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文化特征。 上述引文很显然是从“族群的‘民族’模式”话语来论述居住在四个国家中的蒙古人属于“同一民族”,因为他们“同种同源……在语言、文化、宗教、经济、生活方式、服饰、饮食习惯等物质与精神文化的诸多方面有着许多共同点”。 这种界定和论述会产生什么问题吗?根据欧洲传统民族主义理论,“one nation,one state”,每个民族都有权利追求“政治的和民族的单元的一致性”。列宁在《民族问题提纲》中强调要坚持“民族自决权”,指出“除了从政治自决,即从分离和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这个意义上来解释之外,我们决不能作别的解释”(列宁,1913:236)。那么,无论是根据欧洲经典“民族主义”理论还是列宁的“民族自决权”,居住在蒙古国、中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蒙古民族”成员是否应当追求建立一个统一的蒙古“民族国家”?这对中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将会带来什么冲击?居住在中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这三个国家的蒙古族民众多年来已经与其他族群混居并融入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追求“蒙古民族的统一”这对三国的蒙古族民众来说,是一种可行和最佳的政治追求和生活安排吗? 美国学者菲利克斯·格罗斯在The Civic and Tribal State-The State,Ethnicity,and the Multi-ethnic State一书⑦中讨论了两种类型的国家:“公民国家”和“部族国家”。“公民国家是自由公民的联合体,所以,在同一地域居住的所有具备资格的居民,不论其出身、宗教、族群(ethnicity)或文化背景如何,都是国家的成员。部族国家则往往把宗教、族群(ethnicity)和政治制度混同为一个单一的原则和属性,因此,它是一种与平等权利不相容,甚至不能容忍少数群体(minorities)存在的高度排他性的制度”(Gross,1998:xi)。“公民国家建立在政治纽带之上,并且诉诸于政治纽带,其核心制度是公民权;部族国家把政治认同与种族起源和种族身份联系在一起。在一个现代多元国家,政治联系与认同与种族纽带与认同之间被明确地分开”。“民族主义部族国家是一个与现代社会基本人权和政治权利持久冲突的政治信念和制度”(格罗斯,2003:26,37)。 现代民族国家是全体国民以平等公民身份组成的政治实体,而传统部族国家的认同标准是祖先血缘、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共同体。如果世界上的“跨境族群”都要以传统血缘和宗教信仰为边界来构建各自的部族国家,那么,今天的世界将会呈现出怎样一种局面?只有把“跨境民族”这个概念与由传统认同意识引导的国家构建前景联系起来,我们才能深刻认识到这个概念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