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见解,代表了王夫之史论在认识朝代兴亡问题上的价值,同时在对封建专制政治的批判上也表现了他在历史认识上的深度和广度。 对君主专制政治的分析批判。这是王夫之史论在历史认识上具有较高的价值的第二个方面,是从体制等方面对朝代兴亡问题的深入探讨,它主要表现在对郡县制、正统、分统等问题的分析上。 首先说对郡县制的认识。其基本观点是:郡县制是古代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此其一。其二,郡县制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安定有良好的作用:“后世生民之祸亦轻”,“为天下计、害不如封建之世滋多也。”其三,郡县制和皇朝兴亡盛衰,国祚长短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郡县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的表现,而不是某一家一姓皇朝的政治措施:“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若夫国祚之不长,为一姓言也,非公议也。” 封建社会中,对郡县制和“封建”制的认识一直有分歧。曹冏、刘颂、陆机萧瑀和刘秩主张“封建”制而反对郡县制,主要理由是“封建”制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皇朝兴旺。李百药、马周、魏征、看到必须因时制宜,不能泥古不化,而朱敬则、柳宗元、杜佑、顾炎武都把“封建”诸侯和设置郡县归于时势的可与不可,反对把它们说成是决定于英雄人物的意愿。⑤王夫之的观点是对历史法则以至历史必然性的认识,具有新的历史认识上的价值。主张“封建”论者,把社会治乱、皇朝兴亡和统治体制必然地联系起来,这是凭偶然的经验、事实得出的机械的决定论。柳宗元以具体的历史事实⑥,特别是唐朝前期的情况作例证,来拆开这种人为的联系,既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也有经验论之嫌;而王夫之是从长远的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总结经验,归结为郡县制“利”在“州郡之不得擅兴军”,“善”在“长吏之不敢专杀”,即使守令贪残,国家也能“黜陟以苏其困”。另外,把“封建”跟郡县与国祚长短联系起来,是为一家一姓立言,而忽视了广大民众在历史中的地位和命运。他说:“以在上之仁而言之,则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⑦“为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而“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以长存,又岂天下之公哉!”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民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从而具有唯物主义的因素。 其次说史论“不及正统”。所谓正统论,就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着意论证某一皇朝统治合理性的理论。③王夫之认为这种正统论只在当时具有暂时的合理性。一可以维护旧皇朝下的人心:“惟其为臣子者,必私其君父,则宗社已亡,而必不忍戴异姓异族以为君”,是旧皇朝下士民对他们先朝在道义上感情上的维护。二可以维护统一的局面,正统“但以混一者为主”。王夫之从历史发展的观点认为:“若夫立乎百世以后,持百世以上大公之论,则五帝三王之大德,天命已改,不能强系之以存。”所以他申明他的史论“不及正统”。这种观点似乎可以反过来证明目前学术界对三代文明认识之正确。因为王夫之认为正统只维护多种政权并存但只有统一的因而占主要地位的国家政权,那么三代就有可能是三个依次掌握统一局面的国家政权;而目前学术界对三代文明的认识是:“在夏商周三代中,夏商周三个国可能都是同时并存的”,“把夏商周视为三个族,那么夏商周三代不过是这三个族分别掌握其它族的国家机器而已”。可以打破文献给人们造成的一种观念,即三代文明是夏商周的直接承袭。《论语·为政》所谓“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就是典型的说法。⑧在“持百世以上大公之论”上,是明显地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因素。 再说“分统”论。这是王夫之提出的地主阶级的不同统治阶层如何分割政治权力的一种理想的统治方案。其大致看法是:“统”是“以绪相因而理之”,“非越数累而遥系之。”“分统”就是把权力分成不同的统治层次,“郡县之天下,分其统于州”。“州牧刺史统其州者也”,“分其统于郡”。“郡守统其郡者”,“分其统于县”。为何要分统,一是统治者的“才”“智”不周全,二是被统治者即民众“识知事力情伪至不齐”,如果统治者降尊纡贵地来治理,则百姓“亢而偷”;肆行杀夺,则百姓惧而縻骋,这样“天子之令行于郡而郡乱,州牧剌史之令行于县,郡守之令行于民,而民乱”。统治功能于是失败。三是县令近民,郡守近令。州牧剌史近守,周知情况,政行功成。同时,王夫之史论主张在财政上各级统治者“皆得司其出纳之权”,他说:“夫财上不在国,下不在民,为有国之大蠹,而唐养天下之力以固国者,正善于用此。其赋人之富有,自军府以至州县,皆有丰厚之积,存于其帑,而节度、观察、刺史、县令,皆得司其出纳之权”。各级统治机构有了财政支配权,一是一旦有意外之变,军队可以就近取粮,保证战事顺利进行。二是各级机构各种杂事费可以从中支取,不至于军官削夺军饷引起兵变,守令削夺农民以召民怨,改善将与兵、官与民关系,可以减少太“清高”的官员,也可以减少太贪婪的人。 王夫之的“分统”论,是从行政思想上重视社会秩序,反对封建专制政治对国家行政事物的漠不关心;在历史认识上是以一种对理想政治统治方案的向往来婉转地反对专制主义,比起激烈的义正词严的指责更具有作用。同时,以往反对聚财,限于反对国家与民争利(如在司马迁《史记》那里)的程度上,王夫之则进一步反对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与各级统治机构争夺财政权,这是他史论比前人进步的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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