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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弘道,非道弘人”(3)

牟先生对朱熹思想的理解,实质也是如此。在《心体与性体》等著作中,牟先生一再说:
    “朱子是将‘先知端倪’之梦觉关移向格物致知处讲,本体论的体证之先察识亦移向致知格物处讲(以致知为先),将向内者反而向外转,将向上透者转而向下拖,而其本体的体证(体悟)所体证体悟之太极却只成致知格物中之观解的……此其所以为歧出也,此其所以终为他律道德之本质系统,而非自律道德之方向系统,所以终于成为静涵摄系统,本体论的存有之系统而非本体宇宙论的即活动即存有的实体之创生直贯义之纵贯系统也。”(12)
    “朱子对于仁义内在并不真能透彻。其所意谓之‘固有’仍是认知心的静摄之关联的固有。其意盖谓人心之灵觉本有知是非(义理)之明。……是由本有之认知之明之静摄义理而把义理带进来而说‘固有’,此是认知静摄之关联的之认知之明之静摄义理而把义理带进来说‘固有’,此是认知静摄之关联的固有,非孟子‘本心即理’之实体性的自发自律之固有也。”(13)
    所谓“静涵静摄”、“观解”、“他律”、“关联的固有”、“向外转”等等,所指皆是心之虚灵明觉的认识作用;所谓“存有而不活动”、“本体论之存有”则皆指朱熹之理是一形而上的“共相”,因此尽管名词、说法和冯先生有异,精神实质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钱先生完全不采取这种说法。钱先生认为朱子所谓心兼道心人心而为一,其道心是存有论意义上的--人性的根源,能彰显天理人事之中。(14)人虽受气之限制,亦足以彰显天理,因此朱子所谓“心”非仅仅是一知觉灵明,同时也是道德主体。钱先生说:“后人又多说,程朱主性即理,陆王主心即理,因此分别程朱为理学、陆王为心学。此一区别,实亦不甚恰当。理学家中善言心者,莫过于朱子。”仔细推究朱熹的哲学体系之特点,可以看到,钱 先生的这一观察确是比较符合朱熹哲学思想的实际的。
    实际上,在朱熹关于心的全部说法中,心的含义是多方面的,以认识、知觉义论心只是其中的一种。如“人之一身,知觉运用,莫非心之所为”(15),但此处则有时以道德主体论心,如“道心原于性命之正,而人心原于形气之和”。(16)
    “此心何心也”,在天则怏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仁说》)。有时以良知论心,如“所觉者心之理,能觉者气之灵”;“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虚明应物,知得这事合恁地,那事合恁地,这便是心”(17)。朱熹区分形上和形下,谓理无形迹,无方所,无情意,无计度,不会经营造作,只是一洁净空阔的世界,确具有柏拉图所谓理念及实在论所谓概念、共相等特点,但西方哲学强调主体和客体的对立,其所谓概念、共相,主要是从认识、从概念的分析中得来的,由此追朔到本体论,其本体成为一存有而活动之系统;但中国哲学是天人合一,主客合一的,其所谓理、太极,是从性理、生理、生命系统中概括而来的,因此,理和性具有由体发用,即体即用,亦存有亦活动之功能。如“仁”,按柏拉图和新实在论的分析,它只是一共相,是从仁之具体表现之殊相中概括而来的,是一存有而不活动之形而上;但朱熹论仁,虽具此种理世界之特点,但它同时是“心之德而爱之理”(18)。就是说仁不仅是爱所含具的一应该如此的“标准”;亦是爱之情所由以产生的根据、根苗、根源、本根,如种之于苗,因而是既存有又活动的,故与西方新实在论之精神大不相同。钱先生的说法抓住了这种不同的关键之在。而冯先生牟先生的分析则是忽略了中西这两种哲学的本质区别的。
    以朱熹“仁说”而言,朱熹分析仁的实质及根源,确是以心为中心,而强调了心之特殊地位的,故说:“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乎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蔽之,则曰仁而已矣。”“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即物而在。情之未发而此体已具,情之既发,而其用不穷。诚能体而存之,则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心何心也?在天地则怏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故分而言之,仁虽是性,是理,属形而上;心属人,属气,是形而下,合而言之,则离心无仁,离心无性,“心统性情”,心是最重要最实在的。正如钱先生所言:“善言心者,莫过于朱子。”
    牟先生强调道德的实质在于主体明心见性,片面抬高陆王而不能平实地理解朱熹。因而认为朱熹《仁说》“天地生物之心”是“虚说”,是“假托义,象征义”,“从化之自然义而言,心被吞没于气”;从理之定然义而言,“心被吞没于理”,“实未能自持其自己而成为一实体性之本心天心也。”(19)实际上,朱熹“天地生物之心,”是远承《易传》和董仲舒目的论思想而来的。心既非思虑营为之人格主宰义,又非虚说假托之辞,而是“目的”之意。道家说“天地、无心而成化”,强调天地生物是纯粹自然与偶然的现象。儒家以生生为天地之大德,认为天地具元亨利贞四德,发而为春夏秋冬之周而复始、有秩序的循环,皆为万物之生长收藏之顺利地完成。因而,生命之繁茂兴旺,连绵有序,是由天地生物之心(目的)所主导、所决定的。《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说,“无心是化之自然义”,是就各个生命之在天地间自然生长,非有“或使者”而言。“有心是理之定然义”则是就生命之理当如此,必然如此,天地间生命现象之有秩而言。朱熹说:“若果无心,则须牛生出马,桃树上发李花,他却又自定。”(20)故“理之定然”不仅不是把“天地生物之心”吞没了,而是相反地彰现了。亚里士多德说:“如果已经同意事物或者是偶然的结果,或者是为一个目的而发生的,而事物不能够是偶然或自发性的结果,那就可以断定,它们一定是有目的。”(21)朱熹的说法正是这样。也就是说,“天心”是真实存在的,它不是上帝,不是神,但却是人可以觉解其有,并已实际地为人所秉有,并体而为人之“温然爱人利物之心”的实存。认为朱熹“天地生物之心”完全是一种假托,显然是不符合朱熹的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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