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诞生于历史学与社会学交叉渗透中的社会史,本是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基本趋向的必然结果,因而,社会学概念、范畴、理论方法的植入似无可非议。“在所有的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和人类学在观点上与历史学最为接近。当代社会与过去社会之间的分界线是微妙的,不断变动的,而且是人为的”(【英】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7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而且,“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说,社会科学家使用的唯一证据--无论其研究领域多么特殊--只能是历史的证据”(同上)。因而,学科间的交流和渗透势所必然。一些学者也针对性地提出,在社会史的发展过程中,对于社会学概念、范畴的引入不是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其次,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引入的“社会学内容”的多与少,而在于是否将这些最重要的“外来”概念、范畴“赋之以历史内容,确定它们与传统的历史概念之间的联系”(【苏】米罗诺夫《历史学家和社会学》第144页,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从社会史学科意义上对社会学的概念、范畴进行学科整合,使之既具有社会学的某种学科优势,又兼具历史学的学科特征,那么,无论引入的成分有多少,都无助于社会史的真正健康发展。“相反,将社会学的概念、观念、理论和方法机械引入历史学,只会加重困难。……要成功地运用社会学方法,首先必须将它与历史学方法相结合,……社会学的专门理论在历史研究中才能行之有效,否则是不可能的”(同上)。把理论的彩球抛给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只是将史料填充到社会学家的模式中,这样的“社会史”注定不能独立于社会科学之林。 正因为缺乏理论建树,社会史尽管成果颇多,却未能形成标领一代风骚的宏大史学气势,而真正作为时代意义的系统的中国社会史著作,也以先天理论养分不足一时难以问世。 “社会史还能走得更远吗?灰姑娘能否凭借自身应有的资格成为一名公主,而不再是侍女?”(蔡少卿《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第142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晚半个多世纪而兴起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正面临着西方社会史学曾经面对的一个共同难题。 这是一个从根本上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的课题。虽然,有些学者出于功利性的考虑,提出“不必纠缠于学科对象”和宏观理论问题,“然而,哲学从前门被赶了出去,又总是从窗口飞了回来”(【英】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16页)。在历史研究实践中,哪怕是极其微观的课题,也很难设想是在“理论真空”中进行的。如果没有特定的理论规范(即使是不完善的理论体系),具体的社会史研究根本无从着手。“每个企图脱离思想的人,最终只会滞留在一些感觉之上”(约·沃·歌德语)。有意逃避理论的做法,只是导致社会史学停留在概念、范畴简单移植、堆砌或浅层的感性意识上,从而使旨在启示人类心智的社会史失去原本应有的认知功能而流于琐屑。 三 社会史因其研究领域的宽阔和蕴含内容的丰富引起研究者持久不衰的学术兴趣,同时,也由于其学科理论研究的滞后而难以获得长足发展。因而,80年代中期关于社会史学科对象及其特征的话题,时隔十年又被一些学者重新提出(见常宗虎《社会史浅论》,《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然而,旧话重提不是为了说明社会史相对独立的学科意义,而是相反。正是由于“中国社会史研究理论的贫乏、选题的琐碎,甚至学术领地的难以落实,使社会史学者们深感困惑”(同上)。常文在对近十年中国社会史和半个多世纪的西方社会史“进行彻底的‘体验’”后,作出一个足令许多社会史学者根本不曾想到的结论:“建构社会史学科体系的努力归于失败”;“社会史学充其量也只能成为泡沫学科”。 这就是中国社会史学的历史命运? 这一问题的提出似乎不在于它的深刻性。社会史作为学科存在的前提在于它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毛泽东选集》第1卷284页)。虽然“社会”一词含义过于宽泛,作为社会史的研究对象与通常的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在内容上有很多重合之处,但二者毕竟不会等同。广义的历史其实包括自然的历史与社会的历史两大部分,人类历史无论从其实践意义还是从其观念意义上而言,都不能离开对自然的改造和对社会的改造及其相互作用而存在。因此,尽管“社会史”与“历史”的研究对象有重合之处,却并不重复;作为学术概念它们的分界尽管模糊,但其内核却并不一致。在当代的社会中,迅猛发展着的科学技术及其对自然的改造过程,当然是历史学研究的主要部分,同时,被人类改造着的自然的演变过程也不能被排除在历史学的视野之外。历史概念涵盖了社会,社会却无法包括历史。 从较狭义的意义上而言,人类的活动是具有类型的。现实中,人们的生活领域通常被划分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诸方面。历史上人类的活动也如此,在政治、经济、文化之外,也还有着难以为上述诸项所包容的“社会”内容。正象有些学者曾经说过的那样,文化史虽然内容广泛,但却不能包括社会史,比如妓女生活的历史只能归属于社会史,而无法归属于文化史。人类生活的内容本身就存在着区别于政治、经济、文化之外的“社会”部分,这本身就构成社会史相对独立存在的价值。 从学科意义上而言,历史学是一个高度综合、内容复杂的学科。作为现实的学术研究,任何学者都不会研究历史学的所有内容,而只是致力于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因此才出现人们大体认定的一级学科(历史学)及其属下的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的划分。对于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等二级学科的专题史无法囊括的研究内容而言,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学之下的“社会史学”存在呢? 对于勃兴不久正在成长中的社会史学,现在断言其学科努力归于失败,尚为时过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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