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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西方史学中的客观主义原则与史家个人的实践(2)

《历史》和《编年史》正是在这种憎爱分明的对比中展开的,其中善和恶的两个最突出的代表就是暴君尼禄和遭提比略谋害至死的皇子日尔曼尼库。在塔西陀的笔下,罗马统治阶级上层的腐败和丑恶,人君大臣们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伪善面目,受到体无完肤的揭露和批判。可以不夸张地说,就塔西陀对君主专制揭露的痛切深刻而言,在西方史学史上是前不见古人、后也很少有来者的。
    如果按照他自己制定的“去除爱憎之情”的原则,这种感情洋溢的现象是绝不应该发生的。他完全可以放弃过分情感化、倾向化的语言,娓娓地叙述过程,是非善恶由不同时代的读者根据他们自己的价值标准来判断。比如上引段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表述:“我正要写的这段历史,既包括许多对外战争,也含有众多的内战……在罗马出现过诸如此类的事件:有人因出身、财富、拒绝或是接受官职等原因而受到他人的控告,有人因自己的德行操守而丧失了生命。控告者因此得到了皇帝的报酬,其中有些人取得了祭司职位和执政官职位……”但塔西陀却没有这样做,他的超越情感、纯粹客观的理念始终屈从于对君主的极度憎恶。这不禁使人要问:他为什么对君主专制如此愤恨?这个问题从作者的个人经历中似乎很难找到答案。塔西陀实际是皇权的受益者。他出生在外省骑士家庭,进京后娶了执政官的千金为妻,从此跻身政界,仕途极为顺利,曾任税务官、大法官、执政官、行省总督要职,一生虽经克劳狄王朝、弗拉维王朝、安敦尼王三朝的多届昏君、暴君,却奇迹般地躲过了历次政变和清洗,晚年仍然身居要津,岿然不动。按常理他应对先前的统治者感恩戴德才是,至少为了个人既得利益的合法性也不应对前朝君主大张挞伐。看来君主的腐恶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他个人的道德良知在起作用。他眷恋共和,人格受到君主专制的严重扭曲,心灵长期处于压抑和痛苦状态,如果不是他个人的体验,书中绝对写不出皇权下那些战战兢兢的人臣们的微妙心理:时刻“控制自己的表情,既不能为元首的去世表示欣慰,又不能为一位继子的登基表示不恰当的忧郁;流泪时要带着欢乐,哀悼时要带着献媚”,“越是地位显赫,他的虚伪和热衷越是丑恶”,〔5 〕“最难以忍受的一些痛苦就是要去看别人受罪和在自己受罪时让别人来看,就是我们心里知道我们的叹息会被人记录下来视为罪行……”等等。〔6〕
    这是何等的心理压抑和痛楚,要超脱是很难的,甚至是不道德的。这使塔西陀明明陷入到情感的波澜之中却不能自察和自拔,反复强调自己仍然秉持着超然无情的原则。他的例子在史学史上很具有典型意义,说明人的情感所具有的力量,即令历史家有绝对真诚的客观中立的愿望,但在实践中却总是或多或少、不由自主地沦为情感的奴隶,毕竟,人是理性与感性合二而一的动物,如果情感被理性排挤到零,人也就不成其为人而成为神了。对这一点不仅古典史家没有认识到,连近代客观主义史学的代表人物也没有认识到。所以,塔西陀式的绝对客观主义的原则只能是一切严肃正直的史家心中的乌托邦。
    二卢基阿努斯的“如实直书”
    卢基阿努斯是公元2世纪希腊裔罗马人,以传统对话体写过约80 篇杂论,涉及文学艺术、哲学、修辞学、宗教等命题,其中有篇史学评论《怎样撰写历史》,可以定位为西方史学史上第一篇史学理论的专论。诚然,在卢氏之前有一些卓越的史家,如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波里比乌、塔西陀等人也曾不满足于对史学客体的单一记载和解释,力求在这些研究之外进一步提出对史学本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如历史的目的、任务、价值、认识方法和表现形式、判断史著优劣的一般标准等,但这些理论思考一直是由叙述史家们在描述自己的历史对象过程中穿插进行的,或者是由哲学家、修辞家、道德家等人(如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在讨论其他问题时顺便提及的,缺乏完整系统的整理和集中论述的力度。而同期的西方文学艺术领域却已产生了不少纯理论思维的著作,尤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朗格诺斯的专著最为深刻精致,反衬出史学理论总结的落后和贫乏。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撰写历史》的出现等于做了一项填补缺口的重要工作。
    该文章的论题相当宽泛,包括对历史本质、特征、基本任务、史家素质、历史写作的风格技巧、史作的格式等多方面问题的讨论,其基本观点虽不新颖,但对现成的、分散的观点能够给以独具慧眼的集中解说,且有不少精彩的发挥,尤其是关于治史原则和史学本质的认识,与近代客观主义史家处于同一认识级别之上。
    举例来说,卢基阿努斯认为“历史家唯一的事就是按原样叙述一切。”〔7〕这句话若隐去出处, 会使人误以为出自兰克之口,因为作为近代客观主义史学金科玉律的“如实直书”原则如果直译就是“按事物的原样来记述一切。”(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8〕
    再如卢基阿努斯认为历史家在如实直书时应具有物我两忘、超凡脱俗的精神境界:“他是言论自由和真实的朋友,不受任何友谊和敌视的主使,不懂宽容或残酷,不知虚假的耻辱或恐惧;他在自己的书中是异国他乡之人,或者是一个无祖国的人,不知道法律,除了本人,头顶上没有任何统治者,在各方面都不人云亦云,只陈述那真实的一切。”〔9〕
    无独有偶,这段话在近代杰出的英国客观主义史家阿克敦为《剑桥近代史》制定的、后来被各种版本的史学史一再征引的编纂原则中得到了再现。阿克敦说:“我们的方案要求所有的作者不能显露他所属的国家、宗教和党派”,“我们将力避发挥不必要的议论或拥护某一立场。撰稿者要懂得,我们不是处在西经30度而是在格林威治的子午线上,我们所编写的滑铁卢战役必须使得不论法人、英人、德人与荷兰人阅后都能感到满意。”〔10〕
    同样的命题,基本上一致的认识,卢基阿努斯和兰克、阿克敦之间、古代和近代之间的界限因此模糊起来。由此说明一个道理,在社会问题的认识上,后人并不一定处处比古人高明,相反,后人有时会不如古人,常常会不自觉地重复古人。
    需要指出,卢基阿努斯的这种纯客观主义思想与塔西陀的思想一样有着牢固的认识论基础,是与他对史学本质的深刻感知联系在一起的。他在文中曾反复指出历史不同于其他形象思维的文字表现形式(如颂辞、诗歌、戏剧),不能恣意联想,在过去、现在、将来之间随意游移,不能将生活中的各种原型任意拼接,用想象代替真实。而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史家却把这几种形式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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