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淼]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反思与建构——从方法论的“中心-边缘”困境谈起(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9:11:37 中国民俗学网 李淼 参加讨论
另一方面,西方思维模式从局部推知整体特征、采用点状聚焦的方法描述行动者和事件在有限时空中的孤立状态,正因如此,宏观结构要素与微观个体行动之间如何衔接和彼此关照(即“结构-能动性”之争)成为了一直困扰西方社会学的核心问题之一。 既然本体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那么旨在认识本体的质性研究就应在绵延的时间维度和延展的空间维度上,采用“统筹全局”的思考方式追踪人类生活的动态过程。中国哲学的整体观恰恰提供了这种可能。 回应前文提出的问题,行动者及其创造并受制约的社会事件(social events)共同塑造了人类对本体的认识,但是西方本体论和中国本体论有着不同的关注点。如上所述,西方本体论将行动者的认识方式和认识习惯纳入了对本体的探求过程之中,倡导以聚焦的方式观察局部现象和事件、进而推断和揭示整体过程特征的质性研究范式,如民族志和个案研究等。 在此基础上,中国本体论将行动者与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事件,视为探求本体的重要路径,擅长运用动态的、整体化的思维模式追踪人类社会生活的鲜活轨迹,如我国人类学家赵旭东提出的“线索民族志”。 具体说来,“线索民族志”充分体现了中国哲学的变化观和整体观,它将研究者从传统的“场所民族志”对其稳定不变的物理处所和思考模式中解脱出来,使研究者能够在变化的情境中、循着事件和问题发生的轨迹、动态地解决问题,而这些轨迹凝结了中国哲学思想为质性研究留下的宝贵遗产。[8](P.47) 需要指出,线索民族志并未超越“过程方法”(processual approach)———致力于找寻因果关系。所谓的过程方法重新审视了个体、社会实体与社会事件之间的动态关系,[24] 此方法认为:社会世界是由纷繁复杂、变化无常的社会事件构成的,个体行动者与宏观结构力量地位平等,它们都是由社会事件串所规定的模式和规律。这样,微观-宏观的断裂与分歧就被弥平了。由于社会事件的无常变化,整个社会世界也就必然处于持续变化之中,[25]这种过程本体论(processual ontology)强劲地挑战了古典社会学理论家们偏好的诸如“稳定”“秩序”“平衡”和“因果关系”等概念,它尤其反对当前社会科学研究极力推崇的实证主义因果决定论。 “基于过去事件要素归纳的‘因果’机制并不能毫无疏漏地预测社会事件,在经验层面,道德判断和价值观也对社会事件施加着深刻影响”[24](P.x)。“生态”“时间”和“空间”等概念能够更细致地刻画处于持续变化之中的社会事件:“整个社会世界由变化着的生态构成,每个变化着的生态都是其他变化着的生态的‘强有力的外在力量’”[24](P.xi);“个体与社会实体在某一时刻(生态)中的彼此关系构成了与历时性同样重要的交互沟通,这些沟通粘合了某一特定社会事件的过去、现在和将来”[24](P.xi);“情境很重要,不仅经由时间,而且跨越空间”[24](P.xi)。 然而,值得肯定的是,“线索民族志”吸收了中国的变化观和整体观思想、关注了时间演进问题,从而将静态因果转变为动态因果。此外,它将社会事件与行动者两个要素同时纳入了本体论视野。这些都不失为对西方质性研究方法的颠覆与突破。 更进一步,呼应全球范围内人类学的本体论转向,我国学者从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现实问题出发寻求理论与文化自觉。如目睹农民自发城市化与国家主导的城市化模式之间的对峙与调和,朱晓阳将“地势”(topography或morphology)视为人类学意义上的一个本体,提出了“地势民族志”。[26]这种提法将对行动者与社会事件之关联施加影响的人造物———“社会地位”和“地理形势”———纳入了对本体论的反思之中。 行动者不是此类质性研究不得不阐释的核心,相反,其焦点是对行动者产生影响的“关系”(如社会阶层关系)和行动者置身于其中的“系统”(如风水实践)。在详细梳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志的具体表现形态后,王铭铭指出,20世纪90年代至今,民族志从与知识论的羁绊中摆脱了出来,开始重新关注地方知识,并试图超越人与物、自我与他者和文化与自然的诸多分化,建构对世界的解释。[27]由此,观念结构与经验实践之争在质性研究方法的一体两面———本体论与知识论———的不断翻转中被赋予了新的意涵。 四、认识论与质性研究方法 认识论是把认识看作一个纯粹的哲学概念的理论反思,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西方哲学概念。中国传统哲学虽蕴含着对与人的认识相关的理论思考,但直到中国现代哲学呼吁重建认识论之时才有了对中国认识论的系统梳理。[28]西方认识论源于对人认识能力局限性的承认与希冀。受感官能力和认识对象性质的限制,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无法满足人漫无边际的求知热望。[25]但可贵之处在于,探求真理的愿望激励人去挑战和突破认识局限、推动着人类认识活动的不断进步。[29] 就认识结构而言,西方传统社会科学主张:人是认识发生的主体,外在自然事物是客体,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截然对立的。但是,当人们试图认识自身时,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客体,主客体具有了同一性。西方哲学关注人对外在自然事物的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和对立是其认识论的铁律。中国哲学则擅长处理人对自身的认识问题,主体与客体相互交融、不可分割,其深刻内涵体现在中国本体论和人生哲学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