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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何炳松比较研究(2)


    1917年初秋,何炳松得北大校长蔡元培的聘书,为文科预科讲师,讲授“西洋文明史”,与胡适差不多同时到校。当时胡适所得的是哲学教授的职位,而何则在二年后才被聘为北大史学系的教授。何抵京后,又收到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陈宝泉的聘书,兼任该校史地部的教员,亦授西洋历史。
    何炳松在北大一共任教五年。在这期间,他与胡适相处不错,也曾外出同游。何也参加了蔡元培的“进德会”。何所用的课本,多为哥伦比亚大学“新史学”派教授的著作,如查尔斯·比尔德( Charles A.Beard)的《欧洲史纲》(An Outline of Europen History )和《现代欧洲史》(History of Europe,Our Own Time),以及詹姆士·罗宾逊(James H.Robinson)的《西欧史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History of Western Europe)。尽管何在这段时间将主要兴趣放在译介西方历史方面,但他与专心改造中国古史的胡适,却有不少共同语言。这种共同语言建立在他们对浙东学派的史学大师章学诚的兴趣上面。但有趣的是,他们两人在当时研究章学诚,都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对胡适来说,他的志向是“但开风气不为师”,用他当时在日记里的话来说,就是“我现在只希望开山劈地,大刀阔斧的砍去,让后来的能者来做细致的工夫”。因此,他之研究章学诚,只是牛刀小试,“一时高兴之作”,给自己“一点拿绣花针的训练”。胡的《章实斋年谱》是一部未定稿,在正式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之时,胡适希望有能者能做一次增订的工作。这位“能者”就是姚名达,而姚在做增订工作时,则经常与何炳松商量,“每星期都到我的家里来交换一次我们对于史学的意见”。最后增订版的《年谱》出版时,胡请何炳松写序,也就理所当然了。〔8〕
    何在序言中不但追述了他与胡适在美国和在北大的交往和“特殊的交情”,他也交代了他自己为何没有全力以赴研究章学诚的原因。 这一段引文较长,却很能反映当时何炳松对中西文化的态度:“我以为章实斋的学说固然值得我们的研究,但是我觉得现在这样程度已经足够了。我们似乎不应该过分的热心。我以为过分了就有‘腐化’的危险。现在我们中国人有下面这种风气:就是凡是我国原有的东西不管好坏总要加上一个很时髦的‘国’字来做保镖的武器。你看中医一到现在叫做‘国医’了;技术一门现在叫做‘国术’了;甚而至于中国的饭铺亦叫做‘国菜馆’了,这都是‘国学’两个字引出来的流弊。我们倘使把章实斋的史学鼓吹得过分了,那不但要使章氏和我们自己流入腐化的一条路上去,而且容易使得读者看不起西洋史家近来对于史学上的许多重要的贡献。所以我们此后还是多做一点介绍西洋史学的工作吧!”〔9〕
    显然,何炳松此时的“心不在焉”,并不与胡适一样。他认为当时(1928年)重要的不是振兴国学,而是如何深入理解西洋文化。这与胡适倡导的用科学方法整理国故,有异曲同工之处。其目的都是为了引进西学,改造传统文化。所不同的只是胡适的方法较为直接,而何炳松则显得更为彻底。这与他在7年后提倡建设中国本位文化,恰成对照。
    何炳松在序言中,也对胡适的《年谱》作了几处批评,但都无关紧要。他也介绍了他本人研究章学诚的心得。与胡适的考据派做法不同,何炳松力图抓住章学诚史学的精华之处,与西方史学进行比较分析。何炳松认为,章学诚对中国史学有三大贡献。一是将著作与材料相分离,即指出史学与史料的不同之处。二是强调通史的写作。三是章学诚对历史研究中主观与客观关系的阐述。何炳松对章学诚史学的总结,显然都与他对西方史学的知识有关。换句话说,何炳松所发现的章学诚史学的卓越之处,并不见于一般人,而是他自己在深入比较章学诚史学和西方史学的相同点后所阐发的议论。
    因此何炳松的议论,只不过是借章学诚的口来表述他自己对绵延几千年中国传统史学的批评。何炳松认为,章学诚之所以将史学(撰述)与史料(记注)分开看待,说明章并不认为纪传和编年两种体裁代表了真正的史学。何炳松尖锐指出,中国传统的纪传体通史,“不伦不类”,“当做通史看,嫌他们太繁杂了,当做史料看,又嫌太简单了”。而几千年来唯有章学诚能够认识这一点。于是,何炳松将章学诚对通史的推崇提了出来,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史学,可惜这种通史著作,如郑樵的《通志》和袁枢的《纪事本末》,在中国并不受重视,寥寥无几。然后,何炳松又企图将西方的“客观史学”借章学诚之口介绍进来。他指出,章学诚对“天人之际”的阐述,与西汉阴阳五行派的不同,实际上讲的是历史学研究中主客观的关系。而章的观点,还胜于西方同期的历史哲学家。〔10〕
    由此可见,何炳松之研究章学诚,与他当时专心研究和翻译西方史学密切相关。可以这样说,他是用西方史学的成就来反观章学诚的史学,为他介绍西洋史学的工作开辟道路。这种研究方法,贯彻在何炳松的其他几篇研究章学诚的论著中。〔11〕
    其实,胡适在推广西方的科学方法,也企图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科学”的精神,由此来说明,科学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在胡适博士论文的一开始,他便指出在中西哲学史上,有不少例子可以说明哲学的发展仰赖于逻辑方法的发展。他不厌其烦地举出从朱熹、王阳明到清朝的“朴学”的发展来证明,中国古代不但有科学方法,而且与西方的大致相同。这种将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呼应对照的做法,与何炳松的研究章学诚,非常相似。他们都是为了表明中国不但需要而且能够接受西方文化。〔12〕
    因此,尽管何与胡在研究章学诚史学上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他们两人对中西文化的关系的态度,那时并无不同,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很不错。何炳松自己也承认,他的翻译西洋史学,特别是罗宾逊的《新史学》一书,受到胡适的怂恿。1920年夏,何炳松应北大史学系主任朱希祖之要求,新开设“历史研究法”一课,他用罗宾逊的《新史学》为教材,受到学生的欢迎。他还用该书作为“西洋史学原理”一课的教材。〔13〕
    何正式开始翻译《新史学》,是在1921年2月, 其工作得到北高师学生江兴若的帮助,以后,江有事中断了工作,何又得到朋友傅东华的帮助。同年8月,译稿完成,得到朱希祖的审定,又得到胡适的校阅, 成为北大的讲义。〔14〕以后由胡适推荐提交北大出版委员会,通过作为《北大丛书》出版。胡适允诺写一篇序言,介绍罗宾逊的史学思想,但未能按时交稿。1923年胡适去杭州烟霞洞养病期间,曾与改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的何炳松多次晤谈,再度想写一篇序言,但因译稿在北大而未成。因此最后该书由商务印书馆1924年正式出版。《新史学》一书在当时的学术界造成很大的影响,何炳松因此也就成为闻名遐迩的名学者。据谭其骧回忆,该书“在二三十年代曾风行一时,深受史学界欢迎”。他在1927年进入暨南大学读书时,就曾读过该书,对“作者和译者都弥感景仰”。〔15〕
    《新史学》一书是哥伦比亚大学“新史学”流派的代表作,1912年在美国出版,是美国史学史上一本影响深远的著作。19世纪的美国史学,深受德国兰克(Leopold von Ranke)史学流派的影响, 推崇所谓的科学史学,强调运用档案材料和史学家的不偏不倚的客观态度。这种历史研究的倾向,成为近代美国史学的正统,一直到本世纪初年“新史学”流派的兴起才逐渐式微。〔16〕“新史学”对兰克学派的挑战,主要基于下列理由:一是科学的历史学使得历史变得枯燥无味,无法吸引读者,丧失了原有的文学价值。二是科学史学使得历史研究成为一门孤立于社会的专门学问,只有少数历史学家才愿意去研究和阅读,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实际上,这种挑战来自新旧两个方面。对于19世纪的自由主义历史学家来说,历史和文学都以娱悦读者为目的,英国历史大家吉本(Edward Gibben )就力求将历史写得既能为历史学家所称赞,也能为一般家庭妇女所喜爱。科学的历史主张考证史料,自然就无法保持历史的可读性。而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所谓的科学史学并不科学,因为其方法仍以叙述为主,历史事件无法重复实验,没有规律性。历史学因此无法与现实社会加强联系,帮助人们了解社会的发展,不同于其他社会科学。后一种批判与“进步时代”学者对社会的关心有着紧密的联系。〔17〕
    罗宾逊所主张的“新史学”具有如下的特点:第一是历史的实用性。他要求历史学家注意那些与现实有关的史实,厚今薄古,反映了“进步时代”的实用主义倾向。第二是扩大历史学研究的范围,注意历史上社会力量的发展,不能只研究一些伟大人物。第三是加强与其他社会科学的联系,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和预测历史的发展。第四是重申历史学研究的客观性,尽管“新史学”派的历史学家不认为历史是一门不折不扣的科学。〔18〕
    何炳松在其译者导言中,总结了《新史学》的大致要点,然后他说,这本书里面的最重要主张,统括起来,就是下面几句话:“研究历史的人,应该知道人类是很古的,人类是进步的。历史的目的在明白现在的状况,改良现在的社会。当以将来为球门,不当以过去为标准。‘古今一辙’的观念、‘盲从古人’的习惯统统应该打破的;因为古今的状况,断不是相同的”。何生怕别人不能理解译文,他又举了英国哲学家罗素(B.Russel)在中国的讲演来做注脚,补充说明他所引证的罗宾逊话的意思:即中国传统文化已经不能指导现实的中国社会了。这与他在为胡适《章实斋年谱》作序时认为应该加强引进西学的意见一致。 〔19〕同时也说明何回国后长期致力于引进西方文化以改造中国的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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