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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礼》书名、发现及其在汉代的流传(3)

这里是说,《周礼》因秦始皇焚书而被隐藏,至汉“开献书之路”而出于“山岩屋壁”,出而复入于汉王朝之“秘府”,致使“五家之儒”(指汉代传《礼》者高堂生、萧奋、孟卿、后仓、戴德戴圣五家)也都“莫得见”。这部出于“山岩屋壁”的《周礼》,盖即河间献王从民间所得而献之者。故孙诒让说:“秘府之本,即献王所奏。……至马《序》(案指贾公彦《序废兴》所引马融《传》)云‘出山岩屋壁’,只谓埋藏荒僻,与淹中孔壁,绝无关涉。”(注:孙诒让:《周礼正义》之《周礼》大题《疏》。)黄侃也说:“汉武帝时,河间献王献《左传》及《古文周官》,此则马(融)所云‘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者,即指此献王之本矣。”(注:《礼学略说》,见《二十世纪中国礼学研究论集》,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页。)盖因河间献王献书时,汉王朝立于学官的儒家经典已经确定了《诗》《书》《易》《礼》《春秋》五经,这五经都是用当时通行的隶书写成的,且《周礼》所述制度又与当时的制度相左,故将其藏之于秘府,致使“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这部“入于秘府”的《周礼》,到成帝时刘向、歆父子校理秘书,始又发现而著于《录》《略》,到王莽时方得表彰而大显于世。
    关于《周礼》的发现,还有出于孔壁之说。郑玄《六艺论》曰:“《周官》,壁中所得,六篇。”(注:《礼记》大题孔《疏》引。)又《太平御览·学部》引杨泉《物理论》曰:“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周官》,缺,无《冬官》,汉武购千金而莫有得者,遂以《考工记》备其数。”案此说并无史实根据。《汉书·楚元王传》载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曰:“及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汉书·艺文志》曰:“《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案鲁恭王以景帝前元二年立,立二十八年而薨,见《汉书·鲁恭王传》,是其薨时当武帝元朔元年,不得云武帝末),欲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许慎《说文叙》曰:“壁中书者,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王充《论衡·佚文篇》曰:“恭王坏孔子宅以为宫,得佚《尚书》百篇,《礼》三百,《春秋》三十篇,《论语》二十一篇。”又《释文序录》云:“《古文尚书》者,孔惠之所藏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于壁中得之,并《礼》、《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案以上诸文所记出于孔壁之书虽参差不一,然无一言及《周礼》,是郑玄《六艺论》及杨泉《物理论》之说,并不可信,故孙诒让斥之为“妄撰”(注:孙诒让:《周礼正义》之《周礼》大题《疏》。)。
    又有所谓孔安国献《周礼》之说,见于《后汉书·儒林列传》,曰:“孔安国所献《礼古经》五十六篇及《周官经》六篇,前世传其书,未有名家。”案孔安国献书之说,已见于上引刘歆《移让太常博士书》及《艺文志》,其所献乃孔壁中书,而孔壁所出书既不见《周礼》,孔安国又何得而献之?且据《移让书》和《艺文志》,孔安国所献,乃《逸礼》和《古文尚书》,又何曾献过《周礼》?又孔安国是否有过献书的事,学者亦颇疑之。《史记·孔子世家》曰:“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蚤卒。”案孔安国之生年不可考,何时任博士亦不可考,据常理推之,其任博士时盖不小于20岁。又武帝元朔五年(前124 年)曾下诏“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注:《汉书·武帝纪》。),于是公孙弘上书建议令郡国荐举“好文学”者以为博士弟子(注:《汉书·儒林传》。),此后有兒宽者,“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孔安国”(注:《汉书·兒宽传》。)。可见孔安国任博士,定当在元朔五年之前,而兒宽之被选为弟子并受业于孔安国,则当在元朔五年之后,前后相隔,盖不少于3年。即使假令孔安国任博士、 公孙弘建议郡国荐举“好文学”者及兒宽之被举而为孔安国弟子都在同一年,即都在元朔五年,而巫蛊事件(当指戾太子巫蛊事件)则发生在征和二年(前91年),距元朔五年已经33年,孔安国如果还活着,他的年龄已不小于53岁,且实际年龄可能远在53岁以上,那就同司马迁称其“蚤卒”的记载不相符了。《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颜)回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孔子哭之恸。”据《孔子世家》,颜回小于孔子30岁,孔子死时年73岁,则颜回死时决不会大于42岁,而称“蚤死”,则孔安国有生之年断不可能及于巫蛊事件明矣。是所谓孔安国献书而遭巫蛊事件之说,亦不可信,盖属传闻之误。
    还有所谓文帝时得《周礼》之说,见于《礼记·礼器》“故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其致一也”下之孔《疏》,其文曰:“(《周官》)经秦焚烧之后,至汉孝文帝时,求得此书,不见《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记》补之。”案此说益不知何据,汉人从无文帝时得《周礼》的记载,故孙诒让斥之为“此尤谬悠之说,绝无根据者也”(注:孙诒让:《周礼正义》之《周礼》大题《疏》。)。
    三 《周礼》立博士及其在汉代的流传
    《周礼》一书经河间献王献之于西汉王朝后,旋即藏入秘府,其原因盖如贾公彦《序废兴》引林孝存的说法,即“武帝知其末世渎乱不验之书”的缘故。末世者,谓《周礼》为周末之书也;“渎乱不验”者,盖谓其所述制度既与立学官的今文五经不合,也与大一统的西汉王朝的现实制度不符。所以《周礼》一书并没有受到西汉统治者的重视,当时汉王朝诸儒亦无研治《周礼》者。然《汉志》礼家类却记有“《周官传》四篇”,据王葆玹先生考证,这四篇《传》很可能是河间献王组织人编写的(注:见《今古文经学新论》第三章第五节。)。可见《周礼》一书发现后,在河间王国曾有研治者,但此后《周礼》学的承传便中断了。
    成帝时,刘向、歆父子校理汉王朝秘书(据《汉书·成帝纪》,校书事始于河平三年,前26年),发现了《周礼》,刘向将其著之于《别录》。成帝绥河元年(前8年),刘向卒。第二年成帝亦死, 哀帝即位,命刘歆继续校书,以卒父业。于是刘歆又在其父《别录》的基础上撰成《七略》奏之。刘歆奏《七略》的时间,据现有材料看,盖在哀帝即位之初。《汉书·刘歆传》说:
    哀帝初即位……(刘歆)复领《五经》,卒父前业。歆乃集六艺群书,种别为《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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