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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汤显祖的历史观及其史学成就(2)

今昔异时,行于其时者三:理尔,势尔,情尔。以此乘天下之吉凶,决万物之成毁。作者以效其为,而言者以立其辨,皆是物也。事固有理至而势违,势合而情反,情在而理亡,故虽自古名世建立,常有精微要眇不可告语人者。史氏虽才,常随其通博奇诡之趣,言所欲言,是故记而不论,论而少衷。何也?当其时,三者不获并露而周施,况后时而言,溢此遗彼,固然矣。嗟夫!是非者理也,重轻者势也,爱恶者情也。三者无穷,言亦无穷。[1](卷五十)
    根据汤氏的论述, 用今天的语言来概括,我们可以说,“理”即封建社会的纲常秩序(当然也包括汤氏自己的改良理想),这是判断是非的标准;“势”即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和社会存在的具体事势(包括政治力量对比),这是统治权力的关键;“情”即人们的愿望和态度(包括食色等欲望)。他注意到三者关系若相左,历史的进程便有遗憾,“事固有理至而势违,势合而情反,情在而理亡”。合理而客观形势却不许可,形势许可却不合人愿,符合人们的愿望却不合纲常,事情便不易办成。“天下之吉凶”、“万物之成毁”都依赖于理、势、情的交互作用,只有理、势、情既相互制约又互相配合,和合协调,社会才能平稳发展。因此,汤显祖已经模糊地看到了社会历史进程中发生作用的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
    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汤显祖对于在理、势、情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个人所能作出的历史贡献有许多精辟的见解,大要有三:
    第一,他认为,适应社会的客观需要,人才会应运而生,但人才能否有所作为,要受历史客观趋势和自身力量大小的制约。他曾将管仲、吴起、商鞅的法治与王安石变法作过对比,认为在春秋战国那种乱世条件下,“势不得不急法而治,时则霸才兴焉”,管仲、吴起、商鞅等人是适应时代与社会需要应运而生的霸才,他们“急法而治”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急法而治的改革并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成功,人才仍要受时势和自身力量大小的制约。他以王安石变法为例,详细推究了王安石成败的原因,指出“如以王公自治其县,青苗固效;专之方岳,则均输方田无不可者;专之边郡,则保甲保马无不可者。何也,势所得为也”。[1] (《滕侯赵仲一实政录序》)王安石在自己专责治理的地区之内,根据社会的需要,顺应人情,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推行局部的改革,理、势、情协调一致,因而取得了成功。但“举天下而急为之,安石不能用宋”。(同上)因为王安石新法推行过于急迫,朝廷与地方的反对势力非常强大,而王安石并无控制全国的政治力量,故在一县一地能成功的改革,施行于全国则不一定能成功。汤显祖总结为“势不行也”。
    汤显祖还以岳飞之死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予独怪王(按指武穆王岳飞)以大将之才,为战将之用,而用益以不终。当时无将将者。……高宗之资,不能为肃若代(指唐肃宗、代宗),亦其势然。……或曰,王何不竟灭虏而朝,附于人臣出境遂事之义。此不然也。观金起时,其君臣父子叔侄将相之间,皆意念深毅,经略雄远,非可猝猝乘弊而竟者。且其时诸将并以诏还,王以偏师济乎?夫王以归而死,得为世所哀怜。佻而往,王之为王,未可知也。王所谓进退维谷者与。……虽然,孝宗时而王在,犹之不能用王。盖孝之不能为代,亦犹高之不能为肃。何也?徽高在,高与孝虽有志,势皆有所不得行。[1](卷三十一《岳王祠志序》)
    这真是一篇精彩的史论。汤显祖指出岳飞的悲剧固然是由于“当时无将将者”,岳飞用非其才。更重要的原因却是“势不得行”。不仅是假设岳飞不奉诏而朝,而孤军深入敌境,“直捣黄龙”的壮志未必得遂,而且假若孝宗时岳飞尚在,主张北伐的孝宗仍然不能用岳飞。这样的分析便不将岳飞的悲剧看作历史的偶然,而是视为时势的必然。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作用毕竟是会受到制约的。
    第二,他认为,人才的作为固然会受历史客观趋势的制约,但个人的历史活动不应被动地听任社会具体事势所左右,仍应努力有所作为,争取成功。他举好友李三才为例。李三才在税使“称诏横乱”的不利时势下,毅然“发决英雄之气”,“力奋其身,号怒戏笑,与中贵人相横决,争数千里民命。贫者徙者,可以复业,居可以居,行可以行,而乱可以止。所谓社稷之力臣也。”[1] (卷三十一《读漕抚小草序》)可见“功有所自成,而力有所自积”。(同上)积力才能成功,“有力之人”必须勇于用力,才能有所作为。汤显祖还称赞他的好友赵邦清在滕县的改革,指出赵在滕亦受豪右阻挠,但赵“怒容渥丹,奋髯眉相抵,挠者行避去”。[1](《滕侯赵仲一实政录序》)而赵又身体力行, 常“独身驰数十里察视,晓夜暴露不少休。……衣褐食稗,而宫馆驰传,俎豆咏歌之节,必明以清”。(同上)终于“凡得隐田并垦除数千顷,买牛千头,活饥民数万人,归流民数千户。……宾舍有序,学士诵歌,市贾无饰,男女廉贞。休休于于,河洛之间,葱然一善国也”[1] (卷三十《赵子瞑眩录序》)。对于个人在历史进程中能起的作用作了充分肯定。
    他还强调在同样的历史时势和客观条件下的个人主观努力,并将这种主观努力由仕宦从政扩大到修身养性。他在《答门人吴芳台舶使》书中盛赞海瑞、魏允贞等人为国家作出的贡献,称赞他们“卒称名臣”,又谆谆告诫吴芳台:“昔人称身处脂膏,不能自润。……吾弟市虽小,不妨以大人自为也。宦东粤者,清浊皆易见。吾弟勉之。”[1] (卷四十八)晚明时期的广东,商品经济发达,对外贸易频繁,身处这样的脂膏之地,或清廉,或贪浊,关键在于自身的努力,即能否以“大人自为”了。所以他对于后进少年,都反复叮咛他们为官“必须不要钱,不惜死”。[1](卷四十七《与门人时君可》)“初入仕路,眼宜大, 骨宜劲,心宜平。勿乘一时意兴,便轻落足,后费洗祓也。”[1] (卷四十九《寄李孺德》)告诫他们不要走错路头。即使在他弃官回乡之后,仍在致友朋的书信中一再表示:“古人云:‘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此时亦非吾辈作家时也。”[1] (卷四十六《与李九我宗伯》)“天下忘我属易,吾属忘天下难也。”[1] (卷四十八《答牛春宇中丞》)申明不忘天下的决心,社会责任感依然非常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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