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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个案·宏通(3)

与个案研究紧密相联,郑先生对选题亦非常重视。在《漫谈治史》一文中,郑先生强调道:“每讨论一个问题,都要从对你的整个事业有无作用着眼,然后把问题分成若干小的单元,再从三方面加以研究:一、这个选题是否必要,能否取消它?二、能否和别的题目合并?三、能否以别的东西取代它?……应当广泛联系,从各个方面都来比较一下,然后决定是否研究这个问题和怎样研究。研究历史,要多问几个为什么。问得越多,解决问题越彻底。应当一个问题扣一个问题地追下去,找到问题的根本性原因和规律。”[5](P462—463)观之郑先生的著论,确实体现了这一治学理念。
    有必要提及,也是众所熟知的,郑先生之能在清史研究领域取得坚实而富有创新性的成就,与其长期坚持抄录、积累学术卡片密不可分。这既是郑先生治学的深厚根基,也形成其讲课的风格。尽管郑先生花费很大心血积累数十年的卡片,曾一度在十年浩劫中大多散失,但他并未因此而灰心,而是依然日夜勤奋,从头做起。值得庆幸的是,郑先生留存下来的卡片,如由王晓欣、马晓林先生整理的《郑天挺元史讲义》,已经中华书局于2009年9月出版问世,而《隋唐史讲义》、《明清史讲义》亦将陆续推出。这上百万字的文献资料,为我们体认郑先生治学历程、方法和思想认识的不断升华,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凭依。而郑先生的这一治学方法和风格,则深深地影响了众多学者。如常建华先生曾回忆说:“郑先生重视充分占有史料,认为这是研究的基本要求,50年代他曾对青年人说,积累资料没有两万张卡片不要写文章,要求青年人坐下来读书,在充分掌握资料后再写作,也就是说才算得上是研究。”[7](P247)此可见郑先生治学之扎实、谨严。
    三、宏通的学术视野
    郑先生不惟致力于清史繁难问题的个案探析,而且亦具有宏通的学术视野。这主要表现在:
    1.注重从大的方面和较长时段把握清代问题。如在《满洲入关前后几种礼俗之变迁》一文中,郑先生通过对渔猎、祭告、祭堂子、丧葬、殉死、婚嫁、薙发、衣冠等礼俗变迁的考辨,得出这样一种认识:“以上所举的清初几种礼俗,有的强汉人法效,有的禁汉人从同,有的潜移默化与汉人趋于一致,而大体上均有所变革。这种变革不是由于政令的强制而是文化的自然调融。”[2](P87)又如探讨明清史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及分期问题,郑先生不同意将1840年以前的明清时期定性为“封建社会的末期”说,而提出“封建社会的晚期”或“封建社会的后期”说。他认为:“晚期和末期,不是两个词的差异问题,晚期表示该时代的社会制度的衰败,即已开始逐步走向崩溃,但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的发展余地;而末期则揭示那种制度的灭亡和被新制度代替的过程。这就是说一定要照时代的特征,给予实事求是的说明,才能符合于历史的真实。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在习惯上也可以称之为后期,盖‘后期’一词,包含封建制从衰败走向灭亡的全过程。中国封建制的后期只有它的衰落的一段,而这一段与我们所说的晚期相一致,在这里它们成了同义词,反映同一的历史实际。”[5](P12)再如对清入关前满族的社会性质问题,郑先生先于1962年发表《清入关前满洲族的社会性质》一文,提出这样一种认识:“在我的不成熟的看法:1616年努尔哈赤所建立的政权是封建制政权,满洲族已进入封建社会。但还在封建制的初期,它的封建化是以后逐步深化的,逐步上升的……它在初期,除了封建主义生产关系以外,还有农奴制集体生产,还有奴隶制生产的残余;同时也还有氏族制的残余……满洲族的社会发展是符合多数民族的一般发展规律的。”此后,鉴于这一问题“关系到满族历史的发展、多民族统一国家内不同民族的文化融合的经过和对清初历史的解释”,郑先生继续收集材料,再加探研,并于1979年发表《清入关前满族的社会性质续探》,从“清入关前满族的生产和社会情况资料零拾”、“努尔哈赤建国前的思想意识属于封建领主范畴”、“努尔哈赤建立政权时,满汉两族人民在东北杂居已久”、“努尔哈赤最初建立的政权就是封建制国家的政权”四个方面,申述了“满族在清入关前的社会发展已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比较接近事实”的观点。凡此之类,皆体现出郑先生学术视野的宏通。也许有的学者不一定认同郑先生的观点,却不能不予以重视。
    2.对1644年清兵入关至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清朝历史,做了宏观而高屋建瓴的勾勒,著成《清史简述》一书。郑先生述该书成书经过曰:“一九六二年,我还到中央党校讲授过清史。因为该校学员与大学要求不同,我只能简明扼要地介绍清朝入关后到鸦片战争前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情况。后来我根据记录稿加以整理,以《清史简述》为名,于一九八○年由中华书局出版。”[1](P402)之所以选取1644年至1840年这段时期,郑先生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清朝的统治一直继续到一八四○年以后,直到一九一一年才被推翻。但是从一八四○年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所以在通史里清朝的历史结束于一八四○年。一八四○年以后的七十多年的历史则放在近代史部分去讲,我们讲清代历史的就不谈了。一六四四年以前的不讲,一八四○年以后的不讲,只剩下一六四四年到一八四○年这一百九十七年的时间。这就是中国通史上关于清朝历史这一阶段的年代。”[10](P2—3)
    《清史简述》由“概说”、“清代前期的政治和经济(一六四四~一七二三年)”、“清代中期的政治和经济(一七二三~一八四○年)”、“鸦片战争前的清代文化”四部分组成,既从宏观上探讨了关于清史的年代问题、鸦片战争前清代历史的特点、这一时期的重大事件、关于这一阶段的分期问题等重大问题,又对1644年至1840年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做了详细阐述。周远廉、朱诚如二先生曾撰文评价是书的特色称:“一、高度概括,重点突出……二、不囿旧说,颇多创见……三、比较研究……四、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新问题……此外,全书脉络贯通,繁而不乱,史论结合,有叙有论,深入浅出;体例新颖,语言通畅。这些也都是本书的明显特色。”[1](P339—343)可以说,郑先生此书,尽管篇幅不大,但“简”而有要、“述”而有见,似“简”而体大、似“述”而实创。与同类著作相较,郑先生是书,至今仍不失为研治清史者的重要参考书。
    此外,郑先生还曾受教育部委托,主持编写高校清史教材。但遗憾的是,郑老刚选好写作班子、拟定编写大纲,便遽归道山。然郑先生在天之灵可欣慰的是,此一编写计划在既定框架的指导下,后来取得了圆满的成果。于此,清史学家王锺翰先生曾撰文评价道:“新出版的《清史》一书,编写大纲悉出之郑老手定,而各章各节的具体撰写均由门弟子与哲嗣分别承担,一以郑老的《清史简述》与《探微集》两书及其文章和讲课笔记为准则。虽不能说全书已经浑成一体、天衣无缝了,然书出众手,众腋成裘,仍不失师承之旨,洵可谓为一部传授有自、难能可贵的书了。”[11](P1929)
    3.主张整体清史研究,讲授和研治范围涉及清入关前至清季的全过程。冯尔康先生在谈郑先生为学内涵时,曾将“强调对清代通史的研治”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特别指出:“由于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将鸦片战争定为中国古代史与近代史的分水岭,造成清史研究的割裂,郑天挺先生强烈主张对清代历史进行整体研究。”郑先生所著《列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志要》、《清史简述》,所撰《明清史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及分期》、《清入关前满洲族的社会性质》及《续探》、《清代皇室之氏族与血系》、《宋景诗起义文献初探》、《辛丑条约与所谓使馆界》等文,以及开设的“中国近三百年史”、“明清史”、“清史研究”、“清史专题”课程等,即此一特色的体现。这反映出郑先生宏通性的治学大视野、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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