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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人口数值研究中的两个问题(2)

而“丁口有增减者,即为收除”,则是指十年之内,人口若有增加,如新生或收继等,即登于新造黄册的“新收”项下,若有减少,如死亡或出继等,即登于“开除”项下。其中人口的自然出生与死亡为该项变动的主要内容。如果“务在不亏原额”的规定也包括丁口增减这一项内容,那就是要求丁口增减也要象土地买卖那样,维持原额不变,这就只有在十年之内新出生的人口数与死亡的人口数相等的情况下,或是出生的人口大于死亡的人口,才能做到这一点。要求十年之内的人口生多少就必须死多少,或出生人口必须大于死亡人口,显然不合情理。不能否认,实际造册时人口方面亦有照抄原额之弊。但在政策与法令规定的层面上,即使再昏庸的统治者,也不会做如此规定的。所以,“务在不亏原额。并不包括丁口增减这一事项,而只是指田地买卖而言的。这一点应是明确的。因此,当引用“比照十四年原造黄册,如丁口有增减者,即为收除;田地有买卖者,即令过割,务在不亏原额”这段史料时,在“如丁口有增减,即为收除”之后,当标点为分号(注:按,郭厚安编《明实录经济资料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75页; 及李国祥等编《明实录类纂·经济史料卷》,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781页,转录该史料时,亦均标点作分号。)。 而上述“不亏原额”说者,在引用这段史料时,其在“如丁口有增减,即为收除”之后,均标点为逗号,这是由于对史料原文的理解有误所致。
    还可发现,在正德《大明会典》、万历《大明会典》及天启本《后湖志》中均录有洪武二十四年奏准攒造黄册格式的详细文字,三者所载完全相同。兹引正德《大明会典》中的有关记载如下:
    (洪武)二十四年奏准攒造黄册格式。……将册比照先次原造黄册查算,如人口有增,即为作数;其田地等项,买者从其增添,卖者准令过割,务不失原额。(注:正德《大明会典》卷二○《户部五·户口二·攒造黄册》,(日)汲古书院1989年版,第一册第254页。)
    这段文字所言与前引实录中的有关记载,都是有关洪武二十四年攒造黄册之事,讲的是同一件事。从这段文字的记载中,更可清楚地看出,其所言“务不失原额”,是只指田地等项,而不包括人口在内。人口方面乃言,“如人口有增,即为作数”,很明显,这里的“作数”,只能作按实数登录解释,不能作“不亏原额”理解。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在朝廷下达了包括“不亏原额”在内的一系列法规之后,洪武二十四年大造黄册有关人口登录的实际结果又怎样呢?据《明实录》所载资料,将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这两个年份的户口总数及各布政司的户口数。
    洪武二十四年与十四年相比, 其总户数增加了3万余户,但这是将洪武二十四年新增单位云南的7 万余户统计在内的结果(洪武十四年该布政司尚未建置),若除去这一因素,其总户数实际上是减少了4万余户。就各布政司的情况来看,其中有8个布政司的户数有所增加,而有5个布政司的户数有所减少。在口数方面, 洪武二十四年的总口数则比十四年减少了3百余万,同样,若除去新增单位云南的25万多口,减少的口数还要更多。就各布政司的情况来说,其中有6 个布政司的口数有所增加,而有7个布政司的口数有所减少, 且减少的数额颇大。总之,无论从户数来说,还是从口数来说,洪武二十四年黄册比十四年黄册总数都有相当数量的减少。而各布政司的情况是或有增加,或有减少,变动幅度颇大。从总体上看,无论是户数还是口数都大大地亏了原额。这个历史事实说明了什么呢?它恰恰证明洪武二十四年造册时,在人口统计上并不存在所谓“不亏原额”之类的规定。然而,持所谓“不亏原额”说者却认为,“正因为各地只注意了‘不亏原额’的要求,所以对不涉及赋役份额的对象就会有所忽视,对这十年间新增的‘额’更不会主动全部列入登记,结果就出现了这个比十年前减少了5.18%的户口数。”(见前引文)这就是说,正因为有了“不亏原额”的要求,最后才亏了原额。这一推断逻辑,实在令人费解。特别是在明初朱元璋以猛治国、实行严刑峻法的时代,竟有那么多的布政司都亏了原额,敢与朝廷对抗?而且事后亦不受到惩罚?
    明初统治者创立黄册制度,规定每十年一大造,其本意就是为了能够反映人口与产业的不断变化情况,以达到均平赋役的目的。“十年之间,户口有消长,产业有推收,且沧海桑田,变更难凭,故必一大造黄册,以清赋役,乃均平之重点也。”(注:《后湖志》卷一○《事例七》,天启元年重修本。)若规定每次造册都要遵照原额,抄袭旧册,岂不失去了十年一大造黄册的根本意义?
    当然,笔者绝不是认为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实际造册过程中,没有照抄原额之类的现象发生,也不是认为现存洪武二十四年的人口数字准确无误,没有疑问。但对其中的问题,显然不能用“不亏原额”之类的理由来解释。所谓明初人口统计中的“不亏原额”说,只是对史料原文的一种误解,其实并不存在。
    二、关于《诸司职掌》所载人口数字
    如上所述,在洪武二十六年成书的《诸司职掌》之中,亦载有当时全国及各布政司的人口统计数字。其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的人口统计相比,增长额颇大,十分明显。而该书并未说明其人口统计数字的来源。因此,如何解释《诸司职掌》所载的人口数字,亦成为明初人口研究的问题之一。葛剑雄在其《中国人口发展史》中首次提出了这一问题(注: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0--232页。),这是值得研究者关注的。葛氏认为:“尽管目前还找不到任何直接的记载,我们可以假定:在洪武二十四年的黄册登记数统计出来并上报后,因总数比十年前下降而引起朝廷的不满,但黄册不可能重修,于是由户部根据后湖贮存的上一次黄册和各地历年上报的增减数,计算出各地的户口数重新上报,这就是洪武二十六年统计数的来历。”(注:同上,第233页。)“这一数据只是根据文牍档案拼凑起来的,并不是各地普查的结果,所以在地方志中从未发现有洪武二十六年的统计数。”“洪武二十六年的数字是为纠正二十四年数字的误差而炮制的,因此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人工拼凑的痕迹。”(注: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37、41页。)虽然作者也统计分析了某些地方史籍所载人口数字,以论证该说,但如其所言,文中并未举出“任何直接记载”,证据显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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