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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竞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民族史书写——重读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4)


    第三, 依据中国民族构成历史的实际, 吕振羽先生运用斯大林的“民族”概念, 分析汉、满、蒙、回、藏、苗等民族群体。
    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早在1929年就为中国学者所运用, 当时译称“民族是历史所形成的‘常住的人类共同体’, 而且是由于有‘共通的言语’、‘共通的居住地域’、‘共通的经济生活’, 以及於共通文化中所发现的共通的‘心理的能力’而结合的人类共同体”。1936年这一概念又被描述为“民族是历史上有共同的语言、领土、经济联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基础上而是有同一心理的人们所形成的固定性的集团”。认为缺少上述的一个条件便不成为一个民族。15到1948年, 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对马克思主义者认识中国民族问题已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从吕振羽对回族和东北各民族的论述来看, 他已将构成“民族”的要件与不同民族构成的历史实际结合起来, 而不是坚持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可缺少的民族要件构成原则, 面对中国社会实际灵活运用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在分析汉族中, 作者指出:“汉族在很早的过去, 就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文字和通用的‘官话’。(1) 现在的文字, 不是大众化的文字, 还须加以改造; (2) 还有一些地方的独特意义的文字……语言方面, 在通用的‘官话’以外, 有着多种多样的不统一的地方话, 所谓‘十里不同音’, 特别是所谓的‘广话’、‘福话’、‘客话’, 几使外省人很不易通解。使全国性的、地方性的、阶级性的现有语言文字的完全统一, 还须经历一个革命的过程, 并且不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以外去完成。”“汉族在文化心理状态方面, 是有着共同特征的。其中如支配封建时代的儒家哲学、伦理观念、宗教信仰 (佛、道、巫) 、文学艺术的作风气派等等, 虽有不少积极的因素, 在今后民族精神生活内容中, 仍将被吸收遗留下去;但从其主要构成说, 一面有着适应于各阶级的质的差异, 一面又有在扬弃中的封建性的东西。”7
    面对人们是否还将满族作为一个民族看待的社会质疑, 作者根据满族的实际情况, 通过语言文字、社会生活分析指出, 满族“虽在语言文字、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方面, 已不易与汉人区别开, 但在其内部还保留一种民族情感的联系”。他反对国民党蒋介石所宣称的满族也是“炎黄子孙”, 是汉族的“宗支”和满族已完全不存在的说法。民国时期, 回族的民族身份也受社会上一些人的质疑, 他参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从居住地、语言文字、文化心理状态、经济生活几个方面分析回族的构成, 称“作为现代民族所具备的诸特征来看, 回族, 或在形成发展过程中, 已渐次在消失, 或还没有完全形成。她确实还不是一个现代化的民族”, “却是中国境内一个相对落后的民族”。
    由于当时各种资料信息的缺乏, 使得吕先生对一些民族群体的分析或介绍还比较粗糙, 甚至还有些错误, 有时同一民族的不同部分被当作另一个单独的民族单位被提及。比如, 1948年, 中国的蒙古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黑龙江、青海、新疆等处, 当时蒙古民族问题在中国显著的表现为内蒙古历史道路选择问题。吕先生使用“内蒙族”和“内蒙民族”指称内蒙古的蒙古社会, 透过当时内蒙古的蒙古族居住区域、生产力状况、“各阶级阶层”间显著差异的人民生活、语言文字状况、共同的“民族感情和对其民族历史的回忆”等, 分析指出“内蒙还是中国境内一个较落后的少数民族, 离现代化的程度还有相当距离, 还须经历一个艰苦斗争的过程”。同时, 却将分布于东北省和西北的蒙古部落, 如巴尔虎、布里雅特等视为单一的民族单元。
    可以说, 吕振羽先生在《中国民族简史》里使用的“民族”定义并非严格意义上遵循斯大林所提出的国家民族的定义, 而是依照中国各民族群体长期交往、互动的状况, 以及当时民族人口的分布, 在参照斯大林民族定义基础上定义构成中国的各个民族群体。
    5. 科学理性与现实观照
    《中国民族简史》的写作虽然选择了新视角来观察和研究中国各民族社会, 并受到“革命”话语的深刻影响, 但是仍然保持了应有的科学理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应用使吕振羽先生在民族史书写中的逻辑思维特征和认知模式更具科学性, 正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着作者围绕中国民族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来分析中国各民族状况, 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平等原则, 解读中国各民族的历史, 并且十分注重信息来源的多元性和丰富性等, 文献资料、访谈资料与调查等多种信息来源, 强化了其研究成果的客观性。更为重要的是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和方法科学分析所得资料, 涉及中国境内汉、满、蒙、回、藏、苗以及维吾尔、哈萨克等数十个民族社会, 对各民族社会的生产力状况、社会经济形态与阶级关系演进等历史发展进行分析与阐释。比如, 作者利用考古资料、文献记载、民俗资料等, 分析汉族的起源, 指出汉族源于商、夏两大骨干的相融, “华族”本身的构成成分并不是“本支百世”的“文王子孙”。对于汉族的历史追述不仅仅限于族源的寻找, 事实上是更多的内容属于汉族与周边民族关系史的范畴, 在分析中, 使用了侵略与反侵略、革命与反革命、压迫与剥削的理论分析框架, 汉族被描述为一个“有固定的领土”但被日本帝国主义分割成两种形态、有“半殖民地半封建, 封建的生产方法占着支配地位”的经济生活、有“很早的过去, 就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文字和通用的‘官话’”、“在文化心理状态方面, 是有着共同的特征的”还没有完全现代化的民族。7在研究一些民族的具体问题时如遇信息不足, 除提出自己的推断, 还会特别说明存疑, 以待未来深入的研究。比如, 论及维吾尔族时, 提出“是今日中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 又是新疆境内第一个人口较多的民族”, “从中国文献的记载看, ‘缠’族早已进到贫富分化的阶级社会时代。现在其社会内部的矛盾, 已颇形剧烈。发生于‘汉回’的伊斯兰教派斗争, 常常伸展到‘缠’族, 这种教派斗争, 每每是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形式。但‘缠’族今天的社会性质, 我手边没有资料来说明。”
    科学理性从来服务于现实社会, 与中国传统的历史著述不同, 吕先生关注点在于大众或被压迫阶级的利益, 为此, 他高度关注蒙、回、藏等民族的现状和出路, 并辟专节加以讨论。他指出摆在内蒙民族面前的有几条道路。一条是依靠国民党反动派的道路, 一条是立即“独立”的道路, 另一条就是“内蒙古自治运动委员会”所领导的发展道路, 民族平等地位的获得、民族内部人民平等权利的确立、土地和牧业问题的解决、人民生活的改善与提高、民族特性的保持都需要“从人民大众, 从现代科学的基础上, 创造民族的新文化, 把人民从迷信愚暗的状态中解放出来”, “至于内蒙和外蒙民族家庭的问题, 将来如何处理, 是要从将来革命形势发展和蒙族自身的情况如何来决定的。”
    对于回族的现代化, 他根据解放区回族社会地位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民族家庭的生活, 他们是感受适意和满足的。这一局部的范例, 无疑地表现了解决回族问题的一个方针。”“回族解放的一个最基本问题, 在于达成经济的现代化。这首先而又最基本的, 需要把回族人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和牲畜关系中解放出来。”“其次, 回族人民需要从封建隶属性的关系下解放出来, 获得人格上和政治上的自由, 组织一个回民自己的或代表回民的民主政权——新民主主义政权。”“回族解放问题不能离开全国问题单独获得解决。”“支配回族的保守和反动势力, 不论在其内部或来自外部, 都是比较强大的, 有组织的。”
    在革命语境下的民族史写作过程中, 吕先生不仅充分表达了革命激情, 也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理性, 并注意遵循民族平等原则, 尽可能照顾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和其相互作用, 极力避免大民族中心主义的表述, 并对大民族中心主义和大汉族主义思想给予了全面反击, 指出中国民族问题解决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全国性的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建立是首先必要的, 各民族人民都应为这个政权的实现而斗争”。从理论上进一步指出建构各民族平等和现代化中国的一种可能性, 即“在完成共同斗争任务的基础上, 各落后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以至军事各方面, 都可以获得先进民族的帮助, 采取适当步骤, 使落后赶上先进, 加速完成现代化过程, 各民族相互间的问题——如居住地区的调整问题等, 也可以在新民主主义民族兄弟家庭中, 获得合理的解决;同时, 也可以自由分立或联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