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辉:网络空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途径的思考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1:11:08 《黑龙江民族丛刊》(哈尔 张立辉 赵野春 许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民族关系的诸多表现之一,是民族关系发展的总体趋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阶段,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表现出了全新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表现、基本内容和重要动力。信息化时代,在网络空间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新生态,使之产生了新形态,并为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新途径。笔者认为,应该做到支持与规范并重,推动与控制兼顾,使其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程中发挥更大效能。 关 键 词:网络空间/民族关系/新途径 标题注释:国家民委2015年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网络空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途径研究”(2015-GM-040),国家社科基金2013年度项目“网络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研究”(13BMZ006)和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学位点建设项目(2017XWD-S12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立辉,赵野春,许华峰,西南民族大学 武警警官学院,成都 610041 张立辉,男,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民族理论与政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赵野春,男,武警警官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族学、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研究; 许华峰,男,西南民族大学党委宣传部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 伴随着网络空间变迁的中国社会,改变了民族的存在与发展条件,也必然促进民族关系内在本质、表现形式及实现途径发生巨大变化。因此,网络空间也会影响到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①活动。在信息时代,我们必须从新的视角和新的思路来认识和研究各民族的“三交”活动。 一、网络空间改变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原有生态 中国社会越来越网络社会化②。据2017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1/5。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成为促进我国消费升级、经济社会转型、构建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推动力。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1]。网络形塑了一个全新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社会生活空间,即网络空间,并由此迅捷地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思考方式和社区形态、社会关系及族群认同[2]。所以,网络空间一定会与民族及民族关系发生紧密联系。网络空间改变了各民族“三交”活动的原生态,也给后者带来了新形态。 (一)网络空间构筑新场域 在网络空间里,一按键盘,时间和距离已不是问题,非接触的、虚拟的、不可触摸的互动方式已成现实。随着自然阻隔的消失,各民族“三交”活动的客观篱笆算是拆除了。基于网络空间的这种新场域,为民族之间准备的有形的或许是电脑或手机等互联网终端,其他的则是来自荧屏的信息。当然,这种十分“简单”的场域,背后隐藏着各民族各自的历史、文化、社会等若干复杂问题。因之,利用网络空间中的一个互联网终端,就能与多民族对话,也能实现民族互动,形成新场域。网络空间的新场域,实际上比原有社会环境更为复杂敏感。也就是说,在网络空间里,各民族“三交”活动的环境存在更多变数,其动态性将更加明显。 (二)网络空间塑造新主体 网络空间里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以往不同。一是表现在主体角色上。在网络空间中,民族角色(某一民族身份的人)的扮演是建立在匿名和身体缺场的基础上,其结果是出现了代理人角色或代理人主体。于是,网络中的“此民族”不是“此民族”,“彼民族”不是“彼民族”。二是表现在主体行为上。网络空间网民的行为上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也表现在网络语言表达的非单一性和信息传播的流动性。民族主体的行为,存在着“不靠谱”的很大空间。归结起来看,网络空间的民族关系新主体,改变了以往民族“三交”活动的民族角色担当和民族行为取向。 (三)网络空间增添新动力 “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们行动起来。”[3]这也证明,各民族的“三交”活动的动力是来自于民族个体的意志的。传统的民族关系中,民族个体的作用是微小的、缓慢的。信息时代则不同,网络空间是开放的,一个人可以影响成千上万的人。在网络空间,民族个体既能获取物质性动力③,也能获得精神性动力④。当然,物质性动力和精神性动力在网络空间中并非孤立地、单一层面地展开,使网络空间里的各民族“三交”活动的动力结构成分更加多元和复杂,从而增加了人们分析和判断交往交流交融参与者主要动因的难度。 (四)网络空间呼唤新规则 在传统社会环境里,各民族的“三交”活动有一整套行为规则,维系着民族关系正常秩序。这些曾经行之有效的传统规则对各民族在网络空间里的行为约束效果日益衰微。在网络空间里推进各民族“三交”活动,是应顾及民族关系发展的正常秩序的,这需要制订网络空间里各民族“三交”活动的新规则。这些规则,应该包括规范网络运行的技术性规则、规范国家和公民或组织网络行为的社会性规则、规范个人网络习惯或网络意识的道德性规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