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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结构中的乡村女性与家庭手工业: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考察(1940-50年代)(4)


    四、基层市场与女性的家庭手工业
    女性与市场的关系,不仅表现在市场参与度与活跃度上,还反映在针对市场进行的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成都平原新繁县(45)的棕编业,就是一种颇具特色的女性家庭手工业。其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乡村女性,她们利用农闲及家务空闲时间,主要编织棕鞋、棕帽(俗称巴拿马草帽)等。在一段时间内,这种家庭手工业成为该县的特色产业,其产品也成为成都平原的特色产品,远销海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
    民国初年就有知识分子介绍四川生产的棕帽,“此帽初行的时候,我国无人能仿造。现在能造的颇多,四川现在所造一种最好,其帽系棕树叶编成的,又耐久又便宜,样子颜色,较比外国的还好。只是初开办,出品甚少,供本省用尚不甚足。若得热心者极力提倡,极力扩充,各处仿造。出品一多,推行各地,获大利益。况棕叶无处不有,照法制造,极容易,极便宜,真所谓一本万利了。物美价廉,谁不乐购”?该文作者朱成勋把四川棕帽和山东草帽看作国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提倡;“两省所制之帽,均能适用。人人提倡,岂不是国货日盛,利不外溢,爱国爱家,两者俱全,岂不好吗”?(46)朱成勋提倡的“四川棕帽”主要由新繁县乡村女性生产。据民国《新繁县志》关于本县工业的描述,女性从事的“织棕丝”制成的凉鞋、帽子精美无比,行销海内外。“女工则有刺绣、织棕丝、织草屦、织布、织辫子、织带子、制扇子等业,惟棕丝工为最精美,所织凉鞋、博士帽、簟席,营销甚远,为吾邑工业之冠焉”。(47)
    新繁棕编大约起源于清光绪年间,(48)以棕鞋为主,“析嫩棕叶为丝所织。其工致似宁波凉鞋而坚久过之。繁旧无此。光绪以来,始有一妇人创为之(或传此妇为郫县太和场人),近则其业大兴,畅消(销)外境,而当县所产棕叶向仅用为拂子,悉成弃物者,今则贫民捆载入市不绝矣”。据光绪《新繁县乡土志》所载,新繁县设有专门的棕编市场,“市在西门外观音阁,每年二月开市八月罢市,间日一市,约售凉鞋五百双,计一年售三万六七千双。除本境自用五六千双,余销成都、彭县、新都、简州、汉州、金堂、云南省”。(49)可见,棕编工艺品一开始就与基层市场紧密结合在一起,当时新繁县的棕编市场成为成都平原棕丝原料和制品的重要集散地。(50)
    1907年,基督教的家庭新闻报道一名女孩靠编棕鞋养活生病的母亲的事迹:“四川新繁访函云:城南当铺街某孀妇赤贫无子,仅一女,年十余,妇常病,用度皆取给该女十指所出,女性聪颖,善制凉鞋,采购嫩棕叶为之,精美异常,得值较厚。事为余大令所闻,提验所制之鞋,该县工人无出其右者。大令深为嘉许,当奖给龙元四十枚,并谕令局绅等捐筹百余金,赡养其母,并为该女将来嫁奁之费云。”(51)这条资料也证明,晚清时期新繁县的棕鞋编织已经成为该地区女性主要的家庭手工业之一。1915年成都青羊宫花会上也出现了新繁县棕鞋的踪影,计有7家摊位销售,售货金额为70元。(52)
    而棕帽的制作在1920年代的新繁县已经盛行起来。“新繁县草帽之行销,迄今约廿年,为一竹工王和林所刨制。初巴拿马草帽运销我国时,成都仅为玉林一店出售,料工精美,且为上等人士所乐用。当时价格颇昂,每顶约售银币七元余。王氏人素聪明伎巧,于赴成都场野观剧时,立于戴巴拿马草帽者之后,细心观摩,返新繁后,先以竹丝编试,终至于用嫩棕叶,劈为丝条,仿形编制完成”,然后,他在新繁县招工开厂,所编草帽行销各地,收入颇丰。但王氏染上鸦片烟瘾,虽然在朋友帮助下戒了烟瘾,但生意受到影响。此后有一王姓妇女,“颇具智慧。因鉴于编帽由沿起手至顶完工之不便,乃改由帽顶起,编至帽沿止,且所编草帽,及其他用品,如提包、凉鞋等,精美异常。曾传授乡村妇女,习者颇多”。新繁县的棕帽业虽然由男性开创,但发扬光大是在女性手中,而且该项手工业从业者主要也是女性,全县大约有1000人左右从事该项工作,其中女工约“八百人,男工约二百人”。据时人调查,“草帽之编制,为新繁农村妇女副业之一。现编制草帽之妇女约八百人。普通每一女工,三日可编草帽一顶,(53)工资三元。但上庄草帽之工作时间及工资,均需倍之”。(54)
    抗战时期,因需求增加,编棕帽的工资也有所上涨,一些男人也开始从事编草帽的工作,但男女有分工,工序不同,价格不同。“至帽顶帽沿多系男工编制,每编一帽顶或帽沿工资,均为一角”,女工编帽身,“工资每顶三元”。(55)棕帽的价格是根据质量确定的,高质量的棕帽细密、柔软,心细手巧的女性往往能编出十分精美的棕丝制品,男士手工粗糙一些,只能编帽顶或帽沿。所以,男女工资的差别较大。
    
    根据表3,在棕帽编织这个行业中,女性的工资收入显然高于男性,而且差距很大,女性每做一顶棕帽,收入都比男性高出4元以上。因而,棕编成为该县女性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手段。据《新新新闻》1945年1月4日报道,新繁县“乡村妇女百分之六十以上皆从事此项副业,年底输出成品,价值一千六百余万元”。(56)
    新繁县生产的棕帽,很受市场欢迎,曾远销南洋、欧美各国,在国内的华北、江南、两广以及陕西、甘肃等地都很受欢迎。1945年4月,中国国际救济委员会准备在成都举行手工业集谈会,希望四川省建设厅征集一些具有特色的手工业品做一个展览,四川省建设厅征集的名单中第一个就是新繁县的“棕榈草帽业”。(57)据地方行业志记载,1938年以后,新繁农村几乎是“乡乡有集市,村村有棕编”,成千上万的农村青壮年妇女农闲编织,老弱妇女则常年行艺,棕丝编织在全县农村成为一项主要副业,并带动了彭县、灌县、崇庆等县的山区扩大了棕榈种植面积。(58)
    新繁棕编主要针对外贸市场进行生产,但基层市场也是其生产和销售的重要场所。1949年以前,新繁棕编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收购。有专人收购编好的棕鞋、棕帽以及棕书包等产品,然后运到成都去出售。收购的方式,一是挨家挨户去收购,另一种就是在赶场天去场镇上收购,新繁县的观音阁外就是收购棕编产品的市场,“外销的棕制品和从外地(主要是彭县、灌县)进入的棕制品原料(棕丝)则全部在新繁镇市场成交,因当时只有新繁镇才设有这种物资的市场,经营此项物资的商贩有6户13人”。(59)赶场的日子,周围乡村中的农户把编好的棕鞋、棕帽和棕包等产品拿到这里,卖给收购人员,同时从集市里获取原材料,拿回家去继续编织。第二,订购。有商人提前预付资金,向手工艺好的妇女和家庭预订产品。据新繁镇大墓山村的棕编世家罗志勇的祖母曾婆婆讲述,当年就有人向她家预订棕鞋,以十双为单位付款,做好了,随时交给订购者。(60)
    新中国成立后,新繁棕编并没有中断其发展历程。国家成立的百货公司和供销社,积极推动棕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61)1951-1952年,为了活跃城乡市场,川西行署组织召开各种土特产品交易会和物资交流会,新繁棕编作为土特产品也频频参加各种土产展览交流会。(62)集体化时期,棕编生产也没有停止,1950-60年代,“新繁棕编工艺品几乎年年参加全国、全省或全区的工艺美术展览,十年动乱时期也未中断”。(63)各家各户的女性仍然利用空余时间,主要是晚上进行编织。“大食堂时期也是这样,生产队白天必须出工,各家各户可以做棕编,但不能占用工时”,(64)那时候大队有收购点,可以卖到大队的收购点,也可以赶场时卖到镇上的收购点。
    从清末民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新繁镇的棕鞋、棕帽等棕编手工业品都是这一地区的特产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我区新繁棕丝制品历史悠久,具有独特地方风格,也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之一,在国际市场声誉盛高,工艺精细,深受欢迎,换汇较高,供不应求,为祖国贡献较大”。(65)新繁的棕编业与市场结合十分紧密,其生产和销售模式为:农户—加工—收购—外销。从基层市场到国际市场,新繁女性的棕编手工业不仅为家庭增加了收入,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