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1687年2月2日—1738年12月3日),字又玠,江南铜山(今江苏徐州丰县大沙河镇李寨)人,清代名臣。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卫捐资员外郎,随后入朝为官,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深受雍正皇帝赏识,历任户部郎中、云南盐驿道、布政使、浙江巡抚、浙江总督、兵部尚书、署理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等职,为官清廉,不畏权贵,不论所任何职,在位时能体察民间疾苦,深受百姓爱戴。李卫于乾隆三年(1738年)病逝,年五十一,乾隆帝命按总督例赐予祭葬,谥敏达。 李卫的轶事典故: 不畏权贵 当李卫还是微末小吏时,就表现出一种不畏权贵的刚直。他任户部郎中时,管理银库事务。有某位亲王的属下对于收缴的白银都要每千两额外加收十两作为库平银。李卫屡次谏阻都不听,于是在走廊上置一柜,写着“某王赢钱”,写上这是某某亲王的“赢余”,指明是非法收入,使这位亲王十分难堪,只好停止多收。雍正也正是欣赏李卫的这一点,即位后大加重用。 雍正十一年(1733年),李卫弹劾时任内阁首辅保和殿大学士鄂尔泰之弟、步军统领鄂尔奇营私扰民、鱼肉百姓,经调查属实,李卫获得雍正帝嘉奖。[17]乾隆二年(1737年),李卫奏疏称,诚亲王府护卫库克同安州百姓争抢土地,情况属实,乾隆帝嘉奖李卫秉公执法,李卫被赏赐四团龙补服。乾隆三年(1738年),李卫弹劾河督朱藻的贪污劣迹,其弟朱蘅要挟地方官吏并插手赈灾之事,经吏部尚书讷亲、刑部尚书孙嘉淦查证,情况属实,最终对朱藻、朱蘅二人绳之以法。 尊重文人 由于李卫的官是捐来的,并不是科举出身,所以他大字不识几个。师爷等人起草公文奏章,都要读给他听,有不合意的地方,他就口述修改,而且往往能切中问题要害,对此大家佩服得五体投地,李卫的过人机智由此可见一斑。李卫在公干之余喜好听人说书,每遇到忠贤遭到不平,李卫就会呜咽、愤恨,甚至拔剑而起。虽然识字不多,但李卫对文人、对文化事业还是非常看重的。历史上记载,他曾出钱修过浙江通志,建过书院,给在读士子以丰厚的膏火钱。 在雍正年间,因浙江人发生多起文字狱,雍正一怒之下停止浙江士人参加科举考试以作惩处。为尽早恢复乡会试,时任浙江总督兼巡抚的李卫便经常深入下层,了解文士呼声,调解各种矛盾;随时跟踪检查受株连而未定罪文士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训导,责令改正;表现好的文士,将其事迹一一记录归档。过了一年,当朝廷派去的观风整俗使王国栋看到这些档案材料后,深为李卫的良苦用心而感动,为浙江人感恩悔过而高兴。于是,和李卫同奏朝廷,替浙江文士说了许多好话。雍正帝一见奏折大喜,很快就下令恢复了浙江文士的乡会试。第二年殿试的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都被浙人取得,因此文人对李卫的印象都很好。 雍正教诫 雍正还没即位时,就知卫才,眷遇至厚,但雍正察觉李卫重义气,屡次教诫之。 李卫在云南时,雍正帝赏赐礼物给李卫,李卫令制“钦用”牌入仪仗。上谕之曰:“听说你恃能放纵,操守亦不纯。川马骨董,俱当检点。又制‘钦用’牌,是不可以已乎?尔其谨慎,毋忽!”卫奏言:“受恩重,当不避嫌怨。”上又谕之曰:“不避嫌怨,与使气凌人、骄慢无礼,判然两途。汝宜勤修涵养,勉为全人,方不负知遇。” 李卫赴任浙江,河决朱家海,上命中途与河道总督齐苏勒议施工。李卫见齐苏勒,决口已合龙,议颇不相协。李卫录问答语以闻。等到李卫族弟李怀谨等居乡放纵,李卫令淮徐道捕送拘禁,族人腾谤。李卫疏言:“臣开罪范时绎,又与齐苏勒不无芥蒂,皆臣本籍大吏,恐因家事心迹难明。”上谕之曰:“时绎不足论,齐苏勒与有芥蒂,或汝礼貌疏慢所致,咎不在齐苏勒。凡审事辨公私最为不易,向日於邻里乡党间先存嫌怨,则又当别论。朕每言公中私、私中公,枢机正在於此。”及在直隶,上复谕之曰:“近有人谓卿任性使气,动辄肆詈。丈夫立身行己,此等小节不能操持,尚何进德修业之可期?当时自检点,从容涵养。” 乾隆撤像 乾隆南巡,见西湖花神庙里立着李卫自己及其妻妾的神像,号“湖山神位”,乾隆下谕说:“李卫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骄纵,初非公正纯臣。讬名立庙,甚为可异!”,命撤像烧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