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度虽然造就了一批人才,但是也埋没了一些人才,还有人科举失利,中途放弃,走别的路,依然为人类作出了贡献。 张元素(1131~1234年?),字洁古,金代易州(今河北易县)人。他早年走的是传统的人生之路:读书、应考、求功名。他走得很投人。自幼苦读经史、吟诗、作赋,以后继续努力不懈,直到37岁还在科举的路上摸爬滚打。这年他参加经义考试,文章本已合格,却因犯了“庙讳”而落第。这对他打击很大―半生过去了,功名依然无望。于是他下决心,放弃科举,走上了学医之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