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革命史 第二章大革命的兴起 第四节广东省行政、财政的统一和两广统一 一、广东省政府成立和行政、财政的统一 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只辖广东一省。1925年7月3日,广东省政府依照国民政府颁布的《省政府组织法》改组成立。《省政府组织法》规定:“省政府于中国国民党指导监督之下受国民政府之命令处理全省政务”。1926年初改为“省政府于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省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之下受国民政府命令管理全省政务”,鲜明体现了党治原则。国民政府迁到武汉后,广东省政府在广州政治分会指导下处理本省政务。广东省政府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商务、农工、军事7厅,分别以古应芬、廖仲恺、许崇清、孙科、宋子文、陈公博、许崇智为厅长,采用委员制。由各厅厅长联合组织省务会议,推军事厅长许崇智任省务会议主席。国民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初时的分工是:外事、国家财政和国防用兵由国民政府主持;地方治安及其他政务,在国民政府监督下,由省政府主持。广东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规定的省府权限范围,宣布了它的施政方针是:“使军队负保护人民之责,绥靖地方,肃清匪患;蠲除苛捐杂税,重新订定合予财政原理之税则,以充实政费;减轻人民负担;禁止一切赌博,并颁布禁烟条例,切实奉行;整顿吏治,运用中国国民党考试考查之制,以期为地方得人;扶植地方自治,以树立民权之基础;整顿交通无阻;发展工业;保护商业;实行裁厘加税,以苏商民痛困;保护农民工人利益,扶助团体组织,以谋其发展;教育经费独立,谋教员生活之保障,及救济失业儿童。” 在广东省政府成立后不久,国民党广东省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于1925年10月20日在广州召开。大会选出省执行委员14人,以陈公博、杨匏安、甘乃光为常务委员,陈公博为主席。杨匏安兼组织部长,彭湃任农民部长,刘尔崧任工人部长,何香凝任妇女部长,陈孚本任青年部长,范其务任商务部长,谭秀萼任秘书长。广东省党部改组成立后,相继任命了各行政区的国民党组织主任和特别委员会委员。如东江和南路的组织主任分别由周恩来、朱克靖担任;彭湃、邓颖超、赖先声等为潮梅特别委员;黄学增、潘兆銮、谭竹山等为南路特别委员。在省党部的直接领导、监督和国民党左派、共产党人的影响、推动下,随着军事上的胜利,省政府在吏治、行政、财政、治安、实业等方面都进行了整顿和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整饬吏治方面,省政府首先进行市、县两级的体制改革。将“市分两种,60万人口以上为特别市,用委员制”,设立市政委员会。如广州市成立了由18人为委员的市政委员会,以市长伍朝枢为委员长。关于县政府,决定各县“除县长外,加派党代表1人,财政厅代表1人,3人合组县行政委员会,对全县负责。”整饬吏治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铲除苛政”,即“肃清奸商买办”、“惩治贪官污吏”以整顿内部。据此目的,省政府相继撤换了一批县长并任命新县长,委派了各县财政厅代表,力求政治清廉。制定“惩处条例”惩治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者。广东省政府在整饬吏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不少成果;但并未做到吏治清廉,任用的官吏仍多是旧式人物。如广宁县从1924~1927年初的六任县长,都是旧势力的代表,有的竟明目张胆地镇压农民运动。“用人唯亲”、“卖官鬻爵”之事,也屡见不鲜。 在整饬吏治的同时,省政府致力于全省行政的统一。1925年11月,省政府根据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计划,决定组织行署,分广东省为六个行政区,即东江、北江、西江、南路、广州、琼崖。每区设行政委员一人,对该地区行政负完全责任。周恩来、甘乃光、宋子文、古应芬,张难先分别任东江、南路、广州、西江、琼州行政委员。由各行政委员组织广东省行政委员会。各行政委员的职责是:在省政府指导下,履行民政厅职责,管理、监督所属区域县长之施攻,有任免县长之权。行政委员到任后,开始对各区的工作进行整治,并取得一定政绩。这样,就使广东省政府和国民政府的政令基本上可以下达,初步实现全省行政的统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