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大事记 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确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4月29日,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规定两国之间关系的五条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从1953年12月至1954年4月,中印两国政府代表团就中印两国关系问题在北京举行了谈判,周恩来总理在谈判的第一天就提出了这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8日,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时,同印度总理尼赫鲁在新德里发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中重申指导两国关系的这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9日,周恩来总理访问缅甸,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的《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确认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此后,五项原则为世界许多国家所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 1954年6月26日印度总理尼赫鲁高度评价“五项原则” 1954年6月26日,尼赫鲁为应邀赴印度访问的周恩来举行招待宴会,他在宴会上致词,高度评价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尼赫鲁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以及和平共处。这些原则不但对我们两国适用,而且对其他国家也适用,对其他国家来说,这些原则很可以作为一个榜样。假如这些原则在更广的范围得到承认,那末,对战争的恐惧,就会消失,国际合作精神就会得到发扬。 2004年6月28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50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举行 2004年6月28日,是中国与印度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50周年的日子。6月14日,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举办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来自中国有关部门和五大洲12个国家的100多位政界人士和资深学者当日齐聚北京,共同纪念这一重大的历史性事件。 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出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并发表主旨讲话 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在京出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大会由李克强主持,张德江、俞正声出席。缅甸总统吴登盛和印度副总统安萨里与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