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有没有冤屈对手? 论者认为,新文化运动期间,思想家们咸与维新,破旧立新,锋芒所向,冤屈随之,实不足取。康有为,特别是杜亚泉是时贤为之叫屈的典型。 诚然,康氏即使与张勋联手,将溥仪小友再次抱上龙椅,亦拟行君主立宪之制,“维新”云云,并非全无根据。可是,这次复辟闹剧虽历时甚短,康氏预先草拟的“虚君共和”等数十道诏书只落得“见排不用”4的下场。潘多拉合子打开后果如何,未可逆料。以康氏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1916年9月20日致总统、总理的公开信来说,宣示世人的是: “虽三周大地,游遍四州,经三十国,日读外国之书,而所依归,在孔子之学,以《春秋》折狱,以三百五篇作谏书,以《易》通阴阳,以《中庸》传心,以《孝经》却贼,以《大学》治鬼,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信仰自由,思想言论自由,个人有如是信念,自无不可。但其结论是,要动用政府权力,“以孔子为大教,编入宪法,复祀孔子之拜跪明令”!并要以孔子教主为“全国人之魂”!5 一个自由、民主的现代国家,即使是君主立宪也罢,能够容许这样的思想箝制吗?新文化运动所以猛烈抨击康氏,旨在维护思想、言论和信仰自由。陈独秀说: “孔教可定为国教,加入宪法,倘发生效力,将何以处佛道耶回诸教徒之平等权力?倘不发生效力,国法岂非儿戏?政教混合,将以启国家无穷之纷争。” “宪法中加入孔道修身之说,较之定孔教为国教,尤为荒谬。因国教虽非良制,而尚有先例可言。至于教育应以何人之说为修身大本,且规定于宪法条文中,可谓万国所无之大笑话。”6 批判康有为,是揭露他冀图建立取消思想言论和学术自由的半专制国家(如果有充分的经济自由的话)的荒唐。显然,这是一场严肃的思想争论,而且是平等的自由争论,无须苛责。 陈独秀等人与杜亚泉等人的争论,情况复杂一些,但也不是无是非可言甚至以势压人的称霸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