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子把畿外之地分封诸侯,诸侯中绝大多数是姬姓贵族。天子和诸侯除了君臣关系外,还保持以血缘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关系,这种宗法关系,对于维系西周贵族的统治是一种重要的力量。《诗·大雅·板》说:“大邦维屏,大宗维翰。”又说:“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宗子”就是指同姓诸侯的长子,周天子依靠他们作为屏翰来保卫自己的统治。 按照周制,大国诸侯有时还可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卫康叔为周司寇,周末郑桓公为周司徒。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设置和王室类似的官吏,还拥有军队,他们各自成为一方之主。西周时,诸侯尚未强大,他们还能听从天子的号令,向天子纳贡。《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纳贡外,还要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天子还有权干涉诸侯的内政,有些侯国的官吏要由天子任命。天子还可以惩治和撤换诸侯,周夷王曾烹齐哀公而立其弟静。周宣王曾派兵伐鲁,杀伯御而立其弟孝公。 西周时畿外的封君一般都称为侯,如鲁、卫之君称鲁侯、卫侯。畿内的封君多称伯,如芮伯、郑伯。侯、伯当是爵位的名称。西周时称公比较普遍,王朝大臣都称公,如周公、虢公,公在当时也可能是一种爵位。另外侯、伯之臣民称侯伯为公,则公又成为君主的同义语。 兵制属于周王室的军队有周六师和虎贲。周六师是由周人组成的,驻在周京所在的西土地区,所以铜器铭文中称它为西六师。六师是周的主力军,昭王、穆王曾率六师出外远征。殷八师是殷遗民编成的,将帅则由周人充任。周人对南方各族多次的征战,往往是六师、八师并用。虎贲是周王的禁卫军,武王伐纣,即以虎贲为先锋。 刑罚《尚书·康诰》说:“文王作罚。”《牧<皀殳>》铭亦载:“不用先王作刑,亦多虐庶民。”周人很早就依靠刑罚来加强他们的统治。 《左传》文公十八年说西周时有刑书九篇,刑书中规定:“窃贿为盗,盗器为奸。”触犯了这种规定的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说明了当时的法律已经把保护私有财产和标志封建等级制的名器当作首要的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