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驻淮阳代表韩念龙、驻德州代表符浩、驻朝阳代表李逸民等。 据当时驻朝阳代表李逸民后来回忆:“在热河有承德、赤峰、朝阳三个小组。朝阳军调小组是1946年3月建立的。……国民党代表是马上校,美方代表是海军上校汉夫。3月的一天晚上,在北平翠明庄招待所,军调执行部我方参谋长罗瑞卿对我说:‘准备让你到朝阳第26小组任我方代表,军衔是上校,今晚就打扮起来,明天去协和医院同美国和国民党代表开会就算到职了。’又让我去找李克农同志谈谈。” 1946年7月以后,蒋介石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向解放区发起了全面进攻,马歇尔宣布调停失败,军事三人小组也随之解散。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参加各地军调部执行小组的中共代表相继撤回,他们的军衔也就自然取消了。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我军曾两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在战争年代,我军不仅部分人员有过军衔,而且还曾两次不失时机地准备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 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初期。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中国工农红军即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际,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所谓“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别称。1939年4月2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怀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傅钟,以八路军总司令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我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以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