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一种特殊的情感,不管他离开家乡有多久,一旦看到或者听到与家乡相关的信息,都会引起他的极大关注。这就是乡愁吧! 我1979年离开家乡——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到现在已经38年了。从1986
年吉林大学毕业至今的31年,我一直在全国人大机关工作。这几年,在工作查阅档案过程中,无意间看到一些有关延边历史上的人和事的记载,感到非常亲切。在今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65周年的时候,我俯拾全国人大的历史碎片,讲述全国人大档案中的几则延边故事,从一个侧面来说明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是如何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 “我们以实际行动拥护宪法遵守宪法” “我衷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完全同意刘少奇委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自从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宪法草案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1955年12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笔者注)人民展开了广泛的宣传讨论。他们说:‘我们所享受的民族平等权利,在国家根本大法里固定下来了,今后我们将永久享受这样的权利,我们坚决用实际行动维护这部宪法。’
”
这是来自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区的第一届全国人大朝鲜族代表朱德海,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9月17日全体会议上发言开头的几句话。它表达了包括朝鲜族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信念和决心。 在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开幕式上,毛泽东致辞说:“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现在,细细地想一下,在60多年前,能够当上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一定是各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参加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样伟大的工作,对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和他们自己人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啊!这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是多么的了不起啊!而朱德海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了在一院制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体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有适当数量的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都对少数民族的人大代表名额问题作了特别规定。 我们知道,北京人民大会堂是1959年9月建成的,在这之前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的5次会议和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共6次会议,都是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受怀仁堂场地容纳人数的限制,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都是1226人。据全国人大档案,第一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确定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是150人,其中朝鲜族代表4人。选举结果是少数民族代表177人,占全体代表的14.44%,这其中朝鲜族代表5人,分布在延边3人、辽宁1人、黑龙江1人。当时吉林省(不包括长春市)的全国人大代表总数只有11人,来自延边的朝鲜族代表就有3人,他们分别是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区委书记、自治区主席朱德海,延吉县英成村黎明集体农庄主席金时龙,延吉县小营村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金信淑,这说明国家对朝鲜族人民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给予了充分保障。 在我少年时代,父亲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府工作,回到家里,有时说起政府工作会提到朱德海州长的名字,这样,我对朱德海这个名字慢慢熟悉起来。朱德海
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加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1945
年日本投降后,按照党中央的指示,他从延安奔赴东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后,他是第一任州长。他为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延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延边人民的尊敬。 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朱德海、金时龙、金信淑都是连任第一届至第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朱德海是1954年第一届至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的主席团成员,第一届、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信淑是第一届至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那时,全国人大只设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两个常设委员会,只有少数全国人大代表能够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成员。朱德海、金时龙、金信淑担任全国人大的各种职务,体现了国家保障朝鲜族人民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政治安排。 朱德海代表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发言时最后说:“我们的宪法巩固了各民族人民革命斗争胜利的成果,集中地反映了各民族的共同愿望,并有力地鼓舞了各少数民族参加祖国建设事业的热情。我们决心以实际行动拥护宪法,遵守宪法,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领导下,为完成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而奋斗!” 在这里还应该提到的是,朱德海是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的代表,这个筹备会中只有6位国内少数民族代表;朱德海还是代行过全国人大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正式代表(另有候补代表),并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是协商建立新中国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朱德海同志代表在中国东北境内的120多万朝鲜族人民作了发言,他说,在我们中国东北境内的朝鲜族人民,能够有权利派代表参加今天全国人民的政治协商会议,来共同商讨建国大事,这对于我们朝鲜族人民,是莫大的光荣与无限的鼓舞。我们坚决拥护会议的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协组织法三大文件,并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他在发言中还强调指出,东北朝鲜族人民是中华民族构成的一个部分,是中华各族人民大家庭中的一员!因此,我们东北的朝鲜族人民,就必须永远和中国国内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而奋斗! 金时龙代表创办全国第一所农民大学 上个世纪60年代,我在延边州的延吉市上小学时,就知道金时龙这个人很有名,但不懂得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也不知道他是全国人大代表。金时龙是全国劳动模范,是延边农业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他1951年创办了延边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多次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据1958年5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报道,我国第一所农民大学——延边黎明业余农业大学在同年的5月1日诞生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县东盛乡。这就是全国人大代表金时龙在延边州和延吉县党政机关支持、关心和有关方面帮助下创办的业余农业大学。第一批经过考试入学的51名学员,都是几年来参加农业生产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农业生产或参加基层工作3年到8年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和乡干部。学习年限为3年,设有土壤学、农业化学、农业生产机械学等12门专业课程。据全国人大档案,当时,延边黎明业余农业大学请公社党委书记讲政治课,社长讲经营管理课,有水稻培育经验的业余大学学员讲水稻培育课,请延边农学院的教师讲授基础课,请有丰富经验的农民做生产实习指导。 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在1960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4月8日的全体会议上,金时龙代表发言介绍了他所在的延吉县东盛人民公社农民业余教育的情况。他说,他们公社有公办全日制小学9所、初中1所、民办半日制农业中学两所(包括1个高中班),业余教育有小学130个班、初中81个班、高中15个班,业余大学1所。全社有全日制和半日制学生4601人,还有2698人参加了拖拉机、牲畜、水稻、园艺等8个业余专业技术学校的学习。全社平均每两户有3名小学生,每3户有两名中学生,每30户有1名大学生,
全社出现了“人人忙生产,处处读书声”的动人景象。我在延边20多年的生活中感受到,我国的朝鲜族是文明程度很高的民族,他们重视教育,注重礼仪,讲究卫生,能歌善舞。 用现在的话说,金时龙是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称职代表。据全国人大档案记载,他多次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发言。在1962年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4月12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金时龙代表发言介绍了他们是如何解决社员与社员之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问题、提高广大社员群众劳动积极性的。他介绍说,他们坚决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动不得食的原则,具体办法是:健全劳动组织,搞好评工记分,按活搞定额、按定额评工计酬,推行按活搞包工,并且建立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在今天看来,虽然这些做法不免带有时代的烙印,但他们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搞定额搞包工的做法和建立责任制的思路,仍然是值得肯定的。 据新华社2002年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50周年时的报道,金时龙代表1954年9月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晚宴时他所在的宴席上加了一小盘辣椒酱,这一尊重朝鲜族饮食习惯的安排细节使他激动不已。他从中体会到了党的民族政策。从这里我看到了当年全国人大的会务工作在各个细节上都考虑得非常周到,这样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我们今天应很好地继承。 战士舍身救朝鲜族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汇编》第二册,收入了1962年的这次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来自沈阳军区的第二届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赵兴元代表在4月13日上午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其中的一段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1960年10月,某部战士王少华同志,正在山上劳动,看见了一只大黑熊在追一个怀抱小孩的朝鲜族妇女,眼看这母子二人有生命危险,王少华立即冲上去,赤手空拳与大熊搏斗,当逃出的朝鲜族妇女喊来附近群众援救时,王少华同志已被黑熊扑倒在地,身负重伤。” 赵兴元代表的这段话,让我马上回想到,小时候父亲给我讲过的《延边日报》报道的解放军战士勇斗黑熊、舍身救朝鲜族母子二人的故事。那时,我还不满6岁,没上小学,只认识很少几个汉字。但《延边日报》那篇报道配发的插图中战士只身与黑熊搏斗救人的画面刻在我的头脑中:一位年轻的解放军战士挥起军用铁锹,一只又胖又高的大黑熊正扑向战士,战士身后是惊慌奔跑的朝鲜族母子二人。 赵兴元代表的发言没有交待这件事情的发生地。那么,这会不会是我记忆中50多年前发生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的故事呢?能这么巧吗?还是另外发生了这样雷同的事情?赵兴元又是谁呢?为什么是他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讲述这个故事? 故乡情结促使我一定要搞清楚这一连串的问题。用了几天时间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又打长途电话请在延吉市的我中学同班同学到延边图书馆查到了1960年11月12日《延边日报》第三版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徒手战黑熊,舍身救母子》后,我确认赵兴元代表所讲述的就是我记忆中这个刻骨铭心的故事。事情发生在1960年10月12日下午,地点是延边州的和龙县和龙镇公社太平管理区的山里,王少华当年20岁,是1959年入伍的四川籍战士,被救朝鲜族妇女叫金粉玉。赵兴元当选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副参谋长,并连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赵兴元代表的发言,介绍了沈阳军区支持地方建设情况和参加抢险救灾、舍身救人的几个生动事例,王少华救朝鲜族母子二人的事迹就是其中的一例。他在发言中说,每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虽赴汤蹈火,军队也都是勇往直前。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今天,我在全国人大档案中读到这个故事,勾起了我对家乡的思念。当年的年轻战士、现在已过古稀之年的王少华如今怎么样了呢?被救的朝鲜族阿妈妮您现在好吗?被救的儿童应该快到耳顺之年了,你在哪里?我很想知道你们的消息。 (本文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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