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他第一次决定出兵时就明确地设定了这样的战略方针--“在朝鲜境内歼灭和驱逐美国及其他国家的侵略军”,而且必须速战速决。毛泽东以其与国民党作战的经验盲目地认定,中国军队一个战役即可消灭美军几万人。40
得知苏联空军要在两个半月以后才能出动的消息后,毛泽东只是调整了入朝作战的部署,即只与南朝鲜军作战,或在平壤至元山以北山区组织防御,争取时间装备训练,等候苏联空军到来后再打。但这并不表明毛泽东改变了战略方针。因为毛泽东紧接着又指出,“在六个月以后再谈攻击问题”,即在“空中和地上均对敌具有压倒的优势条件之后,再去攻击平壤、元山等处”。毛泽东还提到下一步要“打大仗”。
当战场的实际情况不允许中国部队阻击待援时,毛泽东和彭德怀确定了以运动战消灭敌军的策略,但仍然没有改变整体战略。在列举了不应准备进攻的平壤、元山、汉城、大丘和釜山等城市后,毛泽东紧接着便指出:“待我飞机大炮的条件满足之后把这些城市逐一打开。”尽管毛泽东这时提到了一个与后来战争命运悠关的问题,即“迫使”美国与中国进行外交谈判的可能性,但他对这种前景似乎并没有寄予很大期望,在毛泽东看来,美国政策的改变只会出现在几个美国师被歼灭之后。
总之,不管环境和条件如何,毛泽东在未与美国开战之前就确定的战略方针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或驱逐美国军队,而事实证明,这一方针是中国军队力所不及的,也超出了其安全目标需要的客观限度。
当中国军队带有某种偶然性地进行了两次非常成功的运动战以后,不仅莫斯科和平壤受到极大鼓舞,要求毛泽东按照其既定战略走到底,就是毛泽东本人也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情绪。如同仁川登陆成功使美国产生了轻敌思想一样,志愿军首战告捷使毛泽东毫不怀疑其战略方针的正确性。然而,恰恰在这时,现实环境和客观条件表明毛泽东设定的战略方针是难以执行的。作为前线总指挥,彭德怀看到,经过两个战役后,部队疲惫不堪,病员增加,没有冬装,弹药和粮食也接济不上。
因此,他在12月8日的电报中提出,如对敌人“不能给以歼灭性打击”,即使能够越过三八线或取得汉城也不宜这样做,并建议在三八线以北数十里停止进军,来年春天再战。聂荣臻接到彭德怀的电报后,也认为部队亟需休整补充,况且在第一线兵力上,中国军队也不占绝对优势,因而建议推迟两个月发动下一次战役。但在彭德怀发出电报的同一天,金日成发表了告人民书,号召“向祖国解放战争的胜利总进军”,把“美国武装侵犯者和李承晚卖国匪帮送进坟墓”。莫斯科也建议中国应“趁热打铁”,继续进攻。
这时,联合国及印度、英国、瑞典等国代表不断探询中国接受停战的条件。为了掌握主动,周恩来请示莫斯科,准备以书面方式递交中国政府拟定的五项停战条件。苏联政府立即回电,说斯大林“完全同意”中国提出的条件,同时强调“不满足这些条件,军事行动就不能停止”。但另一方面,苏联又建议中国暂不要提出这些条件,而等美国和联合国先提出条件。斯大林甚至起草了中国应如何回答这一问题的具体表述方法。于是,周恩来确定对停战谈判采取“他急我不急”的方针。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当然不可能同意彭德怀暂停进攻的意见。毛泽东命令立即发起第三次战役,迅速突破三八线。他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说:“目前美英各国正要求我军停止于三八线以北,以利其整军再战。因此,我军必须越过三八线。如到三八线以北即停止,将给政治上以很大的不利。”“民主阵线各国亦必有些不以为然,发生许多议论”。从毛泽东完全同意越过三八线打一仗后全军主力就退后几十公里进行休整的态度看,他下令越过三八线多少是迫于苏联和朝鲜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压力,但也必须注意到,毛泽东此时并没有要改变其整体战略方针的念头。当志愿军攻占汉城后转入休整时,毛泽东向斯大林解释说,为了避免重犯人民军所犯过的错误,必须要有两三个月的休整,如此才能“最终解决南朝鲜问题”,“才能保障取得最后胜利”。51
显然,毛泽东只是等待机会,以实现其内心的设想。正是毛泽东这种非要消灭或驱逐联合国部队的心态,使中国军队坐失了以胜利者结束战争的一次极其有利的机会。
1951年1月13日,即中国军队取得第三次战役的胜利以后,联大政治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朝鲜问题三人委员会”在十三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朝鲜问题基本原则的“补充报告”。该报告建议,立即实现停火;举行一次政治会议以恢复和平;外国部队分阶段撤出,并安排朝鲜人民进行选举;为统一和管理朝鲜做出安排;停火之后召开一次由英、美、苏和共产党中国参加的会议,以解决远东的问题,其中包括台湾的地位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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