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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元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是哪六位?

http://www.newdu.com 2017-08-2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同年9月27日,由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的授元帅军衔和勋章的典礼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翻开中国的解放军史,以十大元帅为代表的众多开国将帅战功赫赫。你可别以为他们只有“马上功夫”,十大元帅中,曾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或副委员长的就有六位。“八一”建军节来临前夕,“23号小组”带你去看看这六位元帅的别样风采。
    朱 德
    第二、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已年近73周岁的朱德同志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之后又连续当选为第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成为唯一一位连任三届、任职时间最长的委员长。在领导全国人大工作的17年间,朱德同志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呕心沥血、日夜操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深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爱戴和崇敬。
    新中国诞生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适应新的变化,朱德同志积极主张加速我军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他把加强军事院校建设、搞好军事训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作为事关全局的头等任务提到全军面前。他反复强调,人民军队要坚持和发扬光荣的革命传统,但又不要受过去经验的束缚,要努力使军队的建设适合现代化、正规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刘 伯 承
    第二、三、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9年4月,刘伯承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此后又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0年11月,刘伯承曾向中央建议并受命在南京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任院长兼政治委员。为了办好这所人民解放军第一个诸军兵种合成的高等学府,他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亲自培训师资、撰写审定和翻译教材,常常是“三更灯火五更鸡”,宵衣旰食,手不释卷。他通过在军事学院陆续创立海军、空军、炮兵、装甲兵、防化兵、情报等系,繁衍发展了我军诸军兵种齐全的指挥院校体系,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中高级军官。他在教育训练军事人才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
    罗 荣 桓
    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4年9月,罗荣桓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罗荣桓同志为我军政治工作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军队政治工作的杰出典范。
    罗荣桓1927年参加秋收起义,经历了毛泽东同志领导的“三湾改编”,是我军历史上最早的七个红军连队党代表之一。他重视从制度建设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军队党委制、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等一系列具有我军特色的规章制度。他主持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为落实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提供了制度保障。
    徐 向 前
    第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65年,徐向前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是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生。徐向前平常话不多,生活简朴,不讲究吃穿,一生说五台话,爱好山西饭,平生没有官气,给人的印象比较“土气”,人称“布衣元帅”。
    徐向前忠于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地为党工作,积极推动我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提出尊重台湾现状、实现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建议两岸实现通商、通邮、通航。同日,国防部长徐向前发表声明,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对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的炮击。从1958年开始的对上述地区的炮击至此结束。
    聂 荣 臻
    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75年,聂荣臻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毛泽东曾说:“五台山,前有鲁智深,今有聂荣臻。聂荣臻就是新的鲁智深。”新中国成立后,聂荣臻参与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同时领导了中国尖端武器及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苏联不给,我们就自己搞。”当得知苏联不把原子弹制造的样品和技术资料给中国时,他坚定地说。在聂荣臻的领导下,中国仅用五年时间就研制成功了导弹和原子弹。
    叶 剑 英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78年3月5日,叶剑英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在担任委员长期间,叶剑英为推进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1978年年底,叶剑英在一次会议上指出:“人大常委会如果不能尽快担负起制定法律、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那人大常委会就是有名无实,有职无权,尸位素餐,那我这个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就没有当好,我就愧对全党和全国人民。”他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立即着手研究修改制定民法、诉讼法、刑法、婚姻法和各种经济法等,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制”。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后,在叶剑英的主持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转变。这种转变,为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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