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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安揭秘80年代不为人知的惊天大案:盗窃国家机密、出卖情报给台湾间谍

http://www.newdu.com 2017-08-2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汪春耀
    “文化大革命”后,我自1978年至离休一直在二局一处担任副处长、处长。业务范围有一百多个部级单位,保卫干部有三千多人。这十多年来,经过拨乱反正,在局长领导下,我处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工作,如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保卫工作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编发情况通报,以及每年举办保卫干部业务培训班等等;二是抓好实战性工作,如深入要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生的案件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参与现场勘查等,组织参加重大案件的破案工作。因而对这一时期,在贯彻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保卫组织的积极作用,破获的重大案件记忆犹新,终生不忘。
    1、 徐泽光杀人碎尸案。
    在国家科委(现科技部)党组领导下,北京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与科委保卫处拧成一股绳,仅工作了15天就侦破了徐泽光杀人碎尸案。
    1981年12月25日,一个在京密运河河边捞鱼虫的小学生,发现河中有一漂浮物。海淀公安分局派人检查发现是一具女尸,逐开展侦破。第二天,国家科委保卫处的同志在与海淀分局干警共同办事中,反映了科委近日有一名女干部罗某失踪的信息。于是经过对在河中捞出女尸进行的检验,比对罗某留在办公室水杯上的指纹,认定尸体就是罗某。经公安部领导批准,在国家科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由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海淀分局刑警队、科委保卫处组成的专案组。经过十多天一百多人次的内查外调,罗某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反映出罗某与本处处长徐泽光有乱搞两性关系的问题;又从徐在前三门大街高层住宅楼下住户了解到12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楼上曾有激烈吵闹打架声等重要情况。专案组汇总内查外调的情况,认定徐泽光有重大嫌疑。由于徐是革命烈士子弟,公安部领导和国家科委党组指示,在未取得第一现场确凿证据之前,不要正面接触徐。为此,科委领导派徐去外地开会,专案组人员在徐前三门的住宅进行检测,在卫生间获取到与罗某同类型的微量血迹,以及在徐的床底下遗留着罗某的一只高跟鞋,取得了第一现场的确凿证据。公安部、国家科委联合向中央政法小组写出报告,经彭真同志批示后,专案组赶赴外地将徐逮捕。经审讯,徐对杀害罗某的罪行供认不讳,后被判处死刑。
    此案从一个小学生发现报案到破案仅用了15天时间。彭真同志很高兴,指示应对破案单位予以嘉奖。经公安部批准,给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处和海淀分局刑警队记集体二等功;给国家科委保卫处、冶金部保卫处记集体三等功;对参加破案的有关人员还发了物质鼓励。并在公安部礼堂召开了有中央国家机关各保卫组织参加的表彰大会。自此后,参照公安机关的奖惩办法,对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也实施了立功嘉奖制度。
    2、 张三元盗窃国家机密案。
    1981年3月破获的新华社工人张三元盗窃国家机密一案,充分体现了贯彻群众路线的特点。
    1980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在对一盗窃团伙起赃中查获6份新华社编印的“国内动态清样”(绝密级)等资料。经鉴定,确认是新华社印刷厂印刷的。公安部和新华社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公安部指示由北京市公安局抽调干警和新华社保卫处组成专案组侦破。起初,经过近一个月的排队摸底工作,未发现像样的线索。公安局参战的同志因忙于别的任务暂时撤回去了。由于这是内部大案,对新华社保卫处是个很大的压力,但他们把压力变为动力,在新华社党组的领导下,保卫处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在不暴露意图的策略下,对印刷厂近百名职工进行逐个走访,开展谈心的活动。不仅走访党团骨干,而且对落后层的职工也促膝谈心。经过一个多月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终于在与一位曾受过行政处分的工人谈心中,了解到该厂工人张三元前些日子曾问过这位工人:“怎么车间里的保密箱不见了?”(该保密箱原系存放印刷次品的,此案发生后取消了保密箱存放次品的制度)。因此,保卫处对张三元开展工作,发现了一些可疑现象,逐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此时,参加专案组工作的干警也返回来了。经过侦查又发现张三元有盗窃铅材和汽油票的现象。于是,专案组设计实施了在张倒卖汽油票现场,将张刑事拘留。经审讯,张在确证面前交代了多次从保密箱内窃取“国内动态清样”等机密资料,并出卖给某驻京外国使馆的犯罪事实。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此案破获后,新华社党组决定保卫处由党组直接领导,保卫处长可列席司局长干部会议,并充实了保卫处的力量。
    3、 陈东聚出卖情报案。
    在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组成以保卫处长为骨干抽调其他政工干部参加的专门班子,仅仅经过3个昼夜的工作,就配合国家安全部门查出一个参加台湾“军事情报局”特务组织的重大嫌疑人。
    1987年初国家安全部获悉,在北京有人向台湾“军事情报局”特务密送年初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有关国民经济方面的情报。而当时省长会议的内容只有中央国家机关传达到处级干部。因此,国家安全部以中央国家机关为重点,进行大海捞针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当工作进行到林业部时,林业部党组极为重视,立即指示保卫处会同有关司局做政治工作的干部,按国家安全部提出的要求,把凡是听过国务院召开省长会议传达的干部,列出名单逐个过筛子。由于这时期保卫部门的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加上保卫处长又学过文检等专门业务,他们仅仅工作了三个昼夜,就在该部听过传达的一百多名干部中,找出当时在外事部门任工程师的陈东聚(陈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干部部门已确定即将任命他为处长)有重大嫌疑。然后,国家安全部在保卫处积极配合下,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控制,取得了陈向台湾特务密送情报的确凿证据,逐将陈逮捕归案。在大量的事实面前,陈交代了参加台湾“军情局”组织、密送情报、领取特务经费的事实。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由于此案不属公安部管辖,对保卫处在破获此案做出的贡献,我向局长报告后,在当年召开的保卫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由林业部保卫处长作了一个典型报告,介绍经验,并予以表彰。
    4、 国家计委副主任专车被盗案。
    破获这起大案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偶然性,但其实质上是体现了依靠群众的智慧,抓到了狐狸尾巴的必然性。
    1990年初,国家计委一位副主任的专车(尼桑牌)在外被盗,开专车的是一位40多岁的老司机,他又气又恼火。由于专车司机是保卫处做好领导同志安全工作的依靠力量,所以他向保卫处报告后说:“我不找到此车死不暝目”。他将被盗车的钥匙时刻不离身,无论到任何单位或场所,都要细心观察那里停放的轿车。
    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的一天上午,当他开车到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时,在停车场众多的车辆中,发现一辆挂着军用牌号的尼桑车很像他原来开的那辆车,经过仔细察看,他马上用随身带的钥匙试着开车门,一下子就打开了。他当即向国家计委保卫处报告,保卫处随即通报了西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并火速赶赴现场。在301医院保卫部门的配合下,查明该车是医院附庸的“三产”单位使用的。于是,西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和保卫处设计予案,在第二天跟踪行驶途中截住了这辆尼桑车。在车内搜出现金30余万和几辆轿车的牌照等。经审理,西城公安分局很快破获一起盗窃12辆轿车的犯罪团伙。此案破获后,《北京日报》刊登了西城公安分局破获一个盗窃高档轿车团伙案的新闻报导。国家计委表彰了该司机的高度责任心,并颁发奖金。公安部二局对国家计委保卫处在破获此案工作中的贡献,向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通报表彰。
    四、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亡羊补牢”的启示
    八十年代初中期,中央单位曾连续发生了多起中大火灾。计有:
    1、三机部位于东大桥南的一个研究所(对外“长城电子厂”)职工下班后发生火灾,计算机房被烧毁。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当时该校归外经贸部管)内为拍摄电视剧“末代皇帝”搭建的摄影棚着火。
    3、对外贸易部位于东华门出口大楼的木工房深夜起火,烧毁汽车等设备。
    4、外交部正义路招待所(现华风宾馆)礼堂起火被烧毁。
    5、位于外交部街的外交部汽车修配厂发生火灾,烧毁部分房屋和器材。
    6、中央党校礼堂深夜发生大火,礼堂中厅被烧毁。
    这几起火灾都属于损失达20万元至近百万元的重大火灾事故。那几年,我的心情处于燃眉之急中,除反复强调各单位抓好防火工作外,每当发生重大火灾后,我立即组织中央国家机关部级单位保卫处长前往现场,紧急布置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参与北京市消防局追查事故原因等工作。在上述中大火灾发生后,给我教育最深的是,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仅仅靠专门机关的检查督促是很不够的。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必须有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依靠群众。外交部、对外贸易部两部党组在重大火灾发生后决定,务必建立健全部“防火委员会”和各级防火组织,两部都确定由一位部长助理专职抓安全防火工作;中央党校领导决定,从北京市消防局调入一名团级干部担任抓消防工作的保卫处副处长。这些都是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的措施。其他各单位也都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重点防火单位抓紧对义务消防队的训练、每年举行职工消防演习等等。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实到基层。自此后,直至我1995年离开公安部(我办离休手续后至1995年初在文保局帮助工作),十年内中央各单位在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群众性安全防火工作常抓不懈。
    现在对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已于1998年划归北京市公安局了。回顾我这35年工作的历程,我相信公安保卫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必将代代相传,并开创出适应二十一世纪的新经验。
    在撰写此文时,我深深地感受到,长期以来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有一支忠于党的保卫工作事业熟悉业务的干部队伍,他们同公安机关血肉相连,荣辱与共,这是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因素。多年的工作中,我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战斗情谊。我所熟悉的不少同志虽然也离开工作岗位了,但有时我们相遇和交往中,他们依然仍按以前只叫我“春耀”,保持着战友般的我们的亲情。在结束此文时,我要缅怀曾为中央国家机关保卫工作做出贡献,已经离开我们的保卫部(司、局)、处长。就我近年内知晓的有:长期在军工系统保卫部门的潘彦亭、邹琴才、赵麟焘,原石油工业部的秦平,原冶金工业部的刘民、胡巨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胡文郁,原一机部的李中华等同志,他们的音容笑貌在我脑海中不会消失。我衷心地希望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前辈们的业绩,将永远留在年轻一代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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