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民都需要认真学习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关于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法律化。邓小平同志曾高度评价这项法律,称它是‘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具有创造性的杰作'。香港基本法颁布7年来的实践证明,小平同志的这一评价是完全正确的。香港基本法为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同胞的利益和民主自由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得到了包括600万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好评。只要坚持认真地贯彻香港基本法,就一定能够创造香港的美好未来。……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不仅香港要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严格遵守。……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央各部门和各地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问题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的有关指示,充分认识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大意义,为确保香港的顺利回归和长期繁荣稳定而积极努力。”[6]1997年2月19日,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同时也是香港回归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香港模式”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与世长辞。在海内外所有关心香港回归前途和命运的中国人刚刚对“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理论和政策会不会“变”产生一点点疑虑的时候,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郑重承诺:“用‘一国两制'方式实现和平统一,是邓小平同志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努力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
[3](p.638)“我们要继承他的遗志,一定把香港的事情办好”。[7]1997年7月1日,江泽民再一次代表全党和全国人民深情地缅怀邓小平圆满解决香港问题的丰功伟绩:“在举国上下欢庆香港回归的日子里,我们以崇敬的心情深切怀念不久前辞世的邓小平先生。他以伟大政治家的非凡智慧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为我们通过外交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历史将会记住提出‘一国两制'创造性构想的邓小平先生。我们正是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明的方向,通过外交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香港问题,终于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3](pp.654、651)1997年7月1日,举世瞩目的香港“移交大典”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江泽民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这是江泽民的第四次香港行,也是中国最高领导人第一次踏上香港的土地。午夜零时,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在香港交接仪式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已在香港庄严升起。此时此刻,世界各国人民都把目光投向香港。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3](p.651)上午十时,江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上向香港同胞亲手赠送他疾笔挥就的书法条幅“香港明天更好”,表达了他对于“新香港”的深情祝福“香港明天更好”
邓小平在香港刚刚进入“十二年过渡时期”的1985年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观点———香港回归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香港模式”是不是真正成功、是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有两个基本的衡量标准:一个是香港回归前能不能实现“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一个是香港回归后能不能实现“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这也是为国际社会、海内外的中国人包括香港同胞所普遍认同的“观测点”。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香港回归前,国际社会在密切注视,看香港能否顺利回归;香港回归后,国际社会仍在密切注视,看香港能否保持稳定繁荣。”[8]香港回归后,江泽民对于香港问题的关注点就集中在了“港人治港”的“新香港”如何“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方面。江泽民对于“香港明天更好”始终保持着充分的信心。在“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刚刚起步的1998年3月,江泽民在与第一次单独组团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四条“正确观察香港形势、估量香港力量、审视香港前景的基本依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香港同胞完全有能力有办法把香港治理好”;“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别行政区政府具有的智慧和经验是能够驾驭复杂局势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和战胜前进中的困难与风险的坚强后盾”。[8]江泽民指出:“实践充分证明,有了这几个重要条件的保证,回到祖国怀抱的香港,完全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保持繁荣稳定。”[9]对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江泽民第一个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坚持香港回归前和香港回归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以及生活方式“基本不变”的原则,坚持中央政府和中国内地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内部事务“不干预”的原则,来消除国际社会和香港社会内部对于“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最主要的疑虑。江泽民指出:“中央政府在香港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绝不是口头上宣示而已,而是真正这么做的。也绝不是施行一阵子,而是要长期施行下去的。中央政府充分信任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行使职权。……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在香港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地区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只代表香港同胞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而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事务。”[8]“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坚定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不干预特区政府自治范围内的事务。”[10]“凡是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事,就要多做;凡是不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事,绝对不能做。”[9]“就内地而言,任何部门和地方都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而从香港来说,属于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完全可以放手去做,中央政府完全相信特区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11]“今天的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不变,广大居民继续以自己习惯的方式生活。香港仍然保持着自由港的特色和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地位,继续被公认为亚洲乃至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1]“中央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决心和行动,是坚定不移和诚心诚意的。这不仅受到广大香港同胞的拥护,在国际社会也获得广泛的赞誉。不管什么人,只要不带偏见,客观观察和分析香港回归以来的形势,都会得出这个结论。”[9]对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江泽民第二个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维护其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坚决支持香港同胞团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周围卓有成效地管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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