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河虾,一买十多斤,鱼不问价格,只要大、新鲜。平时炒个素菜都要放虾米、味精,下锅时放素油,起锅时加荤油,有的菜还要加麻油。当时市场上猪肉7毛五分一斤,冰棍才4分钱一根,而汤兰英家十年中平均每天的伙食费高达23元之多。 一些不认识汤家的人,路过汤家门口闻到菜香,以为汤家是哪个单位的食堂。因为挥霍过度的生活作风,“汤家”成为当地极为出名的一户。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十年内,把信用社资金盗窃一空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民经济发展缓慢,当时很多人还在生产队里过“大锅饭”生活,时常“吃不饱,穿不暖”,汤家哪来的这么多钱呢? 汤兰英1965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十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贪污4。5万余元。在今天看来,区区几万块钱可能不足为奇,但汤兰英却为此丢掉了性命。记者了解到,当时一名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大约1元两角,一个月才二三十块钱,汤兰英贪污的4万多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百多年的工资。行事高调张扬的汤兰英又是如何瞒天过海的呢? 马塘信用社因为信用业务范围不大,长期只有汤兰英一个人办公,没有主任,没有外助。既是会计,又是出纳,既管钱又管账。1970年以后,银行和财政合并,削弱了银行的职能作用,疏于监管。而汤兰英将信用社的库存资金放在家中,想拿就拿,后来发展到开支票去银行支取现金,支票存根不入账,就这样,十年时间,把马塘信用社的资金盗窃一空。“因为将信用社的资金盗窃一空,存款的单位及个人去取钱,已无法承付,她千方百计动员与银行有直接往来的单位,将钱存入信用社,解决周转困难。案发后,银行存款仅有九千余元,还是靠关系从其他单位拉过来的。”卷宗中有这样的记录。 其实贪污盗窃,早在汤兰英15岁时就有过“前科”。她高小毕业后即走向工作岗位,15岁在建筑站做会计时贪污130多元,后在运动中被揭发做过退赔。在蔬菜大队做会计时,也曾采用销货不入账的手法,贪污三百多元。但镇委姑息她年幼,既不处理也不批评教育。1965年被介绍到信用社,依然从事经济工作,无意中埋下了这颗定时炸弹。 在江苏如东,汤兰英的名字曾经家喻户晓。1977年7月24日,如东马塘信用社年仅32岁的会计汤兰英,因贪污4万余元被执行枪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轰动一时。 但令人咋舌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的家中只有简陋的几间瓦房,更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记录,汤兰英交代其所盗窃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无钱退赔。4万多元在当时是笔巨款,它究竟去了哪里? 她家成了基层干部“招待所” 不过奇怪的是,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抄家时她家中依然是几间普通瓦房,更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据当时的卷宗中记录,她交代,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已无钱退赔。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