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时的“婚姻法”,古代允许男人三妻四妾,也允许男人随便休妻,而且离婚的条件很宽松,只有七条,即我们所谓的“七出”。只要女方符合这七条之一,一句话,休你没商量。 大家看,“妒忌”就是七出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你娶了一个小妾,包了一个小三,你的老婆要是吃醋了,你完全可以一纸休书休了她,妻子还无话可说,而且就算打官司告到法院,也一定判男方赢。 可见,在封建社会里,男人是可以随便休妻了,而女人是没有任何的权益的。封建社会,还真是黑暗无比呀…… 且慢,未必! 妇女的权益:三不去 《礼记·大戴礼》还云:“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 即使有妻子出现了以上七条理由中的一条,但如果有以下三个条件出现,作为丈夫也不能休妻,即: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女方父母已去世,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男方父亲或者是母亲死后,女方与自己一起守孝三年,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可见,虽然古代夫妻离婚只能是男人提出,但男人要休妻也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提出,否则,不能休妻,从以上可以看出,在古代夫妻离婚甚至比现在还要严格许多。 如果现在引进这种“七出三不去”的婚姻制度,中国现在的离婚率,是增加还是减少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