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军巨款息银 海军衙门成立后,使奕遗等感到困扰的一个问题,就是海军经费历年拖欠。进出多有不敷、颐和园工程又给海军衙门增加了负担。为了备海军要需。同时也为了颐和园的修建、奕譞想出了一个主意:“筹一大笔银款,存诸北洋生息,本银专备购舰设防一切要务,其余平捐输二款。拟另款存储,专备工作之需。”光绪十四年(1888)冬。他将这一想法函告李鸿章。要李鸿章转商两江、两广、湖广、四川、江苏、湖北、江西各督抚,量力认筹。不久,各督抚先后电复:广东认筹银一百万两,两江认筹银七十万两,湖北认筹银四十万两,四川认筹银二十万两,江西认筹银十万两,直隶认筹银二十万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海军巨款。这笔巨款,自光绪十五年(1889)_二月起,至光绪十八年(1892)五月止,陆续解往天津,汇存生息。“所得息银,专归工用。”这笔巨款的本银,直至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都没有动用。但是,它究竟生出了多少息银?用于颐和园的又是多少?我们就不清楚了。 3、新海防捐垫款 海防捐的开设,始于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期间。光绪十三年(1887),黄河郑州段决口,改为河工捐。光绪十五年(1889),海军衙门因筹款紧要,仍改为海防捐。这就是新海防捐。光绪十三年(1887)以前的海防捐,和颐和园没有关系,和颐和园有关系的,只有光绪十五年(1889)以后的新海防捐。 光绪十七年(1891)二月十六日,总理海军事务奕劻等在奏片中说:“(颐和园)每年拨工之款,原属无多,各省认筹银两,亦非一时所能解齐。钦工紧要,需款益急。思维至再,只有腾挪新捐,暂作权宜之计。所有工程用款。即由新海防捐输项下,暂行挪垫。一俟津存生息集有成数,陆续提解臣衙门分别归。” 这一经费来源,不同于海军经费拨款和海军巨款息银,这是属于“挪垫”。是要用存津生息的海军巨款息银陆续提解归款的。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