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资政院议员,还是封疆大吏,甚至两位“皇叔”,他们的有关建议全被否定。如果朝廷在十个月前,即1911年1月能接受、采纳他们的建议,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取消皇族内阁,承认其“与立宪政体不能相容”,但就在五个多月前的5月8日,皇族内阁甫一成立,就遭到“天下人”痛责,使真正决定王朝存亡的士绅阶层愤怒异常,对其抱有一线希望者也与其迅速疏远,最终弃它而去。而且,立宪派最上层少数领导仍不放弃最后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协的改革之路。6月6日,各省咨议局联合会代表决定妥协让步,认可皇族成员违反规定任内阁阁员,但反对皇族充当内阁总理大臣,希望朝廷也妥让一步,将此议呈请都察院代奏,请另简大员组织内阁。然而,当时朝廷却置之不理,反而在7月5日副署的上谕中斥责联合会议论渐进嚣张,干预君上大权。如果三个月前的7月5日就能妥协,结果或许不一样。 ——此时清廷承认铁路收回国有政策是被奸臣所欺骗,“动违舆论”。但就在五个多月前的5月9日,皇族内阁成立第二天颁谕宣布“铁路国有”时就知道会遇到激烈抨击、反对,尤其是立宪派、绅商的激烈抨击、反对,所以谕旨中强调“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此举必然激起民众强烈反对,清廷却下严旨晓谕商民“如再不服约束,格杀勿论”。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顺应民情,不仅代川民上奏,并且自上密折请朝廷改变决定,将始作俑者、邮传大臣盛宣怀治以欺君误国之罪,同时请朝廷治自己以同等之罪以谢盛宣怀。然而,清廷大怒,将尽职尽忠的王人文调离,并令其进京候讯,准备治罪。 8月初,新任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到任,深感解决川民“保路”风潮只能府顺舆情,也上奏朝廷请求改变决定,甚至在9月1日联合成都将军玉昆及各司道奏劾盛宣怀与民争路酿变,也要求将盛治罪。但第二天清廷却传旨命令赵尔丰严厉镇压保路民众,如果养痈贻患,定将其治罪。同时,朝廷已派端方从湖北带新军入川查办。在这种情势下,赵尔丰转尔血腥镇压保路民众,最终直接引发武昌起义。结果,为平息事,朝廷不得不于10月26日下令将一切责任完全推给盛宣怀:“铁路国有本系朝廷体恤商民政策,乃盛宣怀不能仰承德意,办理诸多不善,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邮传大臣盛宣怀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此时在《实行宪政谕》中,不得不再次承认自己“路事蒙于佥壬,则动违舆论”,不得不承认自己“用人无方,施治寡术”。其实,王人文、赵尔丰、玉昆都是大清王朝的封疆大吏,对朝廷忠心耿耿,对四川民怨沸腾有真切体会,然而连他们的建议朝廷不仅完全听不进去,还要将其治罪,结果就不必多说了。如果清廷早几个月听从王人文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或者一个多月前,仅仅一个多月,听从赵尔丰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结果或许不一样。 (三) 正如严复所说,“所有这些都太迟了”。此四道谕旨颁下后,未起任何作用。就在10月30日当天,革命党和新军在昆明发动起义,成立军政府。11月3日,贵州、浙江、上海的革命党和立宪派发动起义;这一天,清廷急忙公布《择期颁布君主立宪重要信条折》,即所谓“十九信条”,完全接受了当初立宪派提出的条件,体现了英国式“虚君共和”内阁制。但这种局面下,“十九信条”没有、也不可能起任何作用,革命仍在继续。11月5日,江苏宣布“反正”,四川革命党起义;这一天,清廷急忙颁布《准革命党人按照法律改组政党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104页)许诺“所有此次党人均按照法律改组政党,藉以养成人才,收作国家之用”。其实,此谕完全多余,此前颁布的《准开党禁颁布特赦谕》已含此内容,此时颁布此谕,只是向革命党人做出最大妥协的一种姿态、甚至可说是一种体面投降,企盼能平息事态。但是,革命还在继续。11月7日,广西、安徽宣布独立。8日,福州革命党与新军起义。9日,广州宣布独立;同一天,清廷万般无奈答应袁世凯提出的种种条件,颁布《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601页)授命袁世凯组阁。此时,清王朝只能任人摆布、由袁世凯与革命者来决定其命运了。 现在颇有论者认为辛亥革命过激,打断了晚清的“立宪”。其实,是清廷自己断送了“立宪”,许多历史的“节点”被浪费后,它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最后时刻或有一线希望,但立宪派的要求被断然拒绝,锡良、赵尔丰这一干封疆大吏的恳求被否决,连载洵、载涛两位皇叔的意见都不被采纳时,清廷确是自己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