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全年武器损耗相当严重,除部分武器系超龄所致外,其中因使用保管不良,爱护重视程度不够和可以避免的人为损失为数甚大。从1952年全年损耗来看,各种枪损坏52234支,占同期总数的9.8%,火炮1591门,占同期总数的10%以上(尚不包括能修复者),约值人民币1500亿元(旧币)。1953年1至4月虽无大规模战斗,但损坏现象仍很严重,共损坏各种枪7916支,火炮389门。其中人为的损失各种枪584支,占7.3%,火炮64门,占18%(尚不包括能修复者),约值人民币26亿元(旧币)。60军、24军三个单位火炮膛炸23门,占人为损失的36%,65军仓库失火损失各种枪333支,火炮10门(价值人民币8亿6千万元)。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根据从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的统计资料,志愿军武器补充根据国内补充武器情况,按照先部队后机关,先前方后后方,先作战部队后休整部队,并适当照顾主要方向的作战军的分配原则分发。在这一年中共补充部队51式手枪58135支,50式冲锋枪95652支,步骑枪20130支,轻机枪5732挺,重机枪465挺,高射机枪81挺,60毫米迫击炮1392门,82毫米迫击炮1539门,重迫击炮6门,无后座力炮1907门,火箭筒1276具,山炮133门,野炮55门,榴弹炮55门。 经此补充调整后,志愿军步兵部队之轻重机枪、冲锋枪、**,口径大体一致(轻重机枪以7.92与苏制7.62口径为主)。除手枪外,冲锋枪、轻重机枪还有部分库存。 为了减轻国家负担,志愿军司令部规定前方部队换下的杂色堪用武器,凡有部分弹源者,一律装备后方部队。后方已有之杂色武器也暂不作调整,在一年中由前方部队交回之杂色武器中,装备后方部队短枪1646支,冲锋枪3886支,卡宾枪1070支,步骑枪8603支,轻机枪154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