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1951年4月3日,按上述要求,志愿军尚缺美制155毫米榴弹3600发,日四年式150毫米炮弹573发,苏制122毫米榴弹8640发,美制105毫米榴弹33319发,日91式105毫米榴弹8176发,38式野炮弹14447发,苏76.2毫米野炮弹10560发,苏制57毫米战防炮弹12720发,苏85毫米高炮弹21280发,苏制37毫米高炮弹164720发,苏罗通高机弹4320发,7.92毫米高机弹31万发,89式高机弹24万发,苏制12.7毫米高机弹91万发,92式步兵炮弹44962发,美制75毫米山炮弹8701发,13式山炮弹4800发,晋36式山炮弹20160发,日式41山炮弹16587发,94式山炮弹6297,91式野炮弹240发,35毫米战防炮弹8300发,57毫米战防炮弹4000发,75毫米战防炮弹7000发,苏制37毫米战防炮弹1400发,日式37毫米战防炮7020发,苏制45毫米战防炮1600发,60毫米迫击炮弹617877发,81毫米迫击炮弹32245发,82毫米迫击炮弹104781发,100毫米迫击炮弹3000发,105毫米迫击炮弹6900发,107毫米迫击炮弹21840发,120毫米迫击炮弹3734发,125毫米迫击炮弹3600发,60火箭筒弹105836发,90毫米火箭筒弹51000发,美制89毫米火箭筒弹5200发。(以上缺数不包括3兵团、38军、42军)。 由于战争消耗巨大,弹药光靠从苏联进口,财力上吃不消。因此我军采用了苏联订购、国内生产修理、部队调剂库存这三管齐下的方法来解决志愿军弹药供应的困难。国内有些部队美式弹药几乎全部调剂到朝鲜前线,甚至有的国内部队每名战士每支枪子弹不足三发。这种情况下国内兵工厂开足马力生产志愿军需要的子弹。当时国内生产弹壳和弹头没有问题,但生产的子弹装药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需求。为解志愿军的燃眉之急,国内动员大批党团员参加义务拆子弹工作,从其他口径子弹中拆出装药,装入新的子弹壳内。即使这样也只供应了1.2亿余发,仅为战争头两年作战实际耗弹量的70%。 1951年5月,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建议供应志愿军弹药方面:日式炮弹以修理为主,少量制造,炮量少而作用不大的,不应再制造。美式155毫米榴炮弹国内存有33000个弹体,加以修理可供1951年消耗,1952年开始制造全新的炮弹;美式105毫米榴弹可制造弹头,同时利用日式弹筒加以组装使用,以战场缴获补充为辅。苏式弹药1951年开始复制,1952年开始制造。同时全军应收集弹壳以供复装(可复装三次),其中后方高炮部队必须按消耗弹数缴回弹壳,前线部队应缴回用后之弹壳,打扫战场时特别注意收集美制105毫米榴弹壳。这样不但可以节省大量原材料和人工设备费,还可以加快生产速度,满足前线需要。同时全国开始清理库存武器弹药,能利用的加以充分利用,需要修理的限期修理,以备使用。 (责任编辑:admin) |